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认证服务业
认证种类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
服务内容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培训辅导
所在地厦门
HACCP认证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顾问
FSSC22000认证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内审员培训
发货地厦门或深圳
FSSC22000认证内审员培训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内审员培训
FSSC22000认证培训FSSC22000认证内审员培训
周期3个月左右
价格费用面谈,优惠
公司机构正规
适用标准FSSC22000 V5.1
审核流程顺畅
材料我方提供
资料协助整理
认证条件顾问预审
审核前提咨询把关
审核与 体系 认证
体系认证渗透到到各个领域,其中包括质量、安全、能源、社会责任和环境。
知识服务
我们提供各种知识服务,从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面临的风险,到要求和流程优化。
培训
我们提供广泛的作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执行力的培训计划和认证的服务,以优化个人和组织机构的业绩。
1、目的:建立产品发货管理,规范产品发货程序,确保无误。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在仓库区内对成品的发货程序、发货指令及发货记录的管理。
3、责任者:营销部、供应物流部
4、管理规程
4.1发货程序
4.1.1营销部销售内勤凭销售合同副本填写《发货申请单》(一式二份,营销部留档一份,递交财务部一份),业务员签字确认,营销部经理审核,递交财务部开具销售出库单(五联单)。
4.1.2销售出库单应包括以下内容:发货编号、日期、要求发货时间、客户的名称和地址、产品的名称、产品的代码或规格、批号、生产日期、产品包装规格、所订的数量、单价和总价、付款形式、运输方式。
4.1.3财务总监在销售出库单上审核签字后发货。
4.1.4库存数量不足时,及时通知生产部抓紧组织生产。
4.1.5在要求的发货时间内完成发货。
4.1.6按销售出库单核对每种产品的名称和包装规格,并检查产品的规格或代码和批号。
4.1.7业务员根据销售出库单进行*二次检查,对发货检查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规格或代码、产品包装规格、发货的数量、批号。产品的发货批号按先产先出原则。
4.1.8货物装好后,转运至发货区域,供应物流部安排发运,同时填写发运记录。
4.2如果产品的库存不足以满足定单上的数量时,通知营销部决定是否部分发货或延期发货。
受托方
受托方必须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知识和经验以及人员,满足委托方所委托的生产或检验工作的要求。
受托方应确保所收到委托方提供的物料、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适用于预定用途。
受托方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委托生产或检验的产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活动。
合同
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应详细规定各自的产品生产和控制职责,其中的技术性条款应由具有制产品技术、检验知识和熟悉本规范的主管人员拟订。委托生产及检验的各项工作必须符合产品生产许可和产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并经双方同意。
合同应当详细规定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每批产品的程序,确保每批产品都已按产品注册的要求完成生产和检验。
合同应当规定何方负责物料的采购、检验、放行、生产和质量控制(包括中间控制),还应当规定何方负责取样和检验。在委托检验的情况下,合同应当规定受托方是否在委托方的厂房内取样。
合同应当规定由受托方保存的生产、检验和发运记录及样品,委托方应当能够随时调阅或检查;出现投诉、怀疑产品有质量缺陷或召回时,委托方应当能够方便地查阅所有与评价产品质量相关的记录。
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委托方可以对受托方进行检查或现场质量审计。
委托检验合同应当明确受托方有义务接受产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
1、 目的:规范GMP自检工作,逐步提高公司的GMP管理水平。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GMP自检小组工作。
3、责任者:公司各及生产车间
4、管理规程
4.1 质量部应定期组织对企业进行自检,GMP的实施情况,评估企业是否符合GMP规范要求,并提出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2 GMP自检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质量部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4.2.1负责编制公司GMP自检方案;
