供应商控制
8.4.3.1控制类型和程度
公司对8.4.1确定的外部提供过程、产品和服务的类型,针对性选择控制的类型和程度,确保外部提供的产品、过程和服务对公司自身要求及顾客要求的符合性。
8.4.3.2供应商绩效监视
公司制定评价准则并实施对供方绩效进行监视和控制。控制范围包括:
1)法律法规要求:采购产品和服务要符合收获国、发运国、目的国的现行适用法律法规。
2)质量体系要求:供方必须家建立一个通过ISO9001认证的质量体系,并证实通过二方审核符合IATF16949。
3)对于汽车产品相关软件或带有嵌入式软件的汽车产品的,公司应要求供应商有一个软件质量保证过程,并且为软件开发能力进行自我评估(保存形成文件的信息);公司应采用软件开发评估方法来评估供应商的软件开发过程。
4)交付产品的符合性、交货进度、原材料原因造成顾客退货、和赔付等绩效。
8.4.3.3二方审核
公司制定二方审核准则,开展对供应商的二方审核。准则应基于风险分析,包括产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供应商质量体系水平、供货绩效。
应保持二方审核记录。

8.3.1总则
本公司建立《产品设计控制程序》,并实施和保持设计开发过程。在设计开发过程,着重于错误预防,而不是探测。
8.3.2设计和开发的策划
本公司在产品设计过程、过程设计过程策划中,涵盖公司内部所有受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及其(适当的)供应链,使用多方论证方法的确定设计和开发的各个阶段和控制,并满足以下要求:
1)产品设计人员掌握适用的产品设计工具和技术技能(如:数字化数据的应用),有能力满足设计要求。
2)对设计和开发阶段采用项目管理的模式开展工作,针对不同的产品确定不同的项目计划。项目开发计划中明确各阶段工作,明确适宜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开发负责人结合公司管理层制定具体项目成员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有效沟通。以满足以下要求:
a.特殊特性的开发/终确定;
b.降低潜在风险的措施的FMEA的编制和评审;
c.控制计划的编制和评审。
d. 确定统计工具并反映在控制计划中,统计技术的基础概念应让公司内所有人员理解并应用。
3)在设计、制造、工程、质量、生产、采购、供应、维护等过程采用多方论证方法,使用多方论证方法的方面包括:
a.项目管理(例如:APQP)。
b.产品和制造过程设计活动(如:DFM和DFA)。
c.产品设计风险分析(FMEA)的开发和评审,包括降低潜在风险的措施。
d.制造过程风险分析(如:FMEA、过程流程、控制计划和标准的工作指导书)的开发和评审。

沟通要求
公司在与供方沟通之前,应确定沟通的要求。主要包括:
1)所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
2)对下列内容的批准:产品和服务;方法、过程和设备;放行。
3)能力,包括所要求的人员资质。
4)外部供方与公司的接口。
5)公司对外部供方绩效的控制和监视。
6)公司或其顾客拟在外部供方现场实施的验证或确认活动。
8.4.5.2补充要求
公司应将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产品和过程特殊特性要求及时传达给供方,并要求供应商直至制造过程全程贯彻适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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