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认证服务业
认证种类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
服务内容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培训辅导
所在地厦门
食品安全体系认证食品安全体系认证
ISO22000认证ISO22000ISO27001认证
HACCP认证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顾问
FSSC22000认证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内审员培训
发货地厦门或深圳
FSSC22000认证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
FSSC22000认证培训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内审员培训
FSSC22000认证培训FSSC22000认证内审员培训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组织环境
5.力
6.策划
7.支持
8.运行
9.绩效评价
10.改进
订单接收,书面订单
询价信息确认及报价
业务单价依据财务等部门提供的成本、利润数据制定标准产品的【产品销价单】,经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分发给业务人员。
业务接到客户询价需求后,同客户详细确认所需报价产品的规格及其它相关要求信息后,报价给客户。
口头订单;
业务员收到客头订单后,将口头订单转换成文字形式发给客户确认并填写{口头订单接收表}经销售接单人员签字
订单作业
市场部门接到客户订单后,需对订单产品进行审查,根据订单要求填写{固体制剂食品订单评审表}传送生产、质量部门进行评审、确认。
对于常规订单,市场部门将确认以下内容:
A、产品规格
确认客户需求型号、规格、包装规范及产品特性要求(包含环境物质的要求)。
B、单价
审核是否与报价单单价一致,若交易后单价调整,需以正式报价单与客户确认,并按与客户合同条款标准执行。
C、交期
审核客人对交期的需求,结合报价时给客人的交货周期及客人每月的实际出货安排;针对特殊规格产品或新产品,生产部门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交期给市场部;付款条件、送货数量、地点、客户的收货时间、接收人等问题需同客户确认。

受托方
受托方必须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知识和经验以及人员,满足委托方所委托的生产或检验工作的要求。
受托方应确保所收到委托方提供的物料、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适用于预定用途。
受托方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委托生产或检验的产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活动。
合同
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应详细规定各自的产品生产和控制职责,其中的技术性条款应由具有制产品技术、检验专业知识和熟悉本规范的主管人员拟订。委托生产及检验的各项工作必须符合产品生产许可和产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并经双方同意。
合同应当详细规定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每批产品的程序,确保每批产品都已按产品注册的要求完成生产和检验。
合同应当规定何方负责物料的采购、检验、放行、生产和质量控制(包括中间控制),还应当规定何方负责取样和检验。在委托检验的情况下,合同应当规定受托方是否在委托方的厂房内取样。
合同应当规定由受托方保存的生产、检验和发运记录及样品,委托方应当能够随时调阅或检查;出现投诉、怀疑产品有质量缺陷或召回时,委托方应当能够方便地查阅所有与评价产品质量相关的记录。
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委托方可以对受托方进行检查或现场质量审计。
委托检验合同应当明确受托方有义务接受产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

1、目的:建立产品销售管理规程,规范产品销售各环节管理。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产品销售的管理
3、责任者:营销部
4、管理规程
4.1对销售人员管理
对销售组织(人员)开展以人为本、以绩效考核为中心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进取和创新精神。销售组织要定期(月或季度)召开全体业务人员会议,以会代课进行培训。
4.1.1研究和分析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整合队伍营销观念、营销思路和具体营销操作,作到观念**前、思路清晰、对整个营销环境、整个行业趋势和自身实力把握准确。
4.1.2结合业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学。
4.1.3 学习新开发产品的有关知识,如质量标准、用法用量、不良反应防治以及相应的生产质量管理知识。
4.1.4 交流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收集各地产品生产、市场信息。特别对用户的产品质量投诉和产品不良反应要及时反馈并作好授权范围内的调查处理。
4.1.5 总结任务完成情况、评价合同执行情况、货款收回情况。
4.1.6 听取并尽可能地解决销售人员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想法和建议。
4.1.7 分配与下达下月销售任务。
4.1.8 每个月末销售负责人应写出总结、拟订下月销售计划、经评价后作为下月生产计划的参考。
4.2销售人员报酬,实行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和销售费用**的原则。(具体办法另订)
4.3销售产品的管理
4.3.1 产品必须凭质量受权人签发的成品放行单,方可销售(出库发货)。
4.3.2 产品销售应按“先产先销”的原则。
4.4在销售活动中,根据经销商或生产企业经营情况、信誉好坏进行评级。对信誉低、状况不佳的单位,不予销售。
4.5 对合法的经销商或生产企业实行对公转账。

对现场检查所发现的缺陷项目,应根据其缺陷严重程度以及产品风险分类,综合判定其风险高低。风险评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所评定的风险与缺陷的性质和出现次数有关。
所评定的风险与产品的类别有关。当产品为一般风险产品时,缺陷项目一般不会被评定为严重缺陷,除非发现较端情况,如:企业存在欺行为,或大范围的交叉污染,虫害成群或其他不卫生的情形。
所评定的风险与企业的整改情况有关。当企业重复出现前次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表明企业没有整改,或没有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缺陷项目再次发生,风险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上升一级。
(环境致病菌监控区)识别
PEM区
1#PEM区是产品在密封包装前会暴露于设备和环境的直接产品接触表面。包括:
a) 加工设备:包括加工板、速冻设备、冲洗设备、加工机台内面;
b) 工器具:刀具、振动筛、盛装容器等;
c) 内包装物:内包装袋、包装桶、密封垫等;
d) 手。
PEM区
2#PEM区是与产品接触表面相邻或附近的非产品接触面。包括:
a) 加工设备的外表面:包括加工板、速冻设备、冲洗设备、加工机台设备和设施的外表面;
b) 控制设备:开关按钮、酸度、水分或温度测试仪、单向或双向阀门;
c) 工器具:手电筒、扳手;
d) 清洁设备:滤网清洗水槽;
e) 加工间的下水道、内部水桶内外表面;
f) 传送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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