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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供ISO认证、GRS认证、ISO9001认证、ISO22000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体系认证、IATF16949认证、ISO27001认证等项目的咨询顾问培训辅导(福州、厦门、泉州、漳州、龙岩、莆田、广州、深圳、东莞、佛山)

    协助申请 有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培训-ISO14000认证

    更新时间:2025-04-28   浏览数:8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货地址:福建省厦门湖里区  
    产品数量:500.00次
    价格:面议
    材料顾问协助 资料咨询整理 周期40天左右 ISO14001认证咨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顾问 ISO14001认证申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申请 ISO14001认证顾问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顾问 ISO14001认证辅导环境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辅导
    1、目的
    为对全公司在施工管理服务作业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控制,预防火灾,保护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3、定义

    4、职责
    4.1 行政部:负责消防安全归口管理。
    4.2 各部门:负责管辖区内消防安全。
    5、作业内容
    5.1 消防设施的配置
    5.1.1 由安全依相关法规要求确定,在各区域配置相应各类和数量的消防设备/器材。消防设施的规划配置,安装后需制定《消防设施清单》。
    5.1.2应按要求配置消防栓和灭火器(灭火器每处2-5个,每80m²一个,仓库每100m²一个,设有消防栓的,可相应减少30%)。灭火器设置位置和高度(宜在挂钩、托架或灭火器箱内,其**部离地高度小于1.5m,底部离地高度大于0.08m)应便于取用。
    5.1.3 安全需要制作安全逃生路线示意图,并张贴在各工作区域对应区位。安全逃生示意图应标明消防器材、所在位置、安全点。
    5.1.4 安全应在公司不同的区域设置不同的消防标识、安全提示,以提醒全体人员共同遵守。
    5.1.5 工作区域内的所有安全门头必须安装插电荧光式安全出口标识、走火通道标识和应急灯,通道地面画红色的逃生箭头。非安全出口需张贴“非安全出口”标识。
    5.1.6 危化仓内需要配置自动灭火器。
    5.1.7 所有的工作区域需要安装外开型防火门,工作时间必须敞开。
    5.2 消防器材检查
    5.2.1 行政部每月至少一次对消防器材进行点检,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保持有效状态。
    5.2.2 保持消防器材放置区域、消防通道、安全门无阻塞,安全门无上锁。
    5.2.3 相应区域放置走火通道图,指引逃生路线。
    5.2.4 消防警铃需要配置后备警报系统,每月作好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测试,并保留记录。
    5.2.5 消防栓需要安装压力表,消防水池配置水位计,每年由外部机构作定期消防评估并取得合格报告。
    5.3 消防器材的保养要求
    a)灭火器部件完整、清洁、指针在绿灯区、无阻碍为有效;
    b)消防栓以部件完整、清洁、无阻碍为有效;
    c)应急灯以部件完整、清洁、断电会亮为有效;
    d)出口指示灯以部件完整、清洁、会亮为有效;
    e)消防器材如有损毁或故障,应立即报请维修部维修;
    f)需报废的消防设施应经安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废处理;
    g)使用化学品的车间和仓库应准备一定数量的消防沙,消防沙不可用作他用。
    5.4应急预案与消防培训、演习
    5.4.1安全根据《消防法》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5.4.2每年至少组织全厂员工进行4次消防逃生演习,分白班和夜班进行,并培训:
    a)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b)发生紧急事件后的应急自救方法。
    c)保证工作区域:
    一畅:畅通无阻;
    二会:会扑救初期火情、会逃生自救;
    四个能力:能扑灭初期火情的能力、能逃生自救的能力、能组织逃生能力、能培训宣传能力。
    5.4.3消防逃生演习应保存计划、总结报告、签名、实景照片。
    5.5义务消防员管理
    5.5.1根据《消防法》要求,公司成立义务消防员组织,并行政经理为应急统筹协调员,书面公布。
    5.2.2义务消防员每部门一名。
    5.2.3义务消防配置红色袖章,每日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安全需要将义务消防员名单、联络电话、图片在各工作区域张贴。同时公布紧急救援电话联络人、电话。
    5.6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每月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填写《每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发现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5.7事故处理
    5.7.1若发生安全事故,启动预案实施应急。
    5.7.2对事故按流程进行调查处理,必要时上报地方安全管理部门。
    5.7.3 采取纠正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环境管理基础
    环境术语
    应重点理解:
    a.环境质量/排放标准中常见的污染物概念或术语:COD、BOD5、SS、 重金属、TSP、PM10、烟尘、颗粒物、SO2 、氮氧化物;
    b.环境问题中常见的概念或术语:酸雨、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水体富营养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
    c.环境管理中常见的概念或术语: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生命周期、可再生能源。
    环境科学和技术
    重点掌握以下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及对生态系统相互作用的基本知识:
    a.水体中常见污染物对水环境的影响:金属毒物(重金属)、**污染物、无机污染物、植物营养物、酸、碱、悬浮物;
    b.常见污染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颗粒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c.固体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了解常见的危险废物,如:废药物、药品;废矿物油;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涂料废物及废等;
    d.噪声污染对环境的影响;
    e.理解资源、能源使用对环境的影响。
    运作过程的环境因素及控制
    a.了解环境因素的识别方法;
    b.了解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准则、方法;
    c.了解一些行业常见设施、场所(锅炉房、危险化学品仓库、污水处理站、食堂、机加工车间等)运行活动产生的主要环境因素及其控制方法。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培训
    1 公司建立并实施《合规义务与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明确合规性评价的相关要求。
    2 管理者代表每年组织(每年至少一次,中间间隔不**过12个月)对全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活动遵守有关的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情况进行必要的评价。
    3 对组织的合规性进行评价,对未合规的过程或活动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保证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
    4 在召开管理评审会议时,对所应该履行的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和应遵循的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进行汇报,提交讨论,保持其合规情况的知识和对其合规情况的理解。
    5 组织应保留文件化信息,作为合规性评价结果的证据。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培训
    GB/T 24001-2016(iso14001)标准
    “引言”部分的理解
    重点理解:标准的目的及特点,标准的运行模式和PDCA的含义。
    “范围”部分的理解
    重点理解:标准的适用范围。
    术语和定义
    理解GB/T 24001-2019(iso14001)标准中的所有术语和定义。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下面按标准条款号编排)
    总要求
    a.对“组织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确定如何实现这些要求,并形成文件”的理解;
    b.对“组织应界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并形成文件”的理解。
    环境方针
    a.组织的环境方针在组织环境管理体系中的作用;
    b.标准中对环境方针内容的要求;
    c.标准中对环境方针的管理要求;
    d.对“为组织或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的理解。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培训
    沟通
    a)  内部沟通以确保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性沟通原则,内容涉及体系运行中各种过程的管理现状,可能影响体系有效性的相关信息等。
    b)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以过程的业绩和有效性为基础,因此内部沟通的内容先应是过程的业绩和有效性,也应沟通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内容。
    c)  通过各种报表、例会、内部通报、内部刊物或其他宣传媒体等进行信息沟通,使相关信息在公司人员及相关方得到及时、准确、全面地沟通。具体执行《信息沟通和交流控制程序》
    1.目的
    为及时获取、确定和更新适用于本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质量、环境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保管理体系运行过程符合环境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与本公司质量、环境及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和评价、更新。
    3. 定义

