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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食品安全危害通过控制工作环境进入产品的可能性;控制产品的生物、化学和物理污染,包括产品之间的交叉污染和控制产品和产品加工环境的食品安全危害水平以达到**食品安全。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水果制品的生产,确保加工在标准卫生条件下进行,生产出符合顾客对品质和安全卫生要求的餐饮食品。
3 职责
食品安全小组负责编制SSOP,各部门执行。
4 定义
控制食品安全危害引入的可能性和(或)食品安全危害在产品或加工环境中污染或扩散的可能性。
5 内容
5.1水的安全
5.1.1水质要求
生产用水取自自来水公司,水质符合GB5749-2006的规定。
5.1.2及纠正
5.1.2.1水质的及纠正
a. 加工间班组每班使用时检查水质,发现水质混浊,发黄,应停止用水,并向生产主管报告,待供水系统修理好,水质检测合格方可进行生产。
b. 研发部检验员每年从生产的不同供水口取水样测定总数和大肠菌群指标,菌落总数≤100cfu/ml,总大肠菌群不得检出,每年1次;
c. 生产每年1次送水样至防疫站或有资质检测部门进行水质的所有常规项目检测;每年1次向自来水本厂索取所有常规项目检测报告。
5.1.2.2管道的
a. **供水系统和排水系统没有交叉污染,并有一定的间隔。
b. 生产每月对供水排水系统进行检查,防止出现管道堵塞、管道破裂以及虹吸倒流现象的发生。
c. 加工间内软水管不能拖在地面,软水管出水口不能放在地面上。
5.1.2.3废水的及纠正
a. 加工间地面应有适当的坡度易于排水。
b. 加工间内下水道采用明沟,沟宽10cm,沟深5-10cm,用瓷砖铺贴,下水道出口处有防异味、防蚊蝇、防鼠装置。
c. 水的流向应为清洁区到非清洁区。
5.1.3相关记录、表格
生产用水检验记录、生产用水检验报告。
◆组织、部门中可能产生潜在事件或紧急情况的设备、场所、活动是否得到明确?
◆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状态是什么?
◆是否有程序?
◆程序中是否规定了确定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的内容?
◆是否针对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规定了处置对策?
◆针对事故和紧急状态采取的对策能否起作用?
◆对策是怎样确定的?是否经过论证?
◆是否有明确的处置程序、方法、措施和组织?
◆是否有明确的职责和资源**?
◆有无与相关部门联络的规定?
◆如何规定的?是否演练过?
◆演练的效果如何?
◆是否根据演练结果对程序加以修改?
◆有无上述记录?
◆什么情况下评审?
◆什么情况下修订?
◆是否明确规定当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后要对程序进行评审并适时进行修订?
◆是否对修订的程序进行评审、批准?
◆程序的更改是否有记录?
◆评审的时间间隔是怎样规定的?
◆是否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管理评审?
◆管理评审是否由总经理亲自主持?
◆受审部门应为管理评审提供什么资料?
◆管理评审的输入是否包括下列内容:
① 以往管理评审跟踪措施的实施情况;
② 验证活动结果的分析情况;
③ 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环境变化情况,包括与组织食品安全和法律法规有关的发展变化。
④ 紧急情况、事故和撤回的情况;
⑤ 体系更新活动的评审结果;
⑥ 对沟通活动(包括顾客反馈)的评价情况的;
⑦ 外部审核或检验的情况。
⑧ 改进建议。
◆实施纠正措施时,是否做到了:
a)评审不合格和(或)潜在不合格(包括顾客抱怨),并对可能表明向失控发展的监视结果的趋势进行评审。
b)确定不合格的原因。
c)纠正措施需求的评价。
d)确定纠正措施并实施。
e)对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评审。
f)记录纠正措施的结果。
◆不合格品评审工作是如何进行的。谁负责?谁参加?哪一级处理?
◆不合格品处置的方法有哪些?
◆不合格品标识、记录、隔离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不合格品处理记录是否不合格品发生时间、地点、有关责任人/班组?
◆不合格处理记录中是否有参加评审和处置人员的签字,是否按评审后的决定进行处置?
◆不合格品纠正后是否重新验证?
◆是否建立了产品召回程序,程序中应规定如何通知相关方、如何处置受影响的产品以及召回工作各项措施的顺序?
◆是否了有权启动撤回的人员和负责执行撤回的人员?
◆是否通过模拟撤回或实际撤回等手段验证并记录撤回方案的有效性?
◆被撤回产品在处置(销毁、改变预期用途、确定按原有(或其他)预期用途使用是安全的或重新加工以确保安全)之前,是否被监督保留?
◆是否做好了撤回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撤回的原因、范围和处理的结果?是否将撤回的原因、范围和处理的结果向管理者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是否对撤回的产品进行了评价,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的要求进行了处理?
1.0目的:
1.1为了规范公司车间现场5S管理,使现场产品摆放整齐、有序,同时减少产品在实现与交付过程因码垛产生的质量及不易统计等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在产品实现、交付过程中对所有纸箱成品的码垛。
3.0定义:
3.1码垛:指在产品实现、交付过程中对产品在卡板上进行堆放的一种操作。
4.0职责:
4.1生产部:负责按文件规定要求,对产品实现、交付过程的产品进行码垛;
4.2品管部:负责监督生产在产品实现、交付过程中对产品的码垛是否规范,并提出纠正与整改
1.0 目的
通过有效的管理防止潜在的异物污染产品,或通过有效的检测装置将含有异物的产品剔除,以确保产品安全,并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
2.0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所有潜在的或已存在的可能会污染到本公司产品的异物的控制;相关涉及生产部、行政部、维修部、质管部及采购部。
3.0 引用文件
GB/T 19001-2000 7.5 生产和服务提供
QCMS QPE 7.5-02 Extraneous Matter Management
4.0 定义
异物指在产品设计开发时没有将其列入产品的一部分却实际含有了的任何物质,甚至包括产品生产时所需要的原物料本身。举例如下:金属、玻璃、石头、头发、塑料、甚至原料本身所附有的物质(例如坚果壳等)
5.0 职责
5.1 生产部、维修部在新工艺设施、设备的设计及现有工艺设施、设备的改造、维护过程中应避免异物源的存在,及防止异物污染产品;并负责相关异物控制措施的落实。维修科负责检测器的校正、维修、维护。
5.2 生产部负责相关异物控制措施的执行。
5.3 研发部对潜在的异物源的评估给予技术上的支持。
5.4 采购部配合质管部、研发部实施供应商审核;当异物源涉及供应商时确保供应商及时启动并有效落实纠正措施。
本公司依据GB/T27341—2009《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 食品食品加工企业通用要求》、GB14881-2013、HACCP体系认证补充要求1.0》标准、国家相关产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HACCP体系并编制本手册。手册描述了本公司的食品安全方针、食品安全目标并对公司HACCP体系提出具体要求,从而确保公司的产品及服务能满足顾客和相关各方的需求,并通过持续改进,使公司的产品和服务能适用并满足顾客当前的和未来的需求的变化。
本手册是公司食品安全管理的法规,是公司建立并实施HACCP体系及HACCP管理体系的纲领和行动准则,也是公司向顾客作出食品安全卫生**和满足顾客需求的合理承诺,是公司开展内部食品安全审核以及管理评审等活动的依据,是公司食品安全管理总的纲领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