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采购及验收:
6.1.1需求部门提出申请及使用说明,由品保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评估。
6.1.2采购部门依据请购内容向厂商订购,由品保部将量测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精度及数量等内容录入采购申请单上,由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按《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6.1.3量测器具购回后,由品保部和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交保管员标识入帐,并由品保部开出领料单领出,并由品保部人员记录于《计量器具一览表》中。不合格的交采购课与厂商联系退货。
6.1.4厂商在计量器具交货时应附有该产品之出厂合格证或校验报告,保证该计量器具的准确度有所依据。
6.1.5 收货程序:厂商→品保→采购→仓库→品保→使用部门。
6.1.6 验收:量测器具购置入厂时,由品保部会同使用部门,依请购之要求验收及进行入厂初校核对或由厂商提供校验证明,以确保其准确度,验收合格标示合格标签。
6.2校准及标识:
6.2.1新购的量测器具校准后方可使用。
6.2.2使用中的量测器具应按《 年计量器具校正计划表》中规定的检定周期定期检定。
检定记录由品保部负责计量器具的人员登记在《计量器具一览表》上,并予以
妥善保存,以便查阅。
6.2.3检定后的合格标识应贴在量测器具上,若因检测设备太小不便张贴的,应将合
格标识贴在其包装上,量测器具使用完毕时立即放回包装中。标识不清楚的检量测器具禁止使用。
6.2.4量测器具委外检定时,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
6.2.5不便外送的量测器具,请具有资格的单位派人来公司检定。
6.2.6自制量测器具由品保部按《计量管理规范》定期检定,并填写《自制检具校单》。
6.3使用与维护:
6.3.1使用部门在使用量测器具时应依以下原则作业:
A. 使用部门需使用量测器具时,由使用部门人员到品保部负责量测器具设备的人员领用手续,由品保部负责计量器具的人员签字后,才能领用。
B. 量测器具设备之操作使用方法,由品保部人员负责教育训练,必要时安排专门技术人员授课教育训练。
C. 使用部门在使用量测器具设备前先确认是否张贴有校验标签:若为绿色合格标签,确认下次校正日期是否有效;若为红色暂停使用标签,在重新启用时需通知品保部进行校正,校正合格标示合格标签后方可使用。
D. 当量测器具设备卷标出现标签残缺不全、字迹不清、下次校验日期过期等异常时,现场使用部门人员须及时通知品保部进行确认处理。
E. 当量测器具设备损坏、测量失准时现场使用单位人员因及时通知品保部进行确认处理。
6.3.2量测器具使用人员应按相关文件对检测设备进行维护,以确保其精度;当需调整时,应由具备一定资格的人员进行,以防调整不当而失效。
6.3.4检测设备使用人员和保管人员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检测设备时,要遵守使用说明书或相关规定,做好防尘、防震、防碰撞及确保要求的使用环境以避免破坏或毁损。
6.3.5多余的或暂时不用的检测设备由品保部负责计量的人员予以封存,并注明“封存”字样。封存后启用的检测设备若在检定有效期内,可直接领用,**过检定期限的应重新检定方可领用。
6.1 进料检测:
6.1.1 原材料进公司后,采购人员要求供应商向品保部提供材质报告单。品保人员根据仓管送检单据对其进行验证并把检验结果记录在送检单据上。对于顾客方规定必须进行理化测试的原材料,由质量人员制定信赖性测试由采购课负责试样委外测试。委外测试期间该原材料由仓库保管员挂上待处理牌。委外测试报告收到,若合格,由仓管员按《产品防护控制程序》和《仓库管理作业规范》入库存放。委外加工品进厂时由仓库通知品保课进行检验填写《检验报告》;
※6.1.2 进料检验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常规品质检验,一部分是HS/信赖性监视测量。需要在来料、制程、成品三个阶段按照测试计划进行HS/信赖性监视测量,而且所有**物料,不能对有害物质测试**,确保产品满足HSF要求。检验和试验的文件,每一项检验或试验活动必须有详细的文件。
6.1.2.1 详情包括,客户有特别要求时依客户要求执行﹕
6.1.2.1.1校核的参数和可接受的公差;
6.1.2.1.2统计技朮,控制图等的使用;
6.1.2.1.3抽样计划﹐包括频次﹐样本量及验收准则;
6.1.2.1.4不合格的处理;
6.1.2.1.5要记录的数据;
6.1.2.1.6缺陷分类计划;
6.1.2.1.7*一个或一批检验项目的方法;
6.1.2.1.8信赖性、功能和特殊特性试验;
6.1.2.2检验和试验记录---检验和试验记录包括:
6.1.2.2产品标识;
6.1.2.2检验的产品的数量;
6.1.2.2所遵循的形成文件的检验程序;
6.1.2.2执行试验和检验的人员;
6.1.2.2检验和/或试验的日期;
6.1.2.2所发现的缺陷的数量﹐类型和严重性;
6.1质量成本项目:
根据公司所发生的各项质量成本,分为预防成本、鉴定成本、内部失败成本、外部失败成本。
6.2收集及统计质量成本数据:
6.2.1预防成本
6.2.1.1质量保证培训费用,管理部统计。
6.2.1.2质量管理活动费用,管理部统计。
6.2.1.3质量改进措施费用,管理部统计。
6.2.1.4质量评审费用,财务部统计。
6.2.1.5工资及福利费用,管理部统计。
6.2.2鉴定成本:
6.2.2.1检测设备折旧费用: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折旧表统计
6.2.2.2检验与实验设备校验费用;品质部统计
6.2.2.3检验与实验设备维修费用:财务部统计
6.2.2.4外送检验与实验费用:财务部统计
6.2.3内部失效成本
