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认证服务业
认证种类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
服务内容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培训辅导
所在地厦门
HACCP认证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顾问
FSSC22000认证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内审员培训
发货地厦门或深圳
FSSC22000认证内审员培训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内审员培训
FSSC22000认证培训FSSC22000认证内审员培训
周期3个月左右
价格费用面谈,优惠
公司机构正规
适用标准FSSC22000 V5.1
审核流程顺畅
材料我方提供
资料协助整理
认证条件顾问预审
审核前提咨询把关
FSSC22000 Version 5
FSSC22000 V 5
ISO22000:2018
PRPs
Additional requirements
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合同评审程序
产品要求的确定
营销部收到客户招标资料或传真订单后,应与对方充分沟通,明确顾客的产品要求,如产品规格型号、数量、交期、质量指标等,还应明确与产品有关的义务,包括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产品要求的评审
在接受合同前,营销部应对已经识别的顾客要求及本公司确定的附加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的产品要求事实评审。
评审
产品要求的评审应在合同签署前完成,应确保:
a)产品要求(包括顾客的要求和公司自行确定的附加要求)得到规定。
b)顾客没有以文件形式提供时(如口头订单),顾客要求于接受前应得到确认。
c)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要求已经予以解决。
d)公司有能力满足这些要求。
评审结束填写《合同审核意见书》。
合同的分类
a)常规合同:含公司已生产过的产品类型的合同。
b)非常规合同:公司承接某个客户的批订单或该产品料号是次生产。
营销部负责将订单交相关部门进行生产及服务能力的确认。
合同的签署和实施
合同签定后,营销部负责将订单内容转生产部安排生产。
营销部负责合同执行的监督,根据需要及时将信息与顾客沟通。
合同的变更
当产品合同因为某种原因需要变更时,需重新签定订单或订单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确认后生效;或与客户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沟通。

若在生产过程中因机台、材料等异常致原交期无法达成时,生产部需及时告知市场部门新交期,并知会客户,并与客户重新协商新的交期。
出货或发货作业依仓库管理规定执行。
收款作业及对帐作业
仓储部门需及时将发货的【出库单】移交财务。
财务根据客户对帐日,及时做好对帐单并核对【出库单】后,与客户对帐.当财务与客户对帐出现差异时及时反馈业务,业务负责协助处理解决,确保当月帐款核对。
对帐无误后,市场部门需要及时开16%给客户。
财务根据业务提供的合同付款方式列出应收款项,由业务跟进客户付款,当客户逾期未付出现拖欠现象,及时通知客户沟通处理。
财务部接到客户应收款后,应及时通知市场部进行核对。

1、目的:建立产品销售记录管理,便于产品的追踪及收回。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产品销售记录的管理
3、责任者:营销总监
4、管理规程
4.1原料销售时必须及时按批准确填写《销售记录》(见附表)。
4.2销售记录由销售内勤填写。
4.3销售记录内容包括: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和地址、发货日期、联系人及电话等。
4.5销售记录按批整理归档,建立《小时记录管理台账》(见附件),并由专人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4.6记录的存放应便于查找、便于查阅。销售记录的查阅经营销总监批准,且不得带出存放地点,相关信息不得外泄。

1、 目的:规范GMP自检工作,逐步提高公司的GMP管理水平。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GMP自检小组工作。
3、责任者:公司各及生产车间
4、管理规程
4.1 质量部应定期组织对企业进行自检,GMP的实施情况,评估企业是否符合GMP规范要求,并提出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2 GMP自检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质量部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4.2.1负责编制公司GMP自检方案;
4.2.2负责组织监督GMP自检小组开展工作;
4.2.3负责GMP自检方案、自检记录、整改计划、整改报告等GMP自检资料的审核、归档工作;
4.3质量部应组织建立GMP自检小组进行立、系统、全面的自检。GMP自检小组由具有丰富GMP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也可由外部人员或进行立的质量审计。
4.4 GMP自检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4.4.1 负责按照公司GMP自检方案对各部门、车间进行检查,并积极做好相关记录;
4.4.2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车间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4.4.3负责GMP自检的总结工作,并出具整改报告。
4.4.4负责GMP自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5 GMP自检至少每年全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增加GMP自检次数。
4.6质量部每年制定年度《自检计划》,GMP自检内容应涵盖GMP的各要素: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与产品、确认与验证、文件管理、生产管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委托生产和委托检验、产品发运与召回等项目。遇情况时,检查内容可有所侧重,或增加自检内容。
4.7质量部应根据需要结合生产实际制定GMP自检计划,自检方案应规定自检依据、人员组成、时间安排、自检内容及程序等。
4.8 GMP自检小组应严格按照质量部下达的GMP自检方案对各部门、车间进行全面详细地检查,检查应采用现场检查、现场提问、文件及记录检查等多样化的形式,收集客观证据,如实填写《GMP自检记录》,客观反应受检部门的GMP执行情况,找出差距和偏差,做出自检结论,经GMP自检小组讨论后,对现场自检情况出具,报告应报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质量受权人负责审核批准。对各部门自检出来的缺陷及时下达《GMP自检整改通知书》包含整改措施及建议,规定责任人和完成日期。
4.9 GMP自检结论可分为:基本符合、一般缺陷、主要缺陷和严重缺陷。缺陷项目应同时列出具体存在问题。
在4#PEM区发现的阳性结果并不涉及到产品,但提供了非产品区域的信息以及存在扩散到整个工厂的潜在可能。
可行的话,*该区域,限制接近该区域。
在清洗消毒前进行视觉检查和采样。
对与阳性结果出现的4#PEM区位置相近的3#PEM区选定区域进行采样,合适的话,对阳性结果位置周围的4#PEM区区域进行采样。预警使污染不要扩散到其他区域。
依据清洁消毒程序彻底清洗消毒该区域(可能的话,直径至少50英尺)。
清洁消毒后采取额外的样品以验证清洁消毒程序的有效性。
从月到天增加密集采样区域的采样频率(4#PEM区与4#PEM区阳性结果接近的3#PEM区的选定位置)。在连续得到3天的阴性结果后,重新执行正常的程序。
各区纠正行为不限于以上内容,例如,还可包括:
a) 在员工中、合作方以及其他方强化安全操作,必要时,重新培训GMP和食品安全规范;
b) 发现并清除产生积水的源头以及识别设备或建筑的污染源和途径;
c) 对损坏的建筑(例如地面、墙体和其他结构)重新修缮;
d) 如果可行,重新对和物流方式进行检查并重新设计;
e) 重新评价生产活动,包括生产、卫生清洁、维护和材料处置等,必要时进行调整;
f) 必要时,重新设计和进行设备维护,对交互影响的位置进行清洁,例如对对地板、上方的管道以及设备等进行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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