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息安全工作小组:
负责选派一名纠正和预防措施监督员负责收集信息并组织责任部门分析原因,并跟踪验证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
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不符合原因分析及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1) 为了消除不符合项或潜在的不符合项的产生,所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应与问题大小和风险程度相适应,以的成本获得满足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2) 通过应用信息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及其有效性测量、审核结果、监视事件的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和管理评审,持续改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3) 信息安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将证实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纳入有关的管理和技术文件中去,使其成为正式的方法,有效地防止不符合项的发生。所引起的信息安全管理管理体系文件的更改和补充按《文件控制制度》进行。

1) 数据保护和个人信息的隐私
谨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个人资料保密和隐私的规定,保护处理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
2) 防止滥用信息处理设施
防止任何在受到管理的信息处理实施受到滥用。
3) 密码控制措施的规则
遵照《访问控制制度》执行密码策略。
如果需要加密措施,必须从法律顾问获取*建议以保证需要时符合有关规定。
为保证遵照有关规定需要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a) 在获取加密技术前,要向*咨询并评估密码控制措施和要求;
b) 使用正式授权、购置和初始程序,保证遵照有关加密技术的法律;
c) 对受控加密项目与有关的执法机构(如国家商业密码办公室)进行合作。

1. 目的和范围
为确保公司的业务能够持续稳定的进行,限度的降低信息安全事件对业务的影响,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业务连续性管理为关键业务过程提供支持。
2. 引用文件
1)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各部门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 GB/T 22080-2016/ISO/IEC 27001:2013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 GB/T 22081-2016/ISO/IEC 27002:2013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4) 《信息安全事件管理制度》
3. 职责和权限
1) 信息安全管理小组:审批业务连续性计划,分配相关资源,确保业务持续性活动顺利进行;在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或灾难时担任公司业务中断的恢复的总指挥与总协调。
2) 信息安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进行相关业务连续性计划(BCP)编写,审核BCP,组织BCP演练,监督修改完善;在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或灾难时,负责协调进行信息和资产保护,及时恢复中断的业务。
3) 各相关部门:配合信息安全工作小组执行BCP的编写与演练;在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或灾难时,负责保护本部门的信息和资产,及时恢复中断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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