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CCP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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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CP认证申请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申请
◆在OPRP和HACCP计划实施之前以及变更后,是否对它们进行了确认,确保它们(或它们的组合)能将食品安全危害控制在预期的水平?
◆当确认结果表明OPRP和HACCP计划不能对食品安全危害进行预期的控制时,是否对它们进行了修改、重新评价和确认?必要时,修改是否包括控制措施(即生产参数变更,和(或)原料、生产技术、终产品特性、分销方式、终产品预期用途的变更?
◆食品安全小组是否对各项验证结果进行评价,以确定验证结果的正确与完整?
◆当验证表明不符合时,相关验证人员是否要求有关部门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时,是否考虑了对下列方面进行评审,看看是否这些方面出现问题:
a) 现有的程序和沟通渠道。
b) 危害分析的结论、已建立的操作性前提方案和HACCP计划。
c) PRP。
d) 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活动有效性。
◆编制操作性前提方案和(或)HACCP计划后,是否根据需要,适时对下列信息进行了更新:
① 产品特性;
② 预期用途;
③ 流程图;
④ 过程步骤;
⑤ 控制措施。
◆必要时,是否对HACCP计划以及描述前提方案的程序和指导书进行了修改?
◆是否策划了验证活动?
◆在进行验证的策划和实施时,是否明确了:
a) 验证的目的;
b) 验证的项目;
c) 验证的内容及标准;
d) 验证的方法;
e) 验证的地点(阶段);
f) 验证的频次;
g) 验证的实施者(职责);
h) 验证所需的资源和装置;
i) 验证需要的文件和记录
j) 验证结果的利用等。
◆是否记录了验证的结果,并将验证结果传达到了食品安全小组以进行验证结果的分析?
◆当体系验证是基于终产品的测试,且测试的样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危害的可接受水平时,受影响批次的产品是否按照潜在不安全产品进行处置?
◆是否实施了下列验证:
a) 前提方案与操作性前提方案的验证;
b) HACCP计划的验证;
c) CCP的验证;
d)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
e) 终产品的微生物检测。
◆是否建立和保持了形成文件的程序对纠正进行管理?
◆能否确保关键控制点**出或操作性前提方案失控时,受影响的终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
◆是否评审了所采取的纠正的有效性?
◆纠正是否得到了相关负责人的批准?是否做好了纠正记录,记录包括不符合的性质及其产生原因和后果,以及不合格批次的可追溯信息?
◆当发生失控时,是否及时进行了纠正,以使偏离的参数重新回到关键限值的范围内?组织是否对纠正的有效性进行了评审?
◆是否按不合格品处理的要求隔离、评估和处理在偏离期间生产的产品?
◆当发生失控时,是否及时进行了纠正,以使失控的操作性前提方案重新恢复受控?组织是否对纠正的有效性进行了评审?
◆对于在操作性前提方案失控条件下生产的产品,是否根据不符合原因及其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后果对其进行了评价,并在必要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的要求进行处理?评价结果是否予以记录?
1.1员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现异物;
2.1员工在发现异物后应立即将异物及发现时的详细情况上交/汇报给当班班长
2.2 当班班长根据异物性质(危害性、属偶然发生或连续发生及可能来源)作出基本判断并采取相应基本行动(例如:要求属下加大相应注意力、委派专人挑拣等)后应立即汇报当班生产班长/生产主管
3.1 当班生产班长/生产主管在接到异物及详细情况汇报后应对异物性质及行动计划共同作出进一步的判断与安排;
3.2 对于可能危及产品安全、或大量连续发生的异物处在不可控状态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向上级汇报;并由质检在生产班长/主管的协助下扣留前段时间可能被污染到的产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3 对于不会危及产品安全、或属偶然发生的异物,或虽可能危及产品安全、但经当班质检确认处于可控状态时,可以连续生产;此时,由当班生产班长/主管会同当班质检确保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4.1当班生产班长/主管、当班质检(对涉及维修部门的异物,须维修班长或命专人参与)负责组织、实施对可能异物源的排查
4.2 在对异物源查明,并彻底排除后,或虽一时不能确认/排除异物来源,但能经有效措施予以预防,避免污染终成品的情况下,方能恢复正常的生产
5.1当班质检负责填写《工厂厂内异物记录》,并将异物保存在“异物库”内
6.1 如有必要,质量管理部负责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负责措施验证
一、目的:
为规范工具使用管理及降低物耗,节约公司成本。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具使用的管理
三、作业流程:
3.1建立使用工具领换管理卡,辅料仓在领发工具时除检查手续是否完善外,还必须对照此工具管理卡为依据实行严格控制。
3.2工具类使用实行“使用周期”管理(详见具体规定)
3.3工具达到“使用周期”,不能续用须更换,必须以旧换新。
工具未达到“使用周期”的领用需本人写出为何提前的事由报告,部门经理据实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辅料仓方可发放。
3.4工具使用持有者由于管理不当丢失或使用不当损坏未达“使用周期”而工作又有所需予以配给但按折旧后的净值承担经济赔偿。
3.5大件不常用的工具(如自动加油器等)领用部门使用后做好保养维护交归辅料仓管理。
3.6遇特殊情况,工具类的领用须本人写出事由报告,部门经理签许具体意见,报公司分管审批后,辅料仓方可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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