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输出的控制
8.7.1公司建立并保持《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不合格品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在程序中作出规定,确保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不符合包括制作过程、产品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以及服务提供期间或以后发现的不合格服务。
8.7.2公司可采用以下途径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
1)采取措施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品:返工和返修。公司应制定返工、返修方案,内容应包括经返修、返工后的产品需重新检测。对重要部件或组件应作相应的记录等。采取措施后的产品,重新对其验证,以确认其符合要求,以证明措施有效。
2)让步接收不合格品:由相关授权人员批准产品的让步使用、放行和接受,必要时,由客户批准;让步记录均须保存;
3)经有关授权人员批准,适用时经顾客认可,降级处理;
4)报废处理等。
5)在交付和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须针对不合格造成的后果和潜在后果,采取相应的适当措施,以消除客户的不满意。包括:修理维护、更换、退货、赔偿等。
8.7.3可疑材料或产品控制
可疑产品或材料,指因标识不明,无法区分合格与否;或检验与试验后无法决定合格与否时,此为可疑材料或产品,对可疑产品与不合格品相同方法处理,不会被非预期使用或装配,并对其标识、评价、记录、隔离进行控制。
8.7.4保持与顾客信息的沟通
1)当不合格品已被发运时,由销售总公司立即通知客户停止使用;
2)公司针对问题,采取应急计划措施,与客户协商,确保产品保证客户正常使用,并有专人协调,直至客户满意;
3)对不合格的发生,采取措施防止再发生,通过预防措施,消除同类不合格的发生。
8.7.5顾客特许

顾客或外部供方的财产
8.5.3.1本公司顾客或外部供方财产包括:顾客或外部供方提供的图纸、样件、检具、工模具、包装材料、知识产权等。
8.5.3.2顾客或外部供方财产的控制
公司应对公司控制下或使用的顾客财产予以识别、验证、保护和安全防护。并应保管好顾客财产。若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时,应及时向顾客报告。并保持详细的记录。
1)对顾客提供的图纸、标准、规范及知识产权,有责任对其保护,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2)顾客所有的样件、检具、工模具、包装材料等应由使用部门进行标识,清晰**识每个物件的所有权归属,以备顾客检查。当有损坏、丢失、不适用时及时向顾客报告,由顾客提出处置方法。
8.5.3.3公司对顾客财产的验证,不能免除向顾客提供合格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不合格的拒收。

更改控制
技质部门为确保稳定符合要求,应控制生产和提供过程的更改。任何更改的影响应进行评估;更改在实施前应予以确认。
对于更改,应进行以验证为目的的试生产,确保满足要求。
保持更改评审结果、授权更改人员、更改措施等更改记录。
过程控制的临时更改:过程控制应建立经批准的备用或替代方法,比如:制造过程风险识别的应急预案。这些预案包括人员、设备、检验/试验等方面。对于备用或替代应每日进行评审其运行情况,以验证标准作业的实施。
8.6产品和服务的放行
产品须经授权放行人员批准,必要时经过顾客批准,否则不得向顾客放行产品和交付活动。
1)品质管理部按照控制计划要求,开展产品检验活动验证产品和服务的要求得到满足。检验内容包括全尺寸检验和功能试验,其结果应可供顾客评审。
2)被确定为“外观项目”,应提供标准样件、设备控制情况、交付之前,评价人员的资质和能力验证等。
3)对外部供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性的验证。按本手册8.4.4条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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