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市场部与客户签订供货合同,确定客户要求,并就P**标准内容与格式、客户特殊要求等事宜与客户进行沟通。
6.2 工程部根据合同及客户要求,组织P**提交所要求的文件、记录和生产件样品,并在产品试生产阶段及下列情况下按客户要求和P**要求组织提交有关资料(包括对供应商要求):
6.2.1 一种新的产品或零辅件以及和以前批准的产品相比,使用了其它不同的加工方法或材料。
6.2.2 使用新的或改进的工装(不包括易损工装),包括附加的或替换用的工装。
6.2.3 在对现有的工装或设备进行翻新或重新布置之后进行生产。
6.2.4 生产是在工装和设备转移到不同的工厂或在一个新增的厂址生产的产品。
6.2.5 供应商对本厂产品的装配、性能有影响的零辅件的更改,包括材料和服务。
6.2.6 在工装停止生产达到或**过12个月后重新启用而生产的产品。
6.2.7 生产零(合)件的产品和过程变更,来自组织内部或供应商,此变更已影响市场产品的性能、适用性、机能和耐久性。
6.2.8 检验和试验方法更改——新技术的采用(不影响接收准则)。
6.3 生产件批准审核和提交:
6.3.1 当客户对生产件批准有特定要求时,市场部将获取的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工程部,工程部按客户确定的生产件批准等级及P**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落实P**资料和生产件样品,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6.3.2 当客户对生产件批准无等级要求时,按P**等级3提交。
6.4 客户批准:
由市场部提交P**资料和生产件样品给客户批准,当要求不被客户批准时,将信息反馈给工程部,由工程部根据客户P**要求组织相关部门采取纠正措施整改后,再次准备P**资料提交。
6.5 市场部将批准后的P**资料转交工程部,并将批准信息反馈给工程部,由工程部主导按P**批准的数量、时间、要求等生产条件进行生产。
6.6 工程部对P**资料进行归档保存,并针对相应情况对P**资料进行重新审核和更改。
6.7 供应商**供货及出现6.2所列情况时,由工程部根据供应商质量体系开发情况对资材部提出P**要求,资材部负责反馈给供应商并跟进供应商重新提交P**,然后再次提供给工程部重新批准。原则上要求A类产品的供应商按P**手册中等级2提交资料;B类产品和C类产品的供应商按等级4提交资料。品保部对供应商提交的样品进行检查和测量;资材部负责接收及传递。客户要求时,将供应商提交的P**由市场部转交客户批准。
6.8 提供的P**内容参考《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控制程序》。

6.1员工管理:
6.1.1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6.1.2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6.1.3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通知。加班时间由生产依据企划部计划安排或由车间申请,生产部较高主管审核后由副总经理批准。
6.1.4 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提前请假。
6.1.5 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请假程序逐级向各级主管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能离开。
6.1.6 工作时间内,车间主管、品质人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管申请方能离岗。
6.1.7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管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过15分钟。
6.1.8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参观巡察时,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6.1.9 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作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疏忽
拒绝上级主管命令或工作分配。
6.1.10 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食物、吸烟、吃槟榔、看小说、报刊、聊天、玩手机、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公司*的地方。
6.1.11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设备、仪器,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6.1.12 员工工作期间不得佩戴手镯、戒指、物品,不得留长指甲,员工工作期间手机必须关闭电源。
6.1.13 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
6.1.14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6.1.15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
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6.1.16 现场人员必须自律自觉,勇于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破坏车间生产的不良行为,反对一切坏现象。

6.6 变更实施:
4M中的各类变更实施,参照*6.4项表单中对应项的类别要求进行相应的送样、申请及记录,其中需保存记录项目见*6.5项,实施流程见*5项,涉及到工程变更的按《工程变更控制程序》执行。
6.7 **变更管理:
6.7.1 人员变更:品保部追溯到变更后人员的生产产品型号、批次,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备注供查询。
6.7.2 设备/治工具变更:品保部对变更后加工的产品进行验证,并对此设备加工的产品进行一定周期(视变化点的严重度而定,1-2周)的监控,确认质量的稳定性。
6.7.3 设计变更:首件生产时,由生产部通知品保部、工程部等相关责任人到现场,对产品的过程及质量进行确认,完成首件检查,并由检验人员填写《 首末件检验报告》,经工程、品保部确认OK后,方可开始生产。
6.7.4 物料变更:
6.7.4.1 供应商内部变更,由供应商每月向我司采购课提出申请,由采购课通知厂内工程、品保部对其进行评审、确认;需转报客户批准的项目,由市场部负责联络客户并反馈结果,经客户批准后方可实施;由品保部负责对供应商变更实施后的产品进行验证、跟踪。
6.7.4.2 涉及到具体物料变更的,按《工程变更控制程序》执行,仓储课需做好区分及标识。
6.8 变更品的**交货:
6.8.1 变更品的**交货,需在外包装箱加贴“变更后首批次出货”标签,并连续5批作标识。
6.8.2 变更品与原来产品在同一批交货时,需:
1.原来产品与变更品的外包装分开;
2.在外包装箱加贴“变更后首批次出货”标签,并连续5批作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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