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材料处理
3.1 如果有不合格投入混入FSC产品组的风险时,组织应实施下列一个或多个隔离方法:
a) 材料物理隔离法;
b) 材料时间隔离法;
c) 材料识别法。
详见《FSC不合格品及顾客投诉控制程序》
4 FSC材料和产品记录
4.1 针对每个产品组和工作任务单,公司应确定涉及材料体积或重量变化的主要加工步骤的转换因数,如果不可行,说明整个加工步骤的转换因数。组织应规定计算转换因数的一致的方法并及时更新。
说明:生产定制产品时,在加工之前,组织不需要说明转换因数,但应保留可以计算转换因数的生产记录。
4.2 公司应保留FSC证书范围内材料和产品的较新材料账目记录(例如,电子表格,生产控制软件),包括:
a) 投入:采购文件编号,日期,数量,包括百分比和信用声明(如适用)的材料类别;
b) 产出:销售文件编号,日期,产品说明,数量,FSC声明,适用的声明期或工作任务单;
c) FSC百分比计算和FSC信用账户(如适用)。
4.3 如果公司同时具有FSC认证和其他森林认证体系证书,公司应证明同时带有这些认证体系声明的投入和产出没有被重复计算。
说明:组织能通过为这些材料建立单个的账目记录来清楚的判定材料的数量和适用产出的相应的认证声明。如果这种方式不可取,组织宜通过其他途径使认证机构对此项要求进行评估。
2.3.4.2 隔离存放
2.3.4.2.1在核对材料无误后,挂上材料标识卡,在标识卡注明FSC材料的类别,规格和数量等, 移放到FSC材料待验区后, 通知IQC检验。
2.3.4.2.2 IQC按检验标准及样品要求对进料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通知仓库开登记在台账后入库。
2.3.4.2.3仓库须确保用于 FSC 产品组的入库原料能清晰识别,并按照不同的产品组隔离存放,如果同一种投入原料用于多个产品组,须以相关的 FSC 声明区分存放。
2.3.4.3 对附有标签的原料的处理
2.3.4.3.1 对于接收的附带有 FSC 标签的原料,仓库须确保下面的事项:
—对于需要进一步加工的原料, 在出售前须将标签或隔离标识去除 (不适用于由于产品特性无法移除的情况,如印刷品) 。
—对于不经过改变的直接出售的原料, 除非企业对产品不具有真正的拥有权, 否则公司须在出售前确保标签的正确使用。
2.3.4.3.2 对于接收的附有其他森林评估系统标签的原料, 应确保在加贴 FSC 声明标签销售前去除上述标签。
业务部门职责:
A. 编制《FSC成品储存和销售控制程序》并实施;
B. 进行市场调研、了有FSC客户的需求;
C. 对FSC订单进行评审;
D. 收集并分析FSC客户的满意度数据;
E. 处理FSC客户的反馈;
F. 定期做一次FSC订单产品的销售总结。
生产部门职责
A. 负责FSC订单的生产;
B. 确定关键控制点,并编写各关键控制点作业指导书,编写《FSC材料验收储存控制程序》与《生产控制程序》并实施;
C. 在生产过程中,应将FSC/COC认证的半成品及成品与非FSC/COC认证的半成品及成品分开存放;
D. 加强员工对FSC/COC知识的培训;
E. 做好各关键控制点数据管控的记录,并保存妥当,以便追溯;
F. 对各关键控制点产生的FSC/COC不良品、边角料、损耗做好数量管控与隔离,并将其记录保存妥当。
G. 每月做一次FSC产品组的生产总结。
-/gbacfji/-
http://lsjsqd.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