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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复印件(申请EMS认证需提供,具体见“申请认证资料管理规定”);
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申请EMS认证需提供);□书面 □电子版
法律法规清单(申请EMS认证均需提供); □书面 □电子版
转换认证机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下列资料:
a)当前认证周期内的初审/再认证审核/审查报告、后续的监督审核/审查报告;
b)当前周期内历次审核/审查产生的不符合项报告和验证关闭的证据;
c)原认证机构发放的有效认证证书;
d)近一次的保持通知书(或表明保持结果的贴花复印件,或网上下载的保持认证注册的名录);
e)投诉记录及采取的纠正措施;
f)有无违规行为的承诺或约定。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监测和测量
通过《环境安全绩效测量和监视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对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活动及其关键特性进行监测和测量,通过监测和测量结果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符合性程度进行评价。
a) 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实施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监测和监督活动;
b) 监测指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影响或具有影响的活动的易于量化的关键特性进行测量的过程;
c) 行政部应与定期组织并联系资质单位对职业场所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开展检测与评价。

事件调查
公司编制并实施《事件、不符合、纠正措施控制程序》,对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中出现的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通过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避免或减少类似事故、事件的发生。
不符合和纠正措施
1为确保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或过程得到识别和控制,并识别改进的机会,公司制定《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持续改进管理程序》,对不合格的鉴别、标识、记录、评审和处置及相关的职责和权限做出明确规定,并按其要求进行控制:
a) 对不合格做出应对,适用时:
1) 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和纠正;
2) 处置产生的后果;
b) 公司建立和保持《事件、不符合、纠正措施控制程序》,相关部门将依据程序的要求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避免其再次发生或者在其他场合发生。应通过下列活动,评价是否需要采取措施:
1)评审分析不合格;
2)确定不合格的原因;
3)确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发生类似的不合格;
c) 实施所需的措施;
d)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e) 需要时,更新策划期间确定的风险和机遇;
f) 需要时,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变更。
纠正措施应与所产生的不合格的影响相适应。
2 组织应保留形成文件的信息,作为以下方面的证据:
a) 不合格的性质以及随后所采取的措施;
b) 纠正措施的结果。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为了实现公司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落实公司满足顾客要求并增强顾客满意,以及满足相关方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公司编制《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总经理组织制定公司的质量目标、环境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并要求相关部门在相应职能和层级上建立质量目标、环境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目标的制订考虑以下几点:
a)要有满足产品质量要求所需的内容,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一致;
b)可测量(可行时);
c)考虑到适用的要求(仅ISO9001)
d)与提供合格产品和服务以及增强顾客满意相关(仅ISO9001)
e)得到监视;
f)予以沟通;
g)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考虑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风险、可选择的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相关方的意见等,如可行,目标宜予量化。
h)适当时予以更新。
质量目标、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目标每年度制定一次:
公司质量目标、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由管理者代表组织提案,经各部门主管会审,总经理批准;
各相关部门参照公司质量目标、环境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制定,并由部门主管审核,经管理者代表批准;
公司目标的文件化信息汇总至“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与实现方案表“,表中要明确:
a)要做什么;
b)需要什么资源;
c)由谁负责;
d)何时完成;
e)如何评价结果,包括用于监视实现其可测量的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进程所需的参数。
公司考虑如何能将实现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措施融入其业务过程。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和修订
(1) 各责任部门定期检查、确认公司年度质量目标、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并记录。
(2) 高管理者在管理评审时对质量目标、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针的实现情况进行评价。需要时,对目标予以修订
具体按《监测与测量控制程序》进行。
变更的策划
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下列情况下可考虑进行变更
(1)管理评审提出修订时;
(2)组织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时;
(3)相应的目标/指针已达成或持续改进修订后;
(4)相关方提出要求时;
(5)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6)公司的重大环境因素、不可接受风险发生变化时;
(7)目标本身无法实现且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允许更改时;
(8)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发生变更时;
(9)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修订时应依制定时的条款进行审批。
当公司确定需要对管理体系进行变更时,应系统的进行策划并实施,策划时应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
a)变更的目的和潜在后果;
b)如何保证体系的完整性;
c)需新增哪些资源及资源的可获得性;
d)职责和权限是否需要重新分配。

沟通
a) 内部沟通以确保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性沟通原则,内容涉及体系运行中各种过程的管理现状,可能影响体系有效性的相关信息等。
b)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以过程的业绩和有效性为基础,因此内部沟通的内容先应是过程的业绩和有效性,也应沟通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内容。
c) 通过各种报表、例会、内部通报、内部刊物或其他宣传媒体等进行信息沟通,使相关信息在公司人员及相关方得到及时、准确、全面地沟通。具体执行《信息沟通和交流控制程序》
1.目的
为及时获取、确定和更新适用于本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质量、环境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保管理体系运行过程符合环境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与本公司质量、环境及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和评价、更新。
3. 定义
无
4.职责
4.1行政部负责收集及确认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2体系推行小组定期组织评价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
4.3管理者代表对质量、环境及安全法律法规的鉴定结果进行审批
5.作业程序
5.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信息收集范围
体系推行小组成员收集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识别出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收集范围如下:
a)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行业标准;
b)国际公约;
c)投资方、相关社会团体规定、客户要求。
5.2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收集渠道通常法律法规的收集渠道有(不限于)
a)**、劳动局及其他管理部门;
b)相关团体及公共管理机构;
c)环保、职业安全性网站;
d)图书、杂志、报刊;
e)咨询机构;
f)投资方、相关社会团体、客户
5.3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识别
5.3.1、管理者代表根据本公司的环境因素/危险因素组织体系推行小组对收集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加以识别,以确公司的经营活动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
5.3.2识别方法:
先满足环评报告,消防验收标准适合本公司产品、服务和活动的环境因素/危险因素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5.3.3管理者代表将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及时给体系,以便受控管理。
5.3.4如果对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含义不清楚时,管理者代表负责邀请相关对相关问题作出解释并听取其意见。
5.4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登记和保存
体系将识别出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及时汇总,填入《法律法规及其它需求清单》中。
5.5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信息的传达
5.5.1、《法律法规及其它需求清单》进行受控管理,并及时把该信息通过培训/张贴/EMAIL等方式传递给员工及相关方。
5.5.2、各应严格根据相关运行控制文件评价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符合情况,以履行本公司遵循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的承诺,减少违规风险
5.6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查询周期及更新
5.6.1、体系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每年一次获取的国家及地方环境保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并填写《法律、法规查询记录》。对强制性标准,体系应与机构建立联系,要求其若有更新即时通知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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