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CCP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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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卫生
1健康检查
1.1所有与产品生产直接有关的员工(包括临时工)每年至少一次接受所在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检查,取得后方可上岗;行政部负责建立和保管全体员工的健康档案,并负责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体检,由行政部建档保管,保存期一年。
1.2生产负责对本加工间员工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凡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如: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伤寒及其带菌者、性痢疾及其带菌者、化脓性或渗出性患者、手外伤未愈合者等,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加工,痊愈后应经体检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2员工培训
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卫生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必要时进行考核。综合部负责培训的组织工作,培训内容包括:
2.1食品卫生法律法规;
2.2卫生标准操作程序要求;
2.3本厂制定的其它相关卫生操作规范;
2.4清洁消毒操作要求等。
3加工间员工的卫生要求
3.1不留长指甲,禁涂指甲油,禁止化妆后进入加工间或在加工间内化妆。
3.2不得戴首饰(戒指、耳环、项链、手链等)、手表等饰物进入加工间。
3.3必须穿戴统一发放的工作服、工作鞋,进入作业加工间,并且应保持干净。
3.4工作服等应穿整齐,头发不得外露。不允许将工作服、工作鞋穿到加工间以外,进卫生间必须换下工作服和工作鞋。
4员工卫生行为规范
4.1按规定程序清洗、消毒后才能进入生产,且每次出加工间后再进来时均要重新洗手和消毒。必须按规定从员工通道进入加工间.
4.2不允许在加工间、检验室有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
4.3工作时,不许交头接耳或进行打闹。
4.4加工过程中不同区域人员不得串岗;如因生产需要,必须征得主管的许可。
4.5没有得到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开加工间时必须换下工作服、帽、鞋。
4.6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加工间。
5情况的处理
5.1任何经检验或感官观察有疾病,伤口感染,开放性损伤,如、疮或可能污染产品、产品接触面、包装材料的人员必须调离操作岗位,直至康复后才能进入生产操作。
5.2如患有疾病或受伤,对产品有影响必须立即通知主管部门并及时调离加工间。
6监督
6.1由生产管理人员对每个生产岗位个人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当事人纠正。
6.2生产人员应随时对个人卫生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并做好记录。
◆组织是否有沟通的程序?程序中是否对沟通的方式、内容作了规定?程序制定过程中是否听取了员工意见?
◆是否与供方和分包商进行了沟通?
◆是否与顾客或消费者进行了沟通?沟通的内容是否包括产品信息(包括有关预期用途、特定贮存要求以及适宜时含保质期的说明书)、问询、合同或订单处理及其修改,以及包括抱怨的顾客反馈?
◆是否与食品主管部门进行沟通。
◆是否与对组织食品安全有影响的相关方以及受组织食品安全影响的相关方进行交流?
◆外部沟通是否能确保给组织的产品提供充分的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
◆当已知的食品安全危害是由食品链中的其他组织控制时,是否要求这些组织给本组织提供充分的食品安全危害方面的信息?
◆沟通时是否做好了记录。
◆是否通过外部沟通,获得了顾客和主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的要求?
◆是否人员进行食品信息的外部沟通?是否明确了这些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外部沟通获得的信息是否作为体系更新和管理评审的输入?
◆是否就影响食品安全的事项进行内部沟通?
◆食品安全小组是否及时获得了变更的信息?这些变更的信息是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产品或新产品;
原料、辅料和服务;
生产系统和设备;
生产场所,设备位置,周边环境;
清洁和卫生方案;
包装、贮存和分销系统;
人员水平和(或)职责及权限分配;
法律法规要求;
与食品安全危害和控制措施有关的知识;
组织遵守的顾客、行业和其他要求;
来自外部相关方的有关问询;
表明与产品有关的食品安全危害的抱怨;
影响食品安全的其他条件。

