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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息安全工作小组:
负责选派一名纠正和预防措施监督员负责收集信息并组织责任部门分析原因,并跟踪验证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
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不符合原因分析及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1) 为了消除不符合项或潜在的不符合项的产生,所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应与问题大小和风险程度相适应,以的成本获得满足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2) 通过应用信息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及其有效性测量、审核结果、监视事件的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和管理评审,持续改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3) 信息安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将证实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纳入有关的管理和技术文件中去,使其成为正式的方法,有效地防止不符合项的发生。所引起的信息安全管理管理体系文件的更改和补充按《文件控制制度》进行。
1) 确定使用法律
识别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并制定《适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清单》;
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小组会就有关法规影响,在每年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里面报告中进行说明;
遵守对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如商标、版权和图像、文字、音频、软件、信息和发明等其它);
未经授权,不擅自复制、使用或转送属于第三方的资料。
2) 知识产权(IPR)
对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商标、版权、品牌以及图像、文字、音频、软件、信息和发明等其它。对版权的保护需遵照实施如下制度:
不得通过擅自复制、使用或转让第三方资料获取利益;
员工应向综合管理部咨询有关知识产权或合同义务和软件许可证限制方面的问题。
1. 目的和范围
2. 引用文件
3. 职责和权限
4. 持续改进
5. 纠正措施制度
5.1. 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分析
5.2. 下达任务
5.3. 纠正措施的实施
5.4. 监督和效果验证
6. 预防措施制度
6.1. 分析潜在不符合项的原因
6.2. 预防措施的实施
6.3. 监督和验证
7. 实施策略
8. 相关记录
1. 下达任务
在明确责任部门后,信息安全工作小组给相关责任部门下达《审核、检查发现事项通知单》。
2. 纠正措施的实施
不符合项的责任部门根据《审核、检查发现事项通知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施。对于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纠正和预防措施由体系负责人组织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并明确相关改进责任部门及改进职责,确保按期完成。
3. 监督和效果验证
1) 纠正措施完成后,责任部门通知信息安全工作小组对纠正措施进行验证,信息安全工作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证,并记录在《体系改进记录表》上,并提报给信息安全会;
2) 信息安全工作小组对纠正措施的实施结果和效果作终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