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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2月**食品安全倡议(GFSI)通过了一项食品安全标准:FSSC22000
▪ 2017年7月FSSC22000发布了*4.1版认证计划,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 FSSC22000 Version 5于2019年6月发布,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1、目的:建立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管理规程,规范委托生产和委托检验管理,确保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适用于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的管理
3、责任者:质量部、生产部
4、管理规程
4.1基本要求
4.1.1为确保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和委托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规定各方责任、委托生产或委托检验的内容及相关的技术事项。
4.1.2委托生产或委托检验的所有活动,包括在技术或其它方面拟采取的任何变更,均应符合产品生产许可和注册批准的要求。
4.2委托方
4.2.1委托方应负责对受托方进行评估,对受托方的条件、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考核,确认其具有完成受托工作的能力,确认采用委托方式仍能**遵照执行本规范阐述的原则和要求。
4.2.2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供所有必要的资料,以使受托方能够按产品注册和其它法定要求正确实施所委托的操作。委托方应当使受托方充分了解与产品或操作相关的各种问题,包括产品或操作对受托方的环境、厂房、设备、人员及其它物料或产品可能造成的危害。
4.2.3委托方应对受托生产或检验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4.2.4委托方应确保所有物料和产品均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产品由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
订单接收,书面订单
询价信息确认及报价
业务单价依据财务等部门提供的成本、利润数据制定标准产品的【产品销价单】,经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分发给业务人员。
业务接到客户询价需求后,同客户详细确认所需报价产品的规格及其它相关要求信息后,报价给客户。
口头订单;
业务员收到客头订单后,将口头订单转换成文字形式发给客户确认并填写{口头订单接收表}经销售接单人员签字
订单作业
市场部门接到客户订单后,需对订单产品进行审查,根据订单要求填写{固体制剂食品订单评审表}传送生产、质量部门进行评审、确认。
对于常规订单,市场部门将确认以下内容:
A、产品规格
确认客户需求型号、规格、包装规范及产品特性要求(包含环境物质的要求)。
B、单价
审核是否与报价单单价一致,若交易后单价调整,需以正式报价单与客户确认,并按与客户合同条款标准执行。
C、交期
审核客人对交期的需求,结合报价时给客人的交货周期及客人每月的实际出货安排;针对特殊规格产品或新产品,生产部门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交期给市场部;付款条件、送货数量、地点、客户的收货时间、接收人等问题需同客户确认。
GMP自检小组应适时组织对各部门、车间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填写《自检整改措施跟踪表》。
质量部应对GMP自检小组出具GMP自检报告进行认真细致地评估,并决定是否需要继续整改和再验证。如自检过程、自检结果出现偏差或漏项,质量部应责成GMP自检小组按自检程序对漏项和偏差进行再次检查确认。
缺陷项目的分类
缺陷项目分为“严重缺陷项目”、“主要缺陷项目”和“一般缺陷项目”,其风险等级依次降低。
严重缺陷项目
严重缺陷项目是指与产品GMP要求有严重偏离,产品可能对使用者造成危害的缺陷项目。属于下列情形的为严重缺陷项目:
对使用者造成危害或存在健康风险;
与产品GMP要求有严重偏离,易造成产品不合格;
文件、数据、记录等不真实;
存在多项主要缺陷,经综合分析表明质量管理体系中某一系统不能有效运行。
主要缺陷项目
主要缺陷项目是指与产品GMP要求有较大偏离的缺陷项目。属于下列情形的为主要缺陷项目:
与产品GMP要求有较大偏离;
不能按要求放行产品,或质量受权人不能履行其放行职责;
存在多项一般缺陷,经综合分析表明质量管理体系中某一系统不完善。
一般缺陷项目
一般缺陷项目是指偏离产品GMP要求,但尚未达到严重缺陷和主要缺陷程度的缺陷项目。
1、目的:建立产品发货管理,规范产品发货程序,确保无误。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在仓库区内对成品的发货程序、发货指令及发货记录的管理。
3、责任者:营销部、供应物流部
4、管理规程
4.1发货程序
4.1.1营销部销售内勤凭销售合同副本填写《发货申请单》(一式二份,营销部留档一份,递交财务部一份),业务员签字确认,营销部经理审核,递交财务部开具销售出库单(五联单)。
4.1.2销售出库单应包括以下内容:发货编号、日期、要求发货时间、客户的名称和地址、产品的名称、产品的代码或规格、批号、生产日期、产品包装规格、所订的数量、单价和总价、付款形式、运输方式。
4.1.3财务总监在销售出库单上审核签字后发货。
4.1.4库存数量不足时,及时通知生产部抓紧组织生产。
4.1.5在要求的发货时间内完成发货。
4.1.6按销售出库单核对每种产品的名称和包装规格,并检查产品的规格或代码和批号。
4.1.7业务员根据销售出库单进行*二次检查,对发货检查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规格或代码、产品包装规格、发货的数量、批号。产品的发货批号按先产先出原则。
4.1.8货物装好后,转运至发货区域,供应物流部安排发运,同时填写发运记录。
4.2如果产品的库存不足以满足定单上的数量时,通知营销部决定是否部分发货或延期发货。
1 目的
指导环境致病菌监控小组实施对环境致病菌的监控,防止致病菌在工厂内部的生长和传播,验证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检测环境中致病菌以防止其传播到可能污染食品的点,决定何时采取何种纠正措施和纠正行为,确保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
2 范围
适用于蔬菜、水果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
3 责任
环境致病菌监控小组负责对厂区根据风险对区域或房间进行分区,负责决定所采取的测试方法,负责制定采样程序以及采样技术,负责根据所采样品分析结果对各卫生区域进行评价,负责决定何时采取何种纠正措施,负责对纠正措施的效果进行验证。
4 工作程序
4.1 环境致病菌监控小组
4.1.1 人员组成
品质经理、微生物检验员、生产管理人员、卫生监督员
4.1.2 职责
a) 品质经理:负责环境致病菌监控程序的建立,负责环境致病菌监控小组人员的组成,负责工厂人员的环境致病菌监控程序的培训,负责制定工厂环境致病菌监控计划,负责制定纠正措施和对纠正措施的效果实施验证。
b) 微生物检验员:验证清洗消毒程序执行效果,决定清洗和消毒所需要的频率,决定环境中食品致病菌或指示菌是否存在,决定特别维护程序所需的频率(如空气过滤器),负责依据监控计划对不同卫生区域进行采样分析和统计评价,
c) 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工场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负责工厂生产加工过程的实施,负责按照清洗消毒程序对设备和环境进行清洗消毒,负责对产品生产操作人员的培训,负责纠正措施的实施。
d) 卫生监督员:对厂区卫生清洁效果进行检查并督促废弃物的集中管理和转运处理,对厂区内部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设备设施清洁效果进行检查,对进入工厂的外来车辆和人员卫生状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