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F16949认证IATF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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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有效可查
公司机构正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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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费用优惠面议
适用标准IATF16949:2016
周期140天左右
资料顾问整理
材料咨询协助
甲方在证书暂停期内,应停止相关认证资质的宣传及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1、获证的管理体系持续地或严重地不满足认证要求,包括对体系运行有效性要求;
2、在监督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在商定的时间内未采取有效的纠正、纠正措施;
3、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接受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审核;
4、未按认证证书和标志管理规定要求使用乙方签发的管理体系证书和认证标志;
5、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更已不满足原认证覆盖范围要求,未及时通知乙方并得到妥善处理;
6、发生影响产品质量/环境绩效/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重大事故,或国家行业监察发现重大问题;
7、被有关执法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其他重大处罚措施;
8、被地方认证部门发现体系运行存在问题;
9、持有的行政许可、资质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等过期失效,重新提交的申请已被受理但尚未换证的情况;对其投诉或任何其它信息证实表明获证组织不再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要求;
10、未按规定及时交纳有关认证费用;不承担、履行认证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11、获证客户主动请求暂停;
12、其他影响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情况。
生产管理: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规范,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
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范、质量标准、工艺流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夹治具、、螺丝刀、等),应送到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管开具《生产领料单》到仓库进行领料,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后处理包装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管理部制度予以处罚.
车间、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奖惩管理规范》处理。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应遵守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到第二天才清理。
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车间严禁非本公司人员私自进出,外来人员如需参观车间,需由接洽部门提前报备至制造部高主管确认,必要时由制造部部门主管报备至公司总经理审批。
1 作业前准备:
(1) 点检机台是否在预期使用状态;
(2) 清洁整理工作台面,并准备好工具;
(3) 备好周转框,并置于方便操作之位置;
2 作业办法:
2.1 开机
(1) 依次打开主电源,控制器电源,等待控制器开启后解除紧急停止状态;
(2) 机台归零,手动回零时须先执行z轴回零;
2.2 装料:
(1) 将虎钳、夹具等夹持部位用风,碎布处理干净附着之切屑;
(2) 对照图纸确认待加工产品名称及料号、左手拿来起一待加工产品,翻转一周,检查有无碰压伤及明显缺陷。右手执风清除产品上附着铝屑等;
(3) 将产品轻放入虎钳或夹具中,定位面紧贴定位端,此时用一只手(通常是左手)扶位产品, 腾出另一只手(通常是右手)用适当力度(以使产品在加工过程中不掉落且不破坏产品为原则)夹压紧产品。
(4) 确认产品以正确位置装入夹具后,调整切削液(或喷气)对准位置。
(5) 关上安全门,确认切削液处于开启状态。
2.3 自动走刀加工:
