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和服务提供
8.5.1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生产和服务提供直接影响向顾客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因此公司应经过周密的策划并在受控的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的提供。受控的方面应包括:
1)生产作业计划。
2)获得表述产品特性的信息和文件(图纸或技术、标准信息等)。
3)编制产品实现过程规范(作业指导书),以指导操作者按规范进行生产和服务,为满足生产要求,本公司应对特殊过程、必须严加控制的过程等编制作业文件。
4)现场使用的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应得到有效的管理,应与“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备案清单”一致。
5)根据产品特性实现过程的需要配置适宜的生产设备、设施和适宜的工作环境,配置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设备。
6)按技术规范要求实施监视、测量和记录。
7)产品放行:执行《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中的有关规定,重要和关键过程应采用适当方式进行作业准备验证,如首件检定、“三检”制度。
8)可行时,公司应对适宜的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控制,同时在生产的适当阶段对产品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及零部件与认证样品一致。
9)产品的交付:
10)综合部负责对原材料运输的供应商和产品运输的供应商进行管理(顾客自行提货除外),执行《采购控制程序》的供应商评价的规定,以确保运输过程中的产品质量;合同要求时,本公司对产品的保护要延续到交付的目的地。
11)交付后的活动。
不合格输出的控制
8.7.1公司建立并保持《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不合格品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在程序中作出规定,确保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不符合包括制作过程、产品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以及服务提供期间或以后发现的不合格服务。
8.7.2公司可采用以下途径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
1)采取措施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品:返工和返修。公司应制定返工、返修方案,内容应包括经返修、返工后的产品需重新检测。对重要部件或组件应作相应的记录等。采取措施后的产品,重新对其验证,以确认其符合要求,以证明措施有效。
2)让步接收不合格品:由相关授权人员批准产品的让步使用、放行和接受,必要时,由客户批准;让步记录均须保存;
3)经有关授权人员批准,适用时经顾客认可,降级处理;
4)报废处理等。
5)在交付和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须针对不合格造成的后果和潜在后果,采取相应的适当措施,以消除客户的不满意。包括:修理维护、更换、退货、赔偿等。
8.7.3可疑材料或产品控制
可疑产品或材料,指因标识不明,无法区分合格与否;或检验与试验后无法决定合格与否时,此为可疑材料或产品,对可疑产品与不合格品相同方法处理,不会被非预期使用或装配,并对其标识、评价、记录、隔离进行控制。
8.7.4保持与顾客信息的沟通
1)当不合格品已被发运时,由销售总公司立即通知客户停止使用;
2)公司针对问题,采取应急计划措施,与客户协商,确保产品保证客户正常使用,并有专人协调,直至客户满意;
3)对不合格的发生,采取措施防止再发生,通过预防措施,消除同类不合格的发生。
8.7.5顾客特许
供应商控制
8.4.3.1控制类型和程度
公司对8.4.1确定的外部提供过程、产品和服务的类型,针对性选择控制的类型和程度,确保外部提供的产品、过程和服务对公司自身要求及顾客要求的符合性。
8.4.3.2供应商绩效监视
公司制定评价准则并实施对供方绩效进行监视和控制。控制范围包括:
1)法律法规要求:采购产品和服务要符合收获国、发运国、目的国的现行适用法律法规。
2)质量体系要求:供方必须家建立一个通过ISO9001认证的质量体系,并证实通过二方审核符合IATF16949。
3)对于汽车产品相关软件或带有嵌入式软件的汽车产品的,公司应要求供应商有一个软件质量保证过程,并且为软件开发能力进行自我评估(保存形成文件的信息);公司应采用软件开发评估方法来评估供应商的软件开发过程。
4)交付产品的符合性、交货进度、原材料原因造成顾客退货、和赔付等绩效。
8.4.3.3二方审核
公司制定二方审核准则,开展对供应商的二方审核。准则应基于风险分析,包括产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供应商质量体系水平、供货绩效。
应保持二方审核记录。
8.3.1总则
本公司建立《产品设计控制程序》,并实施和保持设计开发过程。在设计开发过程,着重于错误预防,而不是探测。
8.3.2设计和开发的策划
本公司在产品设计过程、过程设计过程策划中,涵盖公司内部所有受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及其(适当的)供应链,使用多方论证方法的确定设计和开发的各个阶段和控制,并满足以下要求:
1)产品设计人员掌握适用的产品设计工具和技术技能(如:数字化数据的应用),有能力满足设计要求。
2)对设计和开发阶段采用项目管理的模式开展工作,针对不同的产品确定不同的项目计划。项目开发计划中明确各阶段工作,明确适宜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开发负责人结合公司管理层制定具体项目成员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有效沟通。以满足以下要求:
a.特殊特性的开发/*终确定;
b.降低潜在风险的措施的FMEA的编制和评审;
c.控制计划的编制和评审。
d. 确定统计工具并反映在控制计划中,统计技术的基础概念应让公司内所有人员理解并应用。
3)在设计、制造、工程、质量、生产、采购、供应、维护等过程采用多方论证方法,使用多方论证方法的方面包括:
