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加工区不得设置于易遭受污染的区域,否则应有严格的食品污染防治措施。
5.2 加工区四周环境应*随时保持清洁,路面应平坦,不得有严重积水、泥泞、污秽等有造成产品污染的地方,以避免成为污染源。加工区外的空地应铺设混凝土、柏油或绿化等,以防尘土飞扬并美化环境。
5.3 邻近道路,应铺设柏油等,以防灰尘造成污染。
5.4 加工区内不得有足以发生不良气味、有害(毒)气体、煤烟或其它有碍卫生的设施。
5.5 加工区内禁止饲养禽、畜及其它宠物,警戒用犬除外,但应适当管理以避免污染产品。
5.6 加工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排水道应有适当斜度,且不得有严重积水、渗漏、淤泥、污秽、破损或滋生有害动物而以免造成产品污染。
5.7 加工区周界应有适当防范外来污染源侵入的设计与构筑。若有设置围墙,其距离地面至少30公分以下部分应采用密闭性材料构筑。
5.8 厂区食堂,应与生产、贮存产品或原辅材料的场所完全隔离。

公司的准备工作
对于初次审核,工厂应在适当考虑满足本《标准》的要求所需完成工作量的情况下协商确定一个对于双方都方便的日期。
工厂必须为审核做好准备,包括备好适当的文件以供审核员进行评估以及让相关员工在现场审核期间始终待命以听从召唤。
工厂应确保审核时生产计划包含预期认证范围所涵盖的相关产品。一旦可行,这些产品的较大范围应处于生产状态,以供审核员评估。在产品范围大或品种多的情况下,审核员可酌情决定是否继续审核,直到对预期的认证范围完全满意为止。在重要生产流程在一年中不同于审核期的时段运行的情况下,将需要进行单独审核,以评估该生产方法。
以所采用《**标准》的约定格式,向 BRC **标准以及可能向资格鉴定机构提供一份审核报告以及任何相关证书或审核结果。作为以 GFSI 为基准的标准,审核记录可与任何 GFSI 合规审核联合查看。与审核相关的其他文件应根据 BRC **标准的请求有索必供。向 BRC **标准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均应为原件。所提供的文件应保密
• 在有协议的情况下,BRC **标准可以向工厂的客户或当局提供审核报告和证书,用于证明已获认可。工厂可通过 BRC **标准名录机制来取消分享
• 为了培训、评估或校准目的,审核员可以由其他人员陪伴。这一活动可能包括:
• 认证机构对新审核员进行培训
• 认证机构的例行影子审核方案
• 资格鉴定机构见证审核
• BRC **标准见证审核

BRC **标准已制定一系列《**标准》,对食品和消费品的生产、产品所用保护性包装、这些产品的贮藏、经销与采购、以及产品销售时的零售环境设定了要求。其他 BRC《**标准》对《食品安全标准》形成补充,而且为供应商审核和认证提供资源。
《BRC 包装与包装材料安全标准》是一部以**食品安全倡议 (GFSI)为基准的认证标准,它设定了对食品和消费品包装材料生产的要求。食品和消费品企业可要求其包装供应商获取本标准的认证。
《BRC 仓储与配送**标准》是一部以**食品安全倡议 (GFSI)为基准的认证标准,它设定了对包装和非包装食品、包装材料和消费品的仓储和配送要求,以及对批发和合约服务的要求。该《标准》不适用于由生产设施管理层直接控制的仓储设施,其将涵盖于相关的制造标准(如《BRC 食品安全**标准》)中。
《BRC 消费品**标准》是适用于消费品生产和装配的认证标准。该《标准》特别排除食品相关产品,如维生素、矿物质和草药补给品,此类产品属于《BRC 食品安全**标准》的范畴。为反映市场需求,《消费品**标准》由两套单独的标准构成:个人护理与家居用品,以及一般商品。每套标准针对相关的非食品消费品的生产设定了要求,包括原材料、零件以及成品的生产。
依据《BRC 消费品**标准》对消费品的认证有两个级别:基础和高级。
《BRC 代理人和经纪人**标准》是一套认证标准,适用于那些转卖产品或为产品贸易提供便利、但不在自己的设施或工厂内生产、加工、包装或贮存贸易产品的公司(尽管此类活动可能通过分包服务提供商提供给其客户)。
《BRC **零售标准》是一套认证标准,它设定了对食品零售业从业公司在产品安全、质量和合法性管理方面的要求。认证范围涵盖零售商总部及其各零售店的适用的运营部分。

-/gbacfji/-
http://lsjsqd.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