一、目的:
为规范工具使用管理及降低物耗,节约公司成本。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具使用的管理
三、作业流程:
3.1建立使用工具领换管理卡,辅料仓在领发工具时除检查手续是否完善外,还必须对照此工具管理卡为依据实行严格控制。
3.2工具类使用实行“使用周期”管理(详见具体规定)
3.3工具达到“使用周期”,不能续用须更换,必须以旧换新。
工具未达到“使用周期”的领用需本人写出为何提前的事由报告,部门经理据实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辅料仓方可发放。
3.4工具使用持有者由于管理不当丢失或使用不当损坏未达“使用周期”而工作又有所需予以配给但按折旧后的净值承担经济赔偿。
3.5大件不常用的工具(如自动加油器等)领用部门使用后做好保养维护交归辅料仓管理。
3.6遇情况,工具类的领用须本人写出事由报告,部门经理签许具体意见,报公司分管审批后,辅料仓方可发放。

◆实施纠正措施时,是否做到了:
a)评审不合格和(或)潜在不合格(包括顾客抱怨),并对可能表明向失控发展的监视结果的趋势进行评审。
b)确定不合格的原因。
c)纠正措施需求的评价。
d)确定纠正措施并实施。
e)对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评审。
f)记录纠正措施的结果。
◆不合格品评审工作是如何进行的。谁负责?谁参加?哪一级处理?
◆不合格品处置的方法有哪些?
◆不合格品标识、记录、隔离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不合格品处理记录是否不合格品发生时间、地点、有关责任人/班组?
◆不合格处理记录中是否有参加评审和处置人员的签字,是否按评审后的决定进行处置?
◆不合格品纠正后是否重新验证?
◆是否建立了产品召回程序,程序中应规定如何通知相关方、如何处置受影响的产品以及召回工作各项措施的顺序?
◆是否了有权启动撤回的人员和负责执行撤回的人员?
◆是否通过模拟撤回或实际撤回等手段验证并记录撤回方案的有效性?
◆被撤回产品在处置(销毁、改变预期用途、确定按原有(或其他)预期用途使用是安全的或重新加工以确保安全)之前,是否被监督保留?
◆是否做好了撤回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撤回的原因、范围和处理的结果?是否将撤回的原因、范围和处理的结果向管理者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是否对撤回的产品进行了评价,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的要求进行了处理?

1.1员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现异物;
2.1员工在发现异物后应立即将异物及发现时的详细情况上交/汇报给当班班长
2.2 当班班长根据异物性质(危害性、属偶然发生或连续发生及可能来源)作出基本判断并采取相应基本行动(例如:要求属下加大相应注意力、委派专人挑拣等)后应立即汇报当班生产班长/生产主管
3.1 当班生产班长/生产主管在接到异物及详细情况汇报后应对异物性质及行动计划共同作出进一步的判断与安排;
3.2 对于可能危及产品安全、或大量连续发生的异物处在不可控状态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向上级汇报;并由质检在生产班长/主管的协助下扣留前段时间可能被污染到的产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3 对于不会危及产品安全、或属偶然发生的异物,或虽可能危及产品安全、但经当班质检确认处于可控状态时,可以连续生产;此时,由当班生产班长/主管会同当班质检确保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4.1当班生产班长/主管、当班质检(对涉及维修部门的异物,须维修班长或命专人参与)负责组织、实施对可能异物源的排查
4.2 在对异物源查明,并彻底排除后,或虽一时不能确认/排除异物来源,但能经有效措施予以预防,避免污染终成品的情况下,方能恢复正常的生产
5.1当班质检负责填写《工厂厂内异物记录》,并将异物保存在“异物库”内
6.1 如有必要,质量管理部负责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负责措施验证
公司根据GB/T 27341-2009,GB 14881-2013、《HACCP体系认证补充要求1.0》、 《CCAA 0020 2014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果蔬制品生产企业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建立了文件化的HACCP体系,本公司全体员工将有效的贯彻执行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a) 确保在体系范围内可预料发生的与产品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得到识别、评价和控制,以确保公司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伤害消费者;
b) 在食品链范围内沟通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适宜信息;
c) 在公司内就有关HACCP体系建立、实施和更新进行必要的信息沟通,以确保满足本标准要求的食品安全;
d)明确所需的资源和信息;
e) 对过程进行监视测量和分析;
f) 对HACCP体系定期评价,必要时进行更新,确保体系反映公司的活动、并收集控制食品安全危害的新信息;
g) 对影响终产品安全的任何外包产品和过程在HACCP体系中加以确认,并形成文件。确保对此类外包产品和过程实施控制。本公司产品运输和部分贮存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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