(1) 启动程式启动按钮,加工时须先把切削进给率旋钮调至较低位置,把快速移动钮调至25%位置,并观察换刀是否与程式刀号一致,切削液是否浇注在正确位置。
(2) 执行程式自动加工,动用眼、耳密切关注之,有异常或声音异样立即按下程式暂停按钮或急停,并反映给当班技术员或主管。
(3) 等正常后,将进给率旋钮,快速移动旋钮,调整至佳位置。
自主检查:
加工前后的检查,装料前须对待加工品作自检动作,看是否有压、碰痕、漏工序、材质不良等,备料在一侧
自检时机:
A. 件后,加工的前1~5个产品;
B. 停机较长时间后重新启动时;
C. 程式、有改动时;
D. 机台维修后;
E. 材料批次不同时;
F. 定时,不定时;
G. 技术员每小时自检产品一次;
H. 操作者每PCS自检外观;
自主检查内容:
A. 有无压、刮伤、刀痕、变形等;
B. 加工尺寸是否在公差内;
有异常时,马上反映给当班技术员或,并将不良品拿出来等待处理。
物料的摆放与搬运:
产品须保护好外观严禁堆叠、抛扔、踩踏;
加工好之产品整齐摆放于胶框或栈板上,产品与产品须有一段间隙,并用纸皮等隔开。
每层每框数量一致装满后放置于位置并成一行,搬运中轻拿轻放,防止产品滑落、碰磕。
作业后工作:
下班提前10~15分钟打扫机台,台面及四周卫生做好工作交接,并填好日生产报表;
若须关机时,先将工作台移至正,主轴下移约50mm,再依次压下紧急停止按钮,关掉控制器电源、主电源。
操作注意事项:
(1) 按SOP顺序及进度要求进行作业,以满足生产进度的需要。
(2) 核对图纸、程序及工件,清楚工件的装夹方向、基准点、所使用的、夹具等。
(3) 按图纸及加工工艺领取加工所需工、量具并进行校对。
(4) 操作前将机床各轴回零,把工作台清理干净,准备好所需用的垫块等。
(5) 装夹好工件后进行校表,打表应选大面来进行校正,校平衡时应取基准边来校正,分中时取边的中心位置进行分中(碰单边时不允许输入指令前要把主轴先抬高到安全高度)。
(6) 拷程序前要看清程序单上的程序名是否和电脑上的一致,打开程序对里面的加工参数进行检查,如有不合理之处将其改正过来,并通知到工程。
(7) 加工前准备好所需,对,开始加工下刀到安全高度后,要检查机器上的参数是否有误方可加工,加工过程中要注意检查 成后再继续加工。
(8) 所有工件加工完了以后进行自检,譬如一些加工没有到位,接面没接顺等,发现问题须马上解决。
(9) 在批量生产中,必须进行件检查,合格后方能继续加工。
(10) 工件加工完以后及时送检,不得锈蚀,送检过程中避免磕碰。
(11) 机器运转时,人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12) 注意安全,不可在不确定条件下启动程式开关。
(13) 加工时须关好安全门。
(14) 根据产品要求是否可以佩戴手套。
(15) 有任何异常先反映给技术人员或,不可随意自行处理。
1、初始过程能力研究 数 量
要求 可接受 未定*
—特性 ≥1.67 √
2、生产样品特性类别 数 量
样品 每一样品的特性 可接受 未定*
尺寸 5 3 15
外观 30 9 270
实验室 5 6 30
性能 5 2 10
3、量具和试验装置 数 量
测量系统分析 要求 可接受 未定*
特性 5 5
4、过程监视 要求 可接受 未定*
过程监视 3 3
过程单 5 5
目视辅具 1 1
6、包装/发运 要求 可接受 未定*
包装批准 1 1
装运试验 3000 3000
7、认定
一、经双方约定的审核依据是:
1. IATF16949:2016
2. 甲方按上述标准建立的体系管理制度及有关文件
3. 有关法律法规文件
二、
1、始终遵守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与乙方的相关认证程序等规定;
2、建立并持续有效运行相应的体系;
3、体系正式运行至少12个月后并完成了内审和管理评审方可实施正式审核;
4、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管理体系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5、按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6、为实施审核做出所有必要的安排,包括检查文件;接触的所有过程、区域、记录及人员提供条件。适用时,为接纳到场的观察员、认可评审员等提供条件。
7、在调查投诉、事故、变更认证、对暂停认证进行追踪等情况下应接受乙方开展的现场审核。
8、协助认可机构、部门开展的见证审核、确认审核、监督检查等,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9、向乙方提供真实充分的信息和记录;
10、正确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和有关信息;不擅自利用体系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或服务通过认证;宣传与认证结果有关的事项时不应损害乙方的声誉;
11、在获证后维持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在证书有效期内,接受并配合乙方实施监督审核。在一个为期三年的认证周期内,监督审核应在认证证书签发日起的每12个月内进行一次, 且每次审核间隔期不能**过12个月。同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监督审核费用。
12、根据法律法规、行业或自身要求,提出可息的限制性要求。
13、若认证证书被乙方撤销或换发证书,应将原证书及副本交回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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