6.2.3.1报废品损失费用:财务部统计
6.2.3.2产品返工工时费:生产部统计
6.2.3.3停机损失费用:生产部统计
6.2.3.4质量事故处理费:品质部统计
6.2.4外部失效成本
6.2.4.1客户索赔费用:市场部统计
6.2.4.2产品退货损失费用:市场部统计
6.2.4.3到客户处处理质量问题的费用:品质部统计
6.2.5各部门将统计数据交由财务进行汇总,记录于《质量成本月报表》。
6.3数据分析
6.3.1质量成本数据每月分析一次。
6.4制订对策
6.4.1当预防和鉴定成本无法保证产品质量时,品质部提出改善措施。
6.4.2质量成本**出预定目标时提出改善措施。
6.5效果确认
6.5.1每月进行质量成本分析时,对上月的改善措施进行确认。
6.5.2每年制定质量成本报告。
1. 确保按照ISO9001:2015/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质量管理体系:
1.1 协调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的编写及修订工作;
1.2 推进、协调及监督质量管理体系在各相关部门的有效实施,督促各部门在执行中偏离要求的纠正措施的落实;
1.3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的必要资源及运行正常有效。
2. 向我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的需求:
2.1 定期监视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及时评审其有效性、适宜性并提出改进措施或方案;
2.2 有计划的推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改进工作,确保其运行更简洁、更有效、适宜。
3. 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
3.1 有计划的展开各种宣传、交流以及研讨活动,促使全体员工提升顾客满意的意识。
4. 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日常事宜和与外部各方的联络工作:
4.2 负责组织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和第二方评定审核工作。
4.2 负责与认证机构和咨询机构的定期联络,及时了解外部环境的变化及影响。
5. 负责公司产品或者过程偏离纠正:
5.1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产品或过程,负有纠正措施的职责和权限,有权命令停止生产。
5.2对所有班次的生产操作,*或委派当班质量代表,以确保产品质量。
6.4检测量具设备维修:
6.4.1维修时机:
A. 使用部门发现量测器具设备损坏、失准、故障无法正常使用时;
B. 日常校正及稽查时发现量测器具设备失准、损坏、故障无法正常使用时;
C. 量测器具设备异常时,使用部门通知品保部,品保部人员可通过简易调整或数据修正动作进行修复者*开立维修单;若品保部人员无法修复,必要时开立《异常器具改善单》说明异常原因,使用部门回复异常原因及改善对策。
6.4.2 维修流程:使用部门开立维修单→品保部确认损坏原因张贴暂停使用标签→若内部无法进行维修由采购部负责联系厂外维修→维修后由品保部校正合格张贴合格标签→使用部门投入使用。
6.5检测量具设备报废:
6.5.1当检测量具设备无法修复、无维修价值、丢失之情况,由品保部填写《异常器具改善回馈单》中说明,由总经理批准后,作报废处理,并在《计量器具一览表》上注销。
6.5.2 报废计量器具处理方式:方便移动,且体积较小的计量器具(如秒表、量针、卡尺、千分尺、温湿度计等)报废后需交由品保部进行统一存放,品保部人员将报废品放置在器具异常区。使用部门开立《报废单》,将报废品退给品保部进行处理。体积较大不便移动的计量器具由保管单位进行隔离封存或交由仓储部处理,严禁放置在生产现场。
6.5.3 惩处:计量器具因人为损坏、丢失、非维修人员自行拆卸导致无法修复之情况经品保部人员仔细核查后给出较终结论,依其造成损失的金额按照公司惩处规定给予相应的惩处。
6.6计量器具校正:
6.6.1 校正计划:本公司所有器具依照《 年计量器具校正计划表》进行系统管理执行。
6.6.2 外校:外校之计量器具,由品保部按照《 年计量器具校正计划表》时间提**个月,将下月需外校之计量器具清单以邮件方式发送各相关部门要求其在送校日期前将计量器具送至品保部。品保部人员将外校计量器具安排外校。
6.6.3计量器具游校﹕品保部人员将需要游校之清单发送给各使用部门要求其在安排的校验日期前做好配合工作。游校日期由品保部人员与外校单位商议后确认,由采购跟催外部仪校单位,要求其必须在外校有效期前安排校验。
6.6.4 外校证书确认:送外校验及游校完成后采购通知品保进行验收,品保负责人员拿到校正证书,按照《外校报告一览表》 中的确认项目对外校证书进行确认动作,保证信息一致有效,结果满足公司内部要求。
6.6.5计量器具内校:相关使用单位应在校验日期前(包含校验日期)3-10天将可方便移动之计量器具送至品保部进行校正;对于不便于移动之计量器具,由品保部人员到现场进行校正,各相关单位需做好工作安排,配合品保部完成校正工作。
6.7仪校标签使用说明:
A. 浅绿色:标示在内/外校合格的计量器具上;内/外校验合格的计量器具,需张贴“校验合格”标签,外校计量器具在卷标确认人一览注明外校单位名称简写(例如:昆山 * *)。
B. 红色:使用于量测器具长期未使用、待维修、待报废等非合格状态时标示;暂停使用之计量器具在重新启用后,必须通过校验室校正合格方可使用。
6.8人员培训:检测人员应经过相应培训方能上岗,必要时应委外培训。具体按《人力资源控制程序》执行。
6.9测量室环境及计量器具存放环境管控:温湿度管控范围:20±2℃,50±25%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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