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认证服务业
认证种类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
服务内容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培训辅导
所在地厦门
HACCP认证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顾问
FSSC22000认证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内审员培训
发货地厦门或深圳
FSSC22000认证内审员培训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内审员培训
FSSC22000认证培训FSSC22000认证内审员培训
周期3个月左右
价格费用面谈,优惠
公司机构正规
适用标准FSSC22000 V5.1
审核流程顺畅
材料我方提供
资料协助整理
认证条件顾问预审
审核前提咨询把关
食品危害
旧的标准:食品中所含有的对健康有潜在不良影响的生物的、化学的及物理的因素或食品
存在状况。
新的标准:食品中所含有的对健康有潜在不良影响的生物的、化学的及物理的因素。
变化:取消“食品存在状况”,增加“物质”。
1、目的:制订销售合同的签订要求及合同管理的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产品销售合同的管理。
3、责任者:营销部、财务部
4、管理规程
4.1销售合同
4.1.1营销部负责合同的保管、使用及存档。
4.1.2销售员开展业务,需签订合同时,经营销部经理同意后执行,销售内勤负责签批及存档备查。
4.2销售合同内容
4.2.1内容至少包括: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运输方式、质量标准、付款时限、合同效期、付款方式、交货地点、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编号、违约仲裁等内容。
4.2.2销售合同一式四份:客户与本公司各二份
4.3销售员经法人代表授权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有立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4.4签订销售合同前,应对客户或经销商的详细情况作调查分析。
4.5签订销售合同时,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利益或明显违背经销商的利益非正当经济业务往来,以及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合同属无效合同。
4.6按销售合同内容认真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格式正确,意思陈述明确,不得模棱两可。
受托方
受托方必须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知识和经验以及人员,满足委托方所委托的生产或检验工作的要求。
受托方应确保所收到委托方提供的物料、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适用于预定用途。
受托方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委托生产或检验的产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活动。
合同
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应详细规定各自的产品生产和控制职责,其中的技术性条款应由具有制产品技术、检验知识和熟悉本规范的主管人员拟订。委托生产及检验的各项工作必须符合产品生产许可和产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并经双方同意。
合同应当详细规定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每批产品的程序,确保每批产品都已按产品注册的要求完成生产和检验。
合同应当规定何方负责物料的采购、检验、放行、生产和质量控制(包括中间控制),还应当规定何方负责取样和检验。在委托检验的情况下,合同应当规定受托方是否在委托方的厂房内取样。
合同应当规定由受托方保存的生产、检验和发运记录及样品,委托方应当能够随时调阅或检查;出现投诉、怀疑产品有质量缺陷或召回时,委托方应当能够方便地查阅所有与评价产品质量相关的记录。
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委托方可以对受托方进行检查或现场质量审计。
委托检验合同应当明确受托方有义务接受产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
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合同评审程序
产品要求的确定
营销部收到客户招标资料或传真订单后,应与对方充分沟通,明确顾客的产品要求,如产品规格型号、数量、交期、质量指标等,还应明确与产品有关的义务,包括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产品要求的评审
在接受合同前,营销部应对已经识别的顾客要求及本公司确定的附加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的产品要求事实评审。
评审
产品要求的评审应在合同签署前完成,应确保:
a)产品要求(包括顾客的要求和公司自行确定的附加要求)得到规定。
b)顾客没有以文件形式提供时(如口头订单),顾客要求于接受前应得到确认。
c)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要求已经予以解决。
d)公司有能力满足这些要求。
评审结束填写《合同审核意见书》。
合同的分类
a)常规合同:含公司已生产过的产品类型的合同。
b)非常规合同:公司承接某个客户的批订单或该产品料号是次生产。
营销部负责将订单交相关部门进行生产及服务能力的确认。
合同的签署和实施
合同签定后,营销部负责将订单内容转生产部安排生产。
营销部负责合同执行的监督,根据需要及时将信息与顾客沟通。
合同的变更
当产品合同因为某种原因需要变更时,需重新签定订单或订单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确认后生效;或与客户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沟通。
GMP自检小组应适时组织对各部门、车间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填写《自检整改措施跟踪表》。
质量部应对GMP自检小组出具GMP自检报告进行认真细致地评估,并决定是否需要继续整改和再验证。如自检过程、自检结果出现偏差或漏项,质量部应责成GMP自检小组按自检程序对漏项和偏差进行再次检查确认。
缺陷项目的分类
缺陷项目分为“严重缺陷项目”、“主要缺陷项目”和“一般缺陷项目”,其风险等级依次降低。
严重缺陷项目
严重缺陷项目是指与产品GMP要求有严重偏离,产品可能对使用者造成危害的缺陷项目。属于下列情形的为严重缺陷项目:
对使用者造成危害或存在健康风险;
与产品GMP要求有严重偏离,易造成产品不合格;
文件、数据、记录等不真实;
存在多项主要缺陷,经综合分析表明质量管理体系中某一系统不能有效运行。
主要缺陷项目
主要缺陷项目是指与产品GMP要求有较大偏离的缺陷项目。属于下列情形的为主要缺陷项目:
与产品GMP要求有较大偏离;
不能按要求放行产品,或质量受权人不能履行其放行职责;
存在多项一般缺陷,经综合分析表明质量管理体系中某一系统不完善。
一般缺陷项目
一般缺陷项目是指偏离产品GMP要求,但尚未达到严重缺陷和主要缺陷程度的缺陷项目。
测试微生物
1#PEM区位置测试微生物,对于单增李斯特菌,采用测试指示**物---大肠菌群的方法。2#-4#PEM区位置则测试单增李斯特菌。
微生物测试方法
一般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包括:
GB 4789.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30-2016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增生李斯特菌检验
此外,可以采用单核增生李斯特菌的快速检验方法,比如快检试剂(LAMP),作为筛选方法。该方法在使用前应经过彻底确认。
对阳性结果的反应和纠正行为
对阳性结果的反应
可以预料到会偶尔发现致病菌。但是在某个地方重复检测出致病菌则警示我们要采取积极行动。对阳性结果的反应有时需要做出改变以及提供合适的资源。对阳性结果的典型反应包括:
a)检查位置和调查潜在原因。是否这个位置的致病菌是临时隔离菌?在那个PEM区发现了致病菌?如果在食品接触表面检测出致病菌,可能意味着食品被污染了,如果在一个位置反复出现,这可能表明是常驻致病菌。在2#-4#PEM区的阳性结果并不意味着产品受到了污染,但是应对反复出现的阳性结果采取纠正行为。
b)不管在什么PEM区,应尽快对出现阳性结果的区域以及相邻PEM区进行再抽样,以找到污染源;
c)临时分离菌除外,环境致病菌小组应作出初步调查来决定污染的潜在原因以及对存在的GMP缺陷进行纠正。应朝 1#PEM区方向进行进逼抽样,例如,在3#PEM区发现了阳性结果,那么2#PEM区也是抽样区。抽样前,对可能再次出现的阳性结果有应对办法。
d)对于再一次出现的阳性结果,小组应实施深层次的调查工作和发现问题。在原因未明之前,工厂应进行系统性的调查以找到根本原因。
e)对于顽固的阳性结果,可以采用更多密集的清洁消毒,更进一步的维护保养以及确认分离菌的亚种。
f)连续跟踪和经常评价累积的结果,决定某个趋势的阳性结果是否出现,确保采取合适的行动。考虑增加在特定区域的抽样频率,确保污染源被快速识别直到出现连续的阴性结果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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