    4.职责
    4.1行政部负责收集及确认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2体系推行小组定期组织评价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
    4.3管理者代表对质量、环境及安全法律法规的鉴定结果进行审批
    5.作业程序
    5.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信息收集范围
    体系推行小组成员收集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识别出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收集范围如下:
    a)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行业标准;
    b)国际公约;
    c)投资方、相关社会团体规定、客户要求。
    5.2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收集渠道通常法律法规的收集渠道有(不限于)
    a)**、劳动局及其他管理部门;
    b)相关团体及公共管理机构;
    c)环保、职业安全性网站;
    d)图书、杂志、报刊;
    e)咨询机构;
    f)投资方、相关社会团体、客户
    5.3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识别
    5.3.1、管理者代表根据本公司的环境因素/危险因素组织体系推行小组对收集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加以识别,以确公司的经营活动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
    5.3.2识别方法:
    先满足环评报告,消防验收标准适合本公司产品、服务和活动的环境因素/危险因素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5.3.3管理者代表将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及时给体系,以便受控管理。
    5.3.4如果对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含义不清楚时,管理者代表负责邀请相关对相关问题作出解释并听取其意见。
    5.4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登记和保存
    体系将识别出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及时汇总,填入《法律法规及其它需求清单》中。
    5.5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信息的传达
    5.5.1、《法律法规及其它需求清单》进行受控管理,并及时把该信息通过培训/张贴/EMAIL等方式传递给员工及相关方。
    5.5.2、各应严格根据相关运行控制文件评价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符合情况,以履行本公司遵循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的承诺,减少违规风险
    5.6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查询周期及更新
    5.6.1、体系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每年一次获取的国家及地方环境保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并填写《法律、法规查询记录》。对强制性标准,体系应与机构建立联系,要求其若有更新即时通知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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