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事件的发现
相关部门应建立监控措施和日志查看制度,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确保及时发现安全事件;相关部门根据风险评估、安全事件和安全告警的内容,及时发现潜在安全事件;应向所有员工和第三方服务商提供培训,使之认识到发现并报告安全事件是其应尽的义务。
一般安全事件处理流程:
a) 相关工程师、管理人员、运营安全工作人员在日常维护、巡检、日志检查等过程中发现异常,或接到其他人员的异常报告,并判断为安全事件;
b) 事件发现者将事件发生时的情况,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系统名称、现象描述、初步分析等,用邮件或电话报告给运营安全工作人员,并确认相关人员可立即收到和处理。
c) 运营安全工作人员判断事件安全级别,无法判断或非一般安全事件则上报运营安全组长按照严重安全事件处理;对于严重安全事件,启动相应级别事件响应流程;
d) 对于一般安全事件,运营安全工作人员应协助运营安全副组长直接处理解决问题。
e) 一般应在30分钟内查明原因,并且在60分钟内能够处理完成并解决了问题。
f)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无法解决问题,运营安全工作人员应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报告运营安全组长,并说明对处理情况的反馈要求,启动相应级别事件响应流程。
1) 信息安全工作小组:
负责选派一名纠正和预防措施监督员负责收集信息并组织责任部门分析原因,并跟踪验证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
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不符合原因分析及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1) 为了消除不符合项或潜在的不符合项的产生,所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应与问题大小和风险程度相适应,以的成本获得满足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2) 通过应用信息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及其有效性测量、审核结果、监视事件的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和管理评审,持续改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3) 信息安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将证实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纳入有关的管理和技术文件中去,使其成为正式的方法,有效地防止不符合项的发生。所引起的信息安全管理管理体系文件的更改和补充按《文件控制制度》进行。
信息系统审核考虑
1) 信息系统审核控制措施
任何技术符合性审核都必须经过认真策划,地减少中断工作的风险并保护公司的工作环境的数据完整性不会受到破坏。
确定适合的方法,保证技术符合性审核取得圆满。
获取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对既定审核方法的书面批准。
判定每个系统的访问级别并从相关负责人获取书面批准。
只获取审核活动范围内的IT硬件、软件和系统的访问权。
确保技术符合性审核后删除或处理掉系统审核工具和残余数据。
确保所有的系统审核都按照《变更管理办法》中的说明进行。
确保系统审核的所有活动按照商定的审核计划进行。
2) 信息系统审核工具的保护
对于信息系统审核工具的访问应加以保护,以防止任何可能的滥用或损害。
信息系统审核工具(如软件和数据文件)应与开发和运行系统分开,并且不能保存在磁带(程序)库或用户区域内,除非给予合适级别的附加保护。
信息系统审核工具的使用必须事先获得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的批准。
3) 活动描述
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小组根据情况,对于自管服务器制定出在策略、用户管理、权限管理、VLAN管理、漏洞扫描、渗透测试等方面的审核策略。
管理人员应确保在其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程序被正确地执行,以确保符合安全策略及标准。
管理人员应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处理是否符合合适的安全策略、标准和任何其它安全要求进行定期评审。
任何技术符合性检查应仅由有能力的、已授权的人员来完成,或在他们的监督下完成。
涉及对运行系统检查的审核要求和活动,应谨慎地加以规划并取得批准,以便小化造成业务过程中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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