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种类FS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
FSC认证顾问FSC/CO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顾问
证书有效可查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适用标准FSC森林coc产销监管链管理体系标准
周期1个月左右
申请材料协助推进
所需资料协助整理
FSC森林认证FSC森林认证申请
宗旨:如何将FSC森林管理体系体系深入到企业文化中,使之既满足标准的要求又适用于组织的运作,并以经济的运营方式获得的经济效益,为本规划的宗旨。
协助贵公司建立FSC森林管理体系的使用方法有:
⑴教导贵公司员工、如何建立一套符合贵公司文化背景的森林管理体系,确保此体系能落实到各人员。
⑵运用合理化的建议,使得贵公司的体系能获得进一步的突破与改善。
⑶提供完善的周边服务(教育训练、环境管理体系书籍、电脑化、健康安全、体系刊物资讯、咨询服务……),将的智慧结晶留在贵公司,使公司及所有的员工、在阶段性目标完成后,仍将持续成长与进步。
组织销售完全从小规模或者社区生产者获得投入材料的产品时,可在销售文件中添加以下声明“来自小规模或者社区林业生产者”。此声明能被证书持有者在供应链上传递。
如果产品是原材料或者是半成品,并且客户是通过FSC认证的企业,公司可只销售那些销售文件和交付文件中带有“FSC受控木材”声明的产品。
公司应确保贴有FSC/COC标签的产品销售,在销售单证中均有FSC/COC声明;
a) 如果FSC声明和/或证书号码不能在销售文件或交付文件中体现,组织应通过补充文件(例如,补充信件)将要求的信息提供给客户,这种情况下,组织应得到认证机构的许可,并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b) 应存在可以将补充文件和销售或交付文件连接的清楚的信息;
c) 不能够有使客户误解补充文件中哪些产品是FSC认证的,哪些不是FSC认证产品的风险;
d) 如果销售文件中包含带有不同FSC声明的多种产品,在补充文件中应为每个产品交互引用其FSC声明。

组织应确保以FSC声明销售的产品的销售文件(纸质或电子的),包括下列信息:
a) 组织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b)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销售给终端消费者除外)
c) 有效发货日期;
d) 产品名称或描述;
e) 产品销售数量;
f) 组织的与FSC认证产品对应FSC证书编码和/或与FSC受控木材产品对应的FSC受控木材号码;
g) 明确标示每个产品项目或者所有产品的FSC声明
转换体系:适用于所有产品组合;
百分比体系:适用于FSC/COC混合与FSC/COC再生与FSC 受控产品组合;
信用体系:适用于FSC/COC混合与FS/COC再生FSC 受控产品组合。
h) 运输文件应和相关联,并可相互追溯;
i) 适合*11贴标的储备完成品,公司若遗漏了相关销售的百分比/信用信息和运输文件,这样,材料已经失去了是否FSC/COC或终消费输入的信息,因此,不能再作为FSC/COC出售

位于供应链终端的,销售FSC成品和贴标产品的组织(例如,零售商,出版商)可在销售文件中省略百分比或信用信息(例如,使用“FSC混合”声明来代替“FSC混合70%”或“FSC混合信用”)。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信息已经丢失,不允许供应链后续的组织再使用或者恢复这些产品的百分比或者信用信息。
如果产品运输时销售文件没有随行,相关的交付文件中应包含条款5.1中要求的信息,客户可以根据此信息辨认产品是FSC认证的,并与销售文件相互关联。
组织应确保销售文件中带有FSC , FSC混合或FSC回收声明销售的产品,不带有其他森林认证体系的标签。

森林产销链体系认证介绍
FSC认证介绍:
FSC认证的目的与意义:
1、FSC(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森林管理会,是一个非营利组织,致力于促进**社会责任的森林管理。它成立于1993年,其发起者为国际上一些希望阻止森林遭到破坏。
2、CoC的建立是为确保所有认可森林产出的木材从森林→工厂→终消費者均处于受控的狀況,并与非认可森林的木材分开,终消费者通过辨识FSC标签从而支持森林的可持续性经营。
FSC认证各个标准 :
1、FSC-STD-40-004(VERSION 3.0) FSC产销链认证标准
2、FSC-STD-40-004a (VERSION 2.0) FSC产品分类
3、FSC-STD-50-001(VERSION2.0) 持有者标签使用指南
4、FSC-DIR-40-004 FSC产销链指令
5、FSC-STD-40-003(VERSION 2.1) 多地点产销链认证标准
6、FSC-POL-01-004 FSC组织政策
FSC核心劳工要求
公司采用并实施包含FSC核心劳工要求的政策声明或声明。并将政策声明提供给利益相关方(即受影响的和感兴趣的利益相关方)和组织的认证机构。
自我评估
公司持续开展自我评估,以说明组织如何在运营中实现 FSC 核心劳工要求。公司将自我评估向认证机构提交。
客户投诉
公司通过编制《FSC投诉处理程序》,以确保收到的关于遵守本标准的投诉得到充分的重视。具体见《FSC投诉处理程序》,包括:
a) 收到投诉的两周内向投诉人确认收到投诉;
b) 3 个月内调查投诉,并确定投诉的处理方案。如果需要更长的时间完成调查,应通知投诉者及组织的认证机构;
c) 对投诉和在此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采取适当的行动;
d) 投诉已成功解决或关闭时,通知投诉者和组织的认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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