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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供ISO认证、GRS认证、ISO9001认证、ISO22000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体系认证、IATF16949认证、ISO27001认证等项目的咨询顾问培训辅导(福州、厦门、泉州、漳州、龙岩、莆田、广州、深圳、东莞、佛山)

    咨询到位 资料支持-ISO14000认证-龙岩ISO14001认证顾问

    更新时间:2026-05-28   浏览数:38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货地址:福建省厦门湖里区  
    产品数量:9999.00次
    价格:面议
    材料顾问协助 资料咨询整理 周期40天左右 ISO14001认证咨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顾问 ISO14001认证申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申请 ISO14001认证顾问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顾问 ISO14001认证辅导环境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辅导
    1. 目的
    确保公司的管理体系运行过程符合质量、环境及安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环境及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评价。
    3.定义

    4.职责
    4.1管理者代表组织质量、环境及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遵守情况的评价。
    4.2各部门参与质量、环境及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遵守情况的评价,并制定本部门的相关措施。
    5.作业程序
    5、1评价的内容
    管理者代表定期组织体系推行小组评价质量、环境及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遵守情况,其内容包括:
    5.1.1适用法律法规
    A、国家或国际性的法律法规
    B、省部级地方性的法律法规
    5.1.2其他要求
    A、与有关机构达成的协定
    B、与客户的协议
    C、行业标准、规则、规范及要求
    D、非法规性指南
    E、自愿性原则或业务规范
    F、自愿性质量、环境及安全标准或产品承诺
    G、行业协会的要求
    H、本公司的要求或对公众的承诺
    5.1.3有关的许可和执照
    A、产品服务,质量、环境及安全,安全许可证
    B、营业执照
    5.2评价的方法
    5.2.1体系推行小组负责组织各部门将获取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中适用于公司的部分摘录,将摘录内容列入《法律法规及其它需求清单》。
    5.2.2 体系推行小组负责组织各部门对摘录条文的适宜性进行评价, 将结果添入《合规性评价表》中。
    5.2.3体系推行小组将经评价的法规、标准条文组织各部门逐条按照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如可行,提供相应的符合性证据,将评价的条文和对应的公司具有的符合性证据记录在《合规性评价表》中。
    5.3评价的周期
    5.3.1各部门主管在每年12月中旬根据本部门平时收集的资料的合规情况检查记录,对照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审查本部门合规的情况并进行初步评估,形成记录报告管理者代表。
    5.3.2管理者代表根据各部门的评价记录,结合年度的内审,管理评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公司符合性评价,并编写本年度的适用质量、环境及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遵守情况的评价报告,并报总经理审批。
    5.4评价结果的处理
    5.4.1、在评价的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应根据《不符合、纠正及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纠正,以实现持续改进的目标。
    5.4.2、评价的报告和记录由体系文控归档保存。
    我国环境法律法规体系
    重点掌握的法律法规要求
    以下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守法要求和“附则”中的术语:
    *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我国环境标准体系的分类、分级
    重点理解以下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CB 3838: 范围、水域功能区和标准分类;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分级;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术语3.2、3.4、3.7、3.8、3.9以及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适用范围、定义(重点掌握3.1、3.2),以及技术内容中的4.1、4.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2697:适用范围、定义(重点掌握3.3、3.4、3.10)、指标体系(4)、排放速率标准分级(5)及其他规定(重点掌握7.1、7.4、9.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范围、定义(重点掌握3.2、3.4)、区域的划分(4.1)、年限的划分 (4.2)、 排放限值的要求及其他规定(重点掌握4.6.1至4.6.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适用范围、术语(重点掌握3.1、3.4、3.6、3.7、3.8、3.13)、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4.1)、测点位置(重点掌握5.3.2)、测量结果修正的要求(5.7) ;
    《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适用范围、术语(重点掌握3.1、3.5)、场界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4)、测点位置(重点掌握5.3.2)、 5.7测量结果修正的要求;
    龙岩ISO14001认证顾问
    本公司于2019年6月30日下午16:00组织进行了一次消防疏散演练,由公司全体员工参加。此次消防疏散演练在陈总的带领下,按《消防演练预案》的程序,有序、有效、顺利地圆满完成此次消防演练。
    通过此次的消防演练,员工更深入地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应以预防为主,平时就要注意消防安全,防止火灾的发生;让员工熟悉和懂得在发生火灾时如何进行疏散和逃离现象,疏散和逃离时应保持冷静,服从指挥,知道了疏散和逃离时应注意的事项。使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成员熟悉和懂得在发生火灾时如何进行疏散、报警、扑救、救护等。
    此次的消防演练,具有重要的意义,提高了员工对消防安全的意识,重视和促进了消防安全的管理。同时确保火灾发生时,公司全体员工及消防安全组织成员能熟悉和相互配合、有序地进行疏散、报警、扑救、救护等,尽可能地避免损失。
    经过此次的消防疏散演练测试,本公司目前制定的消防演练预案基本有效且适宜实际情况,演练过程中也存在不足的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在此次消防疏散演练过程中,有些员工不够严肃,不够重视此次的消防演练。
    2在此次消防疏散演练过程中,少数消防安全组织成员对自己在此次消防演练中的职责仍不够清楚。
    针对如上不足及此次消防疏散演练经验,公司将加强消防安全的管理和培训,不断地完善消防安全的管理,逐步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系体系。
    龙岩ISO14001认证顾问
    应急准备和响应
    a) 建立并保持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控制程序,预防或减少可能伴随的环境影响和风险,行政部负责组织编制《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控制程序》,并组织各部门实施。
    b) 根据公司所识别的潜在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风险因素,确定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的重点部位、物质和场所。
    c) 由相应的部门针对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性质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d) 对在公司场所内工作的所有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教育。
    e) 公司尽可能的针对紧急事件和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习,以保证具备足够的应急准备与响应能力。
    f) 当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发生时,责任部门或发现部门应*作出反应,具体执行《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控制程序》和各类应急预案的规定,如遇事故性质严重难以处理的应立即联络紧急救援并报告,以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或紧急情况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以及对人身财产所造成的伤害和损失。
    g) 对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处理应形成记录。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处理完毕后,应对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以及相关的应急预案进行有效性评价,必要时进行适当修订。
    龙岩ISO14001认证顾问
    文件控制
    a.程序的要求;
    b.对内部文件控制的要求;
    c.对外来文件管理的要求;
    d.理解文件和记录的区别。
    运行控制
    a.运行控制的目的;
    b.对“识别和策划与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运行”的理解;
    c.对“规定的条件”的理解;
    d.对“形成文件的程序”的理解;
    e.运行准则的含义;
    f.对“组织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所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的理解和控制要求。
    应急准备和响应
    a.程序的要求;
    b.对“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潜在的紧急情况和事故”的理解;
    c.对“预防或减少随之产生的有害环境影响”的理解;
    d.对“响应措施”的理解;
    e.对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评审和修订的要求;
    f.可行时,组织应定期试验的要求。
    检查
    监测和测量
    a.程序的要求;
    b.对“关键特性”的理解;
    c.对“环境绩效、运行控制、目标和指标符合情况的信息”的理解;
    d.对监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
    1.目的
    为及时获取、确定和更新适用于本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质量、环境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保管理体系运行过程符合环境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与本公司质量、环境及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和评价、更新。
    3. 定义

