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种类FS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
FSC认证顾问FSC/CO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顾问
证书有效可查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适用标准FSC森林coc产销监管链管理体系标准
周期1个月左右
申请材料协助推进
所需资料协助整理
FSC森林认证FSC森林认证申请
公司任命刘晓辉为企业的健康管理者代表,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如下:
a) 负责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
b) 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司的推行。
c) 负责全体员工的健康和
d) 确保员工明白工作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和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
e) 负责消防和急救知识的培训
组织应保留一份的产品组清单,该清单包含以下信息:
a) 按照FSC-STD-40-004a中列出的产品类型:
b) 详见产品组清单,产出产品适用的FSC声明:FSC、FSC Mix
c) 投入的材料树种(包括学名和常用名):
Populus杨木、Pinus松木等 详见产品组清单
在百分比体系和信用体系下建立产品组要满足下列条件:
a) 所有的产品应有相同的转换因数。如果不能满足此条件,也可将其划分为相同的产品组,但应为以FSC百分比或FSC信用声明销售的那部分产出产品使用其相应的转换因数;
b) 所有的产品应由相同的投入材料(例如,涂层纸板、瓦楞纸板等)或者相同投入材料的组合构成
说明:如果产品组的投入材料和/或树种可以被其他材料和/或树种代替,则这些材料和/或树种是等价的。在相同产品组内,多种材料或产品尺寸或形状是可以接受的。不同种类的木浆可被视为等价的投入材料。

1. 目的:明确公司产品组的范围,定义并说明产品的分类和采用的体系,以控制产品组的声明。
2. 范围:适用于产品组清单的建立和产品体系的确定。
3. 定义:
3.1产品组: FSC产品组是指拥有同样成分的输入材料的产品或产品系列;
3.2 产品组清单:公司列出的其所生产的有详细描述各产品材料的所有认证产品系列清单;
4. 程序概要
4.1产品分类:
生产部根据FSC-STD-40-004 V3.0 ----FSC产品组分类要求, 对公司的产品进行分类和定义,并登录到产品组清单中;
4.2产品组清单的建立:
4.2.1生产部负责建立和更新公司FSC产品组清单(FSC product group list);
4.2.2产品组清单中应详细说明:
a. 公司产品组的类别: FSC
b. 产品分类(Product Types)
c. 代表产品特征的物种种类(FSC species Terminology)
d. 输入的材料种类(the material categories)
e. 适用的系统(the control system): 转化系统Transfer system;
f. 该产品的名称和规格;
g. 产品管理/生产/储存/销售的场所(本公司没有外包)
h. 输入量和转化率(conversion factor).
4.2.3 建立方式:
业务了解客户的需求后,属于FSC产品时,将信息传递给各部门,工程部进行设计,并根据材料的构成,建立产品代号,登录产品组清单;
4.2.4 产品组清单的更新和改进:
当发生材料变更、新产品增加时,或销售的名称发生变化时,业务部根据所获信息,及时更新和修正产品组清单,并依据文件控制程序进行审批和发放;
4.3 体系范围:
采购FSC原料和生产FSC 的竹板材。(使用转化系统)
本公司使用转化系统,不存在外包,是立的单一地址认证。
转换体系 : FSC 控制体系,允许产出的 FSC 声明与投入材料的类别相同或更低,如适用,使用的百分比声明或者信用声明。
关键控制点:采购、生产、仓储、销售,公司通过制定相应的控制程序对关键控制点进行管理。

FSC认证是什么认证?
FSC认证:即合法来源的木制品。
FSC背景:
森林面积减少,森林退化加剧。森林资源在数量(面积)和质量(生态系统多样性)上出现下降趋势,的一些消费者拒绝购买没有合法来源的木制品。

森林产销链体系认证介绍
FSC认证介绍:
FSC认证的目的与意义:
1、FSC(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森林管理会,是一个非营利组织,致力于促进**社会责任的森林管理。它成立于1993年,其发起者为国际上一些希望阻止森林遭到破坏。
2、CoC的建立是为确保所有认可森林产出的木材从森林→工厂→终消費者均处于受控的狀況,并与非认可森林的木材分开,终消费者通过辨识FSC标签从而支持森林的可持续性经营。
FSC认证各个标准 :
1、FSC-STD-40-004(VERSION 3.0) FSC产销链认证标准
2、FSC-STD-40-004a (VERSION 2.0) FSC产品分类
3、FSC-STD-50-001(VERSION2.0) 持有者标签使用指南
4、FSC-DIR-40-004 FSC产销链指令
5、FSC-STD-40-003(VERSION 2.1) 多地点产销链认证标准
6、FSC-POL-01-004 FSC组织政策
“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
> 禁令、配额和其他木制品出口的限制,例如:禁止出口未加工的原木或初级锯材
> 木材和木制品出口许可证
> 出口木材和木制品的公司需获取的授权
> 出口木制品的税费和关税的支付。”
关于证据要求,文件表示:“通常是纸质或电子格式的文件,例如合同、银行、贸易文件、进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出口关税的收据、出口限制清单、授予的出口配额等”。
FSC CoC标准并不要求CoC证书持有者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FSC因此发布了一个建议性文件 (Avice- 40 - 004 – 11:贸易和海关法律)要求FSC CoC证书持有者有适当的程序,以确保遵守这些法律。
因为欧盟进口商需要获取信息来确认其合法性,FSC已就信息交换修订了前面提及的建议说明性文件 (Advice- 40 - 004 - 10),包括要求配合收集符合贸易和海关法律的信息 (见上)
Advice-40-004-10的核心内容:关于树种和木材来源的信息获取
1. 根据要求,FSC认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给客户以下关于FSC认证、FSC受控木材和木制品合法性的信息:
a) 通用名/或根据适用法律提供树种的拉丁名;
注意:这个要求**于FSC- STD - 40 – 004 v2-1 条款2.1.1(c)。
b) 木材来源 (木材采伐国,适用时,采伐地区和林场);
注意:当非法采伐的风险在地区一级或林场之间有所差异时,必须提供相应层级的信息。以任何形式被授予了木材采伐权的一个确定的区域即被视为林场。
c) 符合贸易和海关相关法律的。
2.FSC认证的供应商必须及时提供条款1中的信息。
3.FSC认证供应商和客户之间可以协商信息提供的形式和频次,只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能与所提供的每一种FSC认证材料或受控木材正确地关联。
4.如果FSC认证的供应商缺乏条款1中规定的信息,必须将此要求传递给上游FSC认证的供应商,直到获得所需信息。
http://lsjsqd.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