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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SC 22000 Version 5 主要变化
▪ 1. ISO22000:2018替代ISO22000:2005;
▪ 2. 个别额外要求发生变化。
若在生产过程中因机台、材料等异常致原交期无法达成时,生产部需及时告知市场部门新交期,并知会客户,并与客户重新协商新的交期。
出货或发货作业依仓库管理规定执行。
收款作业及对帐作业
仓储部门需及时将发货的【出库单】移交财务。
财务根据客户对帐日,及时做好对帐单并核对【出库单】后,与客户对帐.当财务与客户对帐出现差异时及时反馈业务,业务负责协助处理解决,确保当月帐款核对。
对帐无误后,市场部门需要及时开16%给客户。
财务根据业务提供的合同付款方式列出应收款项,由业务跟进客户付款,当客户逾期未付出现拖欠现象,及时通知客户沟通处理。
财务部接到客户应收款后,应及时通知市场部进行核对。
证书将在ISO22003及ISO Guide 65 (产品认证)的标准下获得认可,为组织提供完整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安全公共可获取规范(PAS) 220:2008增补了对应用于ISO22000标准的前提计划使后者更加完整并使其符合**食品安全倡议(GFSI)组织的要求基准。
FSSC 22000 的颁布意味食品安全标准向统一化及**认可更迈近了一步。FSSC22000 结合了ISO 22000:201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PAS 220:2008 及其他附加要求。其内容也被**食品安全倡议(GFSI)认可。GFSI 旨在维持食品安全管理方案的基准审核流程,以实现食品安全标准的统一。同时,通过采纳**零售商公认且普遍认同的 GFSI 标准,有利于促进整个食品供应链的成本效率。
在2001 年,**标准化组织(ISO)在HACCP 认证基础上,开始为食品行业制定可审核的标准,并于2005 年发布了ISO22000:2018。该标准的目的是为那些需要达到众多不同**食品安全要求的企业,明晰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然而由于前提方案内容欠缺,ISO 22000:2018 当时并没有被 GFSI 认可。为了改进内容,一些来自大型跨国企业的对 ISO22000:2018 做出了补充,也就是大家所熟知的公共可用规范(PAS 220:2008)于2008 年生效。
GFSI 认可了ISO 22000:2018 和ISO/TS22002的整合,但是同时也要求建立一个行业体系:注重法规和客户要求的同时,两个标准的整合。在结合了ISO 22000:2018、PAS 220:2008及其他一些法规和客户要求后,食品安全认证会(Foundation for FoodSafety Certification)推出了FSSC22000,并由GFSI 于2009 年5 月作为食品安全管理的**基准而通过。该标准一经实施,FSSC 22000 将成为GFSI 认可的*六项常规标准。这项举措将在**范围内降低供应链的采购成本并提升一致性,同时提高终用户对第三方认证的信心,并提供更多的灵活性及选择性。
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合同评审程序
产品要求的确定
营销部收到客户招标资料或传真订单后,应与对方充分沟通,明确顾客的产品要求,如产品规格型号、数量、交期、质量指标等,还应明确与产品有关的义务,包括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产品要求的评审
在接受合同前,营销部应对已经识别的顾客要求及本公司确定的附加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的产品要求事实评审。
评审
产品要求的评审应在合同签署前完成,应确保:
a)产品要求(包括顾客的要求和公司自行确定的附加要求)得到规定。
b)顾客没有以文件形式提供时(如口头订单),顾客要求于接受前应得到确认。
c)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要求已经予以解决。
d)公司有能力满足这些要求。
评审结束填写《合同审核意见书》。
合同的分类
a)常规合同:含公司已生产过的产品类型的合同。
b)非常规合同:公司承接某个客户的批订单或该产品料号是次生产。
营销部负责将订单交相关部门进行生产及服务能力的确认。
合同的签署和实施
合同签定后,营销部负责将订单内容转生产部安排生产。
营销部负责合同执行的监督,根据需要及时将信息与顾客沟通。
合同的变更
当产品合同因为某种原因需要变更时,需重新签定订单或订单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确认后生效;或与客户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沟通。
受托方
受托方必须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知识和经验以及人员,满足委托方所委托的生产或检验工作的要求。
受托方应确保所收到委托方提供的物料、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适用于预定用途。
受托方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委托生产或检验的产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活动。
合同
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应详细规定各自的产品生产和控制职责,其中的技术性条款应由具有制产品技术、检验知识和熟悉本规范的主管人员拟订。委托生产及检验的各项工作必须符合产品生产许可和产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并经双方同意。
合同应当详细规定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每批产品的程序,确保每批产品都已按产品注册的要求完成生产和检验。
合同应当规定何方负责物料的采购、检验、放行、生产和质量控制(包括中间控制),还应当规定何方负责取样和检验。在委托检验的情况下,合同应当规定受托方是否在委托方的厂房内取样。
合同应当规定由受托方保存的生产、检验和发运记录及样品,委托方应当能够随时调阅或检查;出现投诉、怀疑产品有质量缺陷或召回时,委托方应当能够方便地查阅所有与评价产品质量相关的记录。
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委托方可以对受托方进行检查或现场质量审计。
委托检验合同应当明确受托方有义务接受产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
采样步骤
a) 根据样品编号规则对海绵样品袋进行提前标识,确保所描述的采样区和采样点被采样;
b) 彻底地对手进行清洗和干燥。用合适的手部消毒剂对手进行消毒,带上灭菌手套;
c) 通过灭菌手套,将海绵、涂抹棒等从袋中或容器中取出;
d) 用手抓住海绵或涂抹棒以常压擦拭,海绵覆盖200平方英寸的面积,涂抹棒涂抹40平方英寸的面积。为准确计算采样面积,可以采用一个标准面积的塑料架,在使用时,对塑料架进行消毒。采样完毕,把海绵放回袋中或容器进行密封。如果面积少于200平方英寸,可以调整每单位面积的数量;
e) 采下一个样时,应更换手套。使用酒精类消毒剂以减少潜在的交叉污染;
f) 当采用预湿的海绵或涂抹棒对 1#PEM区的位置采样完毕,应采用酒精类消毒剂对采样位置进行消毒以恢复卫生状态,包括除去用预湿海绵采样后残留下的少量液体;
g) 将采取的、密封的海绵或涂抹棒样品放进一个洁净容器,然后送往实验室检测。其他的废弃物,如手套、粘条把手、封袋条等,应放进适当的垃圾容器或包中。这些废弃物不应当和样品一起存放在相同的容器中;
h) 采样后,立即将样品转移至实验室进行冷冻直至被测试。理想情况下,样品应在采样当天就被测试。如果委托外部实验室测试时,样品应在采样48小时内被测试,且样品在转运过程中应加冰袋进行适当包装。样品测试实验室在收到样品时对检查样品的温度,确保样品在运输途中不会升温。收到样品的温度不应**45华氏度(7.2℃);
i) 每一批环境样品中应包含一个阴性控制样品。即用灭菌手套把海绵或涂抹棒从袋中或容器中取出,然后不经任何涂抹后原本地再放回去。阴性控制样应以实验室不知道是控制样的代码进行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