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依据行业而定
优势1审核及时
优势2招投标加分
公司名称汉墨咨询
行业认证服务业
所在地厦门&福州
服务内容售后服务认证
证书有效可查
公司机构正规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价格费用面议优惠
适用标准国标
周期1个月左右
材料顾问协助
资料咨询整理
*中国信誉评价认证 GB/T29187-2012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认证 GB/T27922-2011
*七星售后服务成熟度评价认证 GB/T27922-2011
*养老服务认证 RB/T303-2016
*养老服务机构评价认证证书 GB/T37276-2018
*科研服务认证 GB/T35966-2018
*高科技服务能力认证证书 GB/T35966-2018
*清洁服务认证 SB/T 10595-2011
*环境服务认证 CCAEPI-RG-ES-006
中小企业 SB/T10409-2007
*设备维修保养服务认证 SJ/T31002-2016
*煤矿设备检修服务认证 T/CNCA-001-2018
*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认证 GB/T31880-2015
*建筑工程服务认证 G231-2009
针对认证结论为颁发认证证书的项目,本机构将向申请组织颁发服务认证证书(见附件1),并按照信息通报的相关要求,向国家认监委进行通报。针对不通过认证决定的项目,本机构将向申请组织发放《不予注册通知书》,以说明认证不予通过的理由。
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对认证证书和认证标识的管理,应符合《服务认证须知》的相关要求。
![成都服务体系认证申请](//l.b2b168.com/2020/06/06/14/202006061406161981664.jpg)
1 目的
对于维修网点进行控制,达到维修标准,确保顾客满意。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自建和外委(委外)网点的控制。
3 职责
3.1服务部负责维修网点的设立及管理工作(包括投诉,奖惩等)。
3.2办公室负责网点资金的供应。
3.3办公室负责维修网点的人员培训及能力评价工作。
3.4售后服务管理师每年要组织对网点的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4 程序
4.1 网点的设立
4.1.1 内部网点的设立
a.由经理提出设点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b.办公室根据服务网点对人员的要求,进行人员配备,经经理确认后,进行培训上岗。
c.办公室根据总经理设点的批示,以及经理提出的设点经费报告,予以相应资金。
d.网点的设立,人员的配备,资金的需求情况,均应由服务部提供基本数据。
4.1.2 外委(委外)网点的设立
a.公司根据顾客的分布以及维修的工作量进行权衡后,提出外委网点的设置构想,包括外委单位的,人员能力,管理水平,维护费用等等。
b.公司通过各种媒体在当地进行招标或邀标工作。
c.公司在通过招投标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候选单位,进行现场审查。
d.经现场审查,以及资料审查后,终由公司确定网点维护名单。
![成都服务体系认证申请](//l.b2b168.com/2020/06/06/19/202006061906375155224.jpg)
(1)带回物品:维修人员无法当场解决问题时需把物品带回,或已经认定为坏件的,由客户自己把物品送往。带回的物品需做好物品的标识。
(2)维修人员检测物品:带回的返修物品应先由的维修人员做好详细的测试,判断是否是产品问题,还是人为因素。明确物品故障后统一交由返修人员,并落实物品的返回时间等情况,及时的和客户取得联系,如返修时间**过14天的,应向客户说明情况。
(3)登记备案:经检测返修物品后,维修人员需与返修人员办好物品的交接手续,返修人员需详细做好物品的信息登记。
(4)封装运输:返修人员做好物品信息登记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查找物品的相关厂家或上级经销商并与其售后服务负责人取得联系,按照相关运输信息填写好运输标签和随货清单,交由发运接收负责人登记发运,返修人员应及时了解货物到达时间并告知相关厂家或上级经销商,随后应落实货物是否安全到达返修处。对于返修货物相关的剩余配件(指没有坏的)如果没有做好标识的应及时做好标识并放置在仓库里。
(5)物品关注:货物在厂家或上级经销商处返修的时间里,返修人员应经常提醒、催促,以便缩短物品返修时间,包换的物品应两天催促一次,保修范围内的物品每星期催促一次。如遇有特急的物品,应加紧催促。
![成都服务体系认证申请](//l.b2b168.com/2019/08/04/22/201908042210239246104.jpg)
商品售后服务认证的评价依据为:GB/T 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商品售后服务认证申请组织(简称:申请组织)的服务能力应满足GB/T 27922-2011 *5 章所规定评价指标的要求,并且按照*六章方法所评价的结果应满足达标或以上的级别。
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过程包括以下环节:
a) 认证申请;
b) 申请受理;
c) 评价策划;
d) 服务评价(包括文件审查和现场评价);
e) 认证决定;
f) 颁发证书;
g) 获证后监督。
认证申请
制造、销售有型产品或提供无形产品(服务)的组织,满足以下条件的,均可申请商品售后服务认证:
a) 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组成部分);
b) 已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或资质(适用时);
c)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和其他规范要求;
d) 在一年内未发生与服务有关的重大事故或投诉。
申请组织应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包括:
a) 《服务认证申请及信息调查表》;
b) 拟认证服务和所涉及产品的信息;
c) 总部和分场所(服务网点)基本信息;
d) 申请组织符合认证申请及认证评价依据的相关要求的声明;
e) 申请组织法律地位的文件和明文件;
f) 申请组织信息调查所需的其他资料。
a. 对本公司的售后服务体系管理负全面责任;
b. 组织制定公司的售后服务理念、目标,批准发布《商品售后服务手册》并监督实施,确保售后服务目标和意识在公司各层次得到理解,实施和保持;
c.委任管理者代表, 批准组织机构并确定其职责权限,对各职能管理人员进行聘任调配,解聘和管理;
d.负责公司中长期售后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e.批准公司的各项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f.向组织传达满足法律、法规及顾客要求的重要性,确认和评估售后服务体系的运作状况。
g.确保售后服务体系运行所需的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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