4.2.2负责组织监督GMP自检小组开展工作;
4.2.3负责GMP自检方案、自检记录、整改计划、整改报告等GMP自检资料的审核、归档工作;
4.3质量部应组织建立GMP自检小组进行立、系统、全面的自检。GMP自检小组由具有丰富GMP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也可由外部人员或进行立的质量审计。
4.4 GMP自检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4.4.1 负责按照公司GMP自检方案对各部门、车间进行检查,并积极做好相关记录;
4.4.2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车间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4.4.3负责GMP自检的总结工作,并出具整改报告。
4.4.4负责GMP自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5 GMP自检至少每年全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增加GMP自检次数。
4.6质量部每年制定年度《自检计划》,GMP自检内容应涵盖GMP的各要素: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与产品、确认与验证、文件管理、生产管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委托生产和委托检验、产品发运与召回等项目。遇情况时,检查内容可有所侧重,或增加自检内容。
4.7质量部应根据需要结合生产实际制定GMP自检计划,自检方案应规定自检依据、人员组成、时间安排、自检内容及程序等。
4.8 GMP自检小组应严格按照质量部下达的GMP自检方案对各部门、车间进行全面详细地检查,检查应采用现场检查、现场提问、文件及记录检查等多样化的形式,收集客观证据,如实填写《GMP自检记录》,客观反应受检部门的GMP执行情况,找出差距和偏差,做出自检结论,经GMP自检小组讨论后,对现场自检情况出具,报告应报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质量受权人负责审核批准。对各部门自检出来的缺陷及时下达《GMP自检整改通知书》包含整改措施及建议,规定责任人和完成日期。
4.9 GMP自检结论可分为:基本符合、一般缺陷、主要缺陷和严重缺陷。缺陷项目应同时列出具体存在问题。
公司应合法销售产品,销售产品前应对销售客户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确认,销售客户应提供有效的法定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红色);
产品生产企业应提交下列:
企业营业执照
产品生产许可证
产品GMP证书
使用本公司原料药的产品的注册批准文件
业务员经该公**人授权的委托书
业务员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产品经营企业销售的应提交下列:
企业营业执照
产品经营许可证
产品GSP证书
业务员经该公**人授权的委托书
业务员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测试微生物
1#PEM区位置测试微生物,对于单增李斯特菌,采用测试指示**物---大肠菌群的方法。2#-4#PEM区位置则测试单增李斯特菌。
微生物测试方法
一般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包括:
GB 4789.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30-2016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增生李斯特菌检验
此外,可以采用单核增生李斯特菌的快速检验方法,比如快检试剂(LAMP),作为筛选方法。该方法在使用前应经过彻底确认。
对阳性结果的反应和纠正行为
对阳性结果的反应
可以预料到会偶尔发现致病菌。但是在某个地方重复检测出致病菌则警示我们要采取积极行动。对阳性结果的反应有时需要做出改变以及提供合适的资源。对阳性结果的典型反应包括:
a)检查位置和调查潜在原因。是否这个位置的致病菌是临时隔离菌?在那个PEM区发现了致病菌?如果在食品接触表面检测出致病菌,可能意味着食品被污染了,如果在一个位置反复出现,这可能表明是常驻致病菌。在2#-4#PEM区的阳性结果并不意味着产品受到了污染,但是应对反复出现的阳性结果采取纠正行为。
b)不管在什么PEM区,应尽快对出现阳性结果的区域以及相邻PEM区进行再抽样,以找到污染源;
c)临时分离菌除外,环境致病菌小组应作出初步调查来决定污染的潜在原因以及对存在的GMP缺陷进行纠正。应朝 1#PEM区方向进行进逼抽样,例如,在3#PEM区发现了阳性结果,那么2#PEM区也是抽样区。抽样前,对可能再次出现的阳性结果有应对办法。
d)对于再一次出现的阳性结果,小组应实施深层次的调查工作和发现问题。在原因未明之前,工厂应进行系统性的调查以找到根本原因。
e)对于顽固的阳性结果,可以采用更多密集的清洁消毒,更进一步的维护保养以及确认分离菌的亚种。
f)连续跟踪和经常评价累积的结果,决定某个趋势的阳性结果是否出现,确保采取合适的行动。考虑增加在特定区域的抽样频率,确保污染源被快速识别直到出现连续的阴性结果为止。
http://lsjsqd.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