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认证服务业
认证种类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
服务内容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培训辅导
所在地厦门
HACCP认证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顾问
FSSC22000认证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内审员培训
发货地厦门或深圳
FSSC22000认证内审员培训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内审员培训
FSSC22000认证培训FSSC22000认证内审员培训
周期3个月左右
价格费用面谈,优惠
公司机构正规
适用标准FSSC22000 V5.1
审核流程顺畅
材料我方提供
资料协助整理
认证条件顾问预审
审核前提咨询把关
1.强调食品安全目标可实现性(6.2)
2.工作环境强调人为因素和物理因素(7.1.4)
3.增加对外部开发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素的控制(7.1.5)
4.强调对外部提供过程、产品和服务的控制(7.1.6)
5.强调对追溯系统的有效性进行验证(8.3)
6.强调对应急备和响应程序的测试(8.4)
7.原料、辅料和产品接触材料描述中增加“来源”(8.5.1.2)
8.增加对加工环境的描述(8.5.1.5.3)
9.OPRP和 HACCP均属于危害控制计划,对建立OPRP的描述更具体(8.5)
10.强调了针对PRPs和危害控制计划的验证(8.8)
11.产品撤回改为产品撤回/召回(8.9.5)
12.管理评审输入新增内容(9.3)
1、目的:制订销售合同的签订要求及合同管理的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产品销售合同的管理。
3、责任者:营销部、财务部
4、管理规程
4.1销售合同
4.1.1营销部负责合同的保管、使用及存档。
4.1.2销售员开展业务,需签订合同时,经营销部经理同意后执行,销售内勤负责签批及存档备查。
4.2销售合同内容
4.2.1内容至少包括: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运输方式、质量标准、付款时限、合同效期、付款方式、交货地点、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编号、违约仲裁等内容。
4.2.2销售合同一式四份:客户与本公司各二份
4.3销售员经法人代表授权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有立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4.4签订销售合同前,应对客户或经销商的详细情况作调查分析。
4.5签订销售合同时,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利益或明显违背经销商的利益非正当经济业务往来,以及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合同属无效合同。
4.6按销售合同内容认真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格式正确,意思陈述明确,不得模棱两可。

FSSC22000 和ISO22000体系的区别
1、涵盖的范围不同
ISO22000覆盖了全部食品链的各类组织。FSSC22000只是针对生产、制造类企业,偏重于一个生产组织,并通过PAS220让体系实施者和体系评估者,找到了PRP的具体要求。
2、执行时的侧重点不同
ISO22000着重于食品链,在执行过程中更偏重于相互沟通、体系管理等。FSSC22000着重于单个组织,在执行过程中则更偏重于员工培训、文件控制、异物控制、产品放行等。
3、认证依据不同
两者的差别在于专项技术规范、前提方案标准和方案附加要求。ISO22000认证的专项技术规范主要描述人力资源、前提方案、关键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的、追溯召回等内容。而FSSC22000认证的行业类别前提方案标准,即ISO22002系列标准,新版的ISO22000也明确要求应依据ISO22002系列标准来建立前提方案。

受托方
受托方必须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知识和经验以及人员,满足委托方所委托的生产或检验工作的要求。
受托方应确保所收到委托方提供的物料、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适用于预定用途。
受托方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委托生产或检验的产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活动。
合同
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应详细规定各自的产品生产和控制职责,其中的技术性条款应由具有制产品技术、检验知识和熟悉本规范的主管人员拟订。委托生产及检验的各项工作必须符合产品生产许可和产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并经双方同意。
合同应当详细规定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每批产品的程序,确保每批产品都已按产品注册的要求完成生产和检验。
合同应当规定何方负责物料的采购、检验、放行、生产和质量控制(包括中间控制),还应当规定何方负责取样和检验。在委托检验的情况下,合同应当规定受托方是否在委托方的厂房内取样。
合同应当规定由受托方保存的生产、检验和发运记录及样品,委托方应当能够随时调阅或检查;出现投诉、怀疑产品有质量缺陷或召回时,委托方应当能够方便地查阅所有与评价产品质量相关的记录。
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委托方可以对受托方进行检查或现场质量审计。
委托检验合同应当明确受托方有义务接受产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

对现场检查所发现的缺陷项目,应根据其缺陷严重程度以及产品风险分类,综合判定其风险高低。风险评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所评定的风险与缺陷的性质和出现次数有关。
所评定的风险与产品的类别有关。当产品为一般风险产品时,缺陷项目一般不会被评定为严重缺陷,除非发现较端情况,如:企业存在欺行为,或大范围的交叉污染,虫害成群或其他不卫生的情形。
所评定的风险与企业的整改情况有关。当企业重复出现前次检查发现的缺陷项目,表明企业没有整改,或没有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缺陷项目再次发生,风险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上升一级。
危害控制计划 查是否按照危害控制计划要求进行采购活动? 查原辅料验收记录均符合危害控制要求
不合格品管理 查仓库不合格品是否标识,分区摆放,并上锁? 查仓库标识情况,标识、分区均符合要求
纠正 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 查上次内审问题,均已整改
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 是否有建立目标指标,并进行考核;是否对考核结果进行跟踪评价,不合格时是否进行评估改进? 公司建立了《绩效监视测量控制程序》,对仓储管理准确性、运输管理时效性等进行绩效考核
内部审核 内审问题是否整改和验证? 查上次内审问题都有进行整改
持续改进 有无开展持续改进活动,如何进行的,内审问题验证,管评问题整改等 建立、实施并保持《纠正措施控制程序》,对日常管理问题记录问题都有持续改进并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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