    4.职责
    4.1行政部负责收集及确认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2体系推行小组定期组织评价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
    4.3管理者代表对质量、环境及安全法律法规的鉴定结果进行审批
    5.作业程序
    5.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信息收集范围
    体系推行小组成员收集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识别出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收集范围如下:
    a)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行业标准;
    b)国际公约;
    c)投资方、相关社会团体规定、客户要求。
    5.2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收集渠道通常法律法规的收集渠道有(不限于)
    a)**、劳动局及其他管理部门;
    b)相关团体及公共管理机构;
    c)环保、职业安全性网站;
    d)图书、杂志、报刊;
    e)咨询机构;
    f)投资方、相关社会团体、客户
    5.3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识别
    5.3.1、管理者代表根据本公司的环境因素/危险因素组织体系推行小组对收集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加以识别,以确公司的经营活动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
    5.3.2识别方法:
    先满足环评报告,消防验收标准适合本公司产品、服务和活动的环境因素/危险因素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5.3.3管理者代表将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及时给体系,以便受控管理。
    5.3.4如果对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含义不清楚时,管理者代表负责邀请相关对相关问题作出解释并听取其意见。
    5.4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登记和保存
    体系将识别出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及时汇总,填入《法律法规及其它需求清单》中。
    5.5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信息的传达
    5.5.1、《法律法规及其它需求清单》进行受控管理,并及时把该信息通过培训/张贴/EMAIL等方式传递给员工及相关方。
    5.5.2、各应严格根据相关运行控制文件评价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符合情况,以履行本公司遵循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的承诺,减少违规风险
    5.6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查询周期及更新
    5.6.1、体系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每年一次获取的国家及地方环境保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并填写《法律、法规查询记录》。对强制性标准,体系应与机构建立联系,要求其若有更新即时通知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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