a.项目管理(例如:APQP)。
b.产品和制造过程设计活动(如:DFM和DFA)。
c.产品设计风险分析(FMEA)的开发和评审,包括降低潜在风险的措施。
d.制造过程风险分析(如:FMEA、过程流程、控制计划和标准的工作指导书)的开发和评审。
设备、工装管理
1)公司制定了《生产设备管理程序》和《工装管理程序》,以实施和保持设备、工装管理的系统,以确保满足生产要求。
2)关键设备全面管理和维护。
制造部负责确定关键生产设备,进行重点控制。
a.对关键设备进行标识。
b.为生产用关键设备提供合适的资源配备。如:相应的备件管理系统,设备易损部位可储备备件,便于及时更换;制定有效的、有计划的全面预防性设备维护系统(PM),其系统包括:计划性维护活动、量具的包装与防护;通过预见性的评估,改进维护设备的目标。
8.5.2标识和可追溯
8.5.2.1为防止在生产过程中产品的混淆和误用,以及有要求时实现必要的追溯,公司制定了《生产过程控制程序》和《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对产品实现的全过程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标识。标识的方法可采用实物上写字(刻打、压铸)、挂标牌(标签)、流通卡、工号、条形码、合格证等方式。
8.5.2.2公司应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状态标识方法可采用实物上写字、标牌、合格流通卡、合格证或合格区域等方式。
8.5.2.3各部门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的标识;负责将不同状态的产品分类摆放;负责所有标识的维护。
8.5.2.4当顾客对标识和可追溯有要求时,必须满足顾客附加的要求。
8.5.2.5公司应建立并实施产品的可追溯性系统。适当时,确定并应用统计技术。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如合同规定、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自身要求等),必须控制和记录(电子、硬拷贝、档案等)产品的**性标识。
顾客或外部供方的财产
8.5.3.1本公司顾客或外部供方财产包括:顾客或外部供方提供的图纸、样件、检具、工模具、包装材料、知识产权等。
8.5.3.2顾客或外部供方财产的控制
公司应对公司控制下或使用的顾客财产予以识别、验证、保护和安全防护。并应保管好顾客财产。若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时,应及时向顾客报告。并保持详细的记录。
1)对顾客提供的图纸、标准、规范及知识产权,有责任对其保护,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2)顾客所有的样件、检具、工模具、包装材料等应由使用部门进行标识,清晰**识每个物件的所有权归属,以备顾客检查。当有损坏、丢失、不适用时及时向顾客报告,由顾客提出处置方法。
8.5.3.3公司对顾客财产的验证,不能免除向顾客提供合格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不合格的拒收。
标准化作业
1)对特殊过程、必须严加控制的过程编制产品实现过程规范(作业指导书),以指导操作者按规范进行生产和服务。指导书包括安全规则,应具可读性,现场易获取。
2)生产作业计划管理
a.公司实施以订单驱动生产,生产计划是按照顾客的订单安排,制造部编制生产作业计划,详见《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b.生产作业计划编制须经制造部主管批准。
c.生产作业计划的调整,须经相关的程序批准,并有记录表明调整的需求信息。
d.生产作业计划的实施状态,由制造部进行监控。出现异常要进行统计分析,按实施状态,适当调整计划。
e.生产作业计划编制后,要分发生产车间及涉及部门,确保计划信息及时传递。
8.5.1.3作业准备、停机验证
当作业初次运行、处理或作业发生变更、停机后恢复作业时,应进行作业准备验证。验证包括过程方法再确认或产品首/末件确认。应保留相关验证记录。
8.3.3设计和开发输入
应确定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这些输入应包括:
1)功能和性能要求;
2)产品应执行的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包括产品的环保和安全要求、必须满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3)适用时,以往类似设计中证明是有效的和必要的要求;现场测绘数据及其它相关的信息。
4)设计和开发所必需的其他要求,如产品质量、寿命、可靠性、耐久性、可维护性、时间性和成本的目标。
5)顾客确定的目的国适用法律法规。
6)镶入式软件要求。
输入应形成文件记录,设计人员对这些输入要进行评审,以确保输入是充分与适宜的,要求应完整、清楚,并且不能自相矛盾。
8.3.3.2制造过程设计输入
1)对制造过程设计输入的确定,应形成文件并评审。要求包括(不限于):
——设计输出数据。例如特殊特性;
——生产率、过程能力和成本的目标;
——顾客要求(合同评审)如图纸、技术协议、标识、可追溯性、包装等;
——产品/过程相关的法规要求总结(如有);
——以前的开发的经验;
——新材料、可替代的制造技术。
2)在制造过程设计中按问题的大小和所遭遇到的风险适度采用防错技术。
控制计划
1)公司针对制作现场和所提**品,编制《控制计划》。分别有试生产计划和量产计划。控制计划的内容应包括:
a.用于制造过程的控制手段,包括作业准备验证。
b.首/末件确认。
c.顾客信息。
d.规定的反应计划。
2)出现如下情况需要对控制计划进行评审,需要时应更新。
a.已向顾客发送了不合格品。
b.发生了影响产品、制作过程、测量、物流、货源、产量、风险分析(FMEA.的变更。
c.顾客投诉并实施纠正措施后。
d.基于风险分析和防错规定。
沟通要求
公司在与供方沟通之前,应确定沟通的要求。主要包括:
1)所提供的过程、产品和服务。
2)对下列内容的批准:产品和服务;方法、过程和设备;放行。
3)能力,包括所要求的人员资质。
4)外部供方与公司的接口。
5)公司对外部供方绩效的控制和监视。
6)公司或其顾客拟在外部供方现场实施的验证或确认活动。
8.4.5.2补充要求
公司应将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产品和过程特殊特性要求及时传达给供方,并要求供应商直至制造过程全程贯彻适用的要求。
-/gbacfji/-
http://lsjsqd.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