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疑虑和采取纠正行动:
目的:确认体系以解决不符合性,规范改善要求的执行和保证改善措施的有效性。
范围:对有可能导致大小事故和其它不当程序及疑虑采取改善措施的行为。
6.18.1作业程序:
6.18.1.1处理和采取纠正行动通常从:员工投诉及建议、SA8000方面客户投诉、通过监督检测发现、稽查过程中发现、SA8000标准的执行情况和工人要求中发现等方面着手规划。
6.18.1.2公司任何员工都可提出建议,并投入投诉箱,一个月内公司代表会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给予答复。任何员工不会因提出建议而受到公司处罚或歧视。
6.18.1.3公司管理代表将会委派员工代表调查核实原因,并确认合适的改善和预防方案并对其采取纠正行动中。
6.18.1.4如果改善计划经公司通过,公司管理代表将委派员工代表监督和认证此项措施是否执行和有效,员工代表将完成认证报告并交给公司代表审核。
查证渠道:
目的:为利益相关者提供信息。
范围:所有外部与内部对SA8000提供和取得信息的管道。
6.20.1作业程序:
6.20.1.1如果合约有要求给外部相关者提供信息,将由管理部主管或其授权代表在不泄露本公司商业机密的情况下或其它管道给外部相关者提供合理的信息。
6.20.1.2如果有进一步要求,本公司将要求供应商和分包商给予本公司有关的外部相关者提供合理的信息。
6.20.1.3本公司有权保留商业机密及拒绝答复与合约无关的信息要求。
6.20.1.4 SA8000体系文件对内部员工是公开的,随时可以查阅或咨询。
内部审查:
目的:检验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在本公司的有效性。
范围:全部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要素。
6.13.1作业程序:
6.13.1.1 社会责任管理**成员是内部审查的主要成员。
6.13.1.2 首要审查员负责编制,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内部审查计划及实行。
6.13.1.3 制定社会责任审查计划和社会责任内部审查清单,内部审查较少每年一次,审查结果填入社会责任审查报告。
6.13.1.4 首要审查员及内部审查员一定要接受内部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审查培训。
6.13.1.5 内部审查是根据SA8000标准的内容进行的。
6.13.1.6 内部审查内容包括复查现行法规及其它要求之符合性。
管理审查:
目的:定期对本公司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进行审查,确保其适应性,持续性和有效性。
范围: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所有要素。
6.12.1作业程序:
6.12.1.1每年较少进行一次管理层审查,管理层会由总(副)经理主持,同时参加的还有管理代表和员工代表,各部门课级(含)以上主管。
6.12.1.2 管理层审查会包括审查:SA8000方针,目标与标的及守则各项内容、内部及外来的社会责任体系审查结果、适当的体系改变及改进、供应商/分包商社会责任的表现(但没有限制只限此内容)。
6.12.1.3 管理层审查会议由专人做成记录,有专人被指派执行会议中的决定的任何行动,会议记录并入档案管理。
歧视:
目的:制定制度,控制公司所有员工在聘用和在职阶段中不受各种歧视,加强社会责任。
范围:对公司所有员工一视同仁,不受其民族、性别、年龄、职务、宗教、生理、国籍等的限制。
6.7.1作业程序:
6.7.1.1 不论在招聘工作中或工作劳动过程中,任何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对所有员工必须一视同仁,不得有任何针对性歧视行为。
6.7.1.2 男女同工同酬,凡由于生产或工作需要符合招工条件的妇女,享有男女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6.7.1.3 严格贯彻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
6.7.1.4按生产订单情况,需经济性裁员时,按《*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二十七条和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的程序进行,向员工提供经营数据,提出裁减方案,征求员工意见,听取劳动部门意见,对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
6.7.1.5依《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员工在聘用、补偿、受训机会、晋升等不因其民族、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残疾、等而受到歧视。
6.7.1.6本公司对劳动行政部门行使监督检查时,积极支持、配合完成监督检查工作。
6.7.1.7本公司不允许管理人员在任何情况下对员工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性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实际接触。
6.7.1.8 员工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管理代表或代理人投诉其所受的歧视,投诉情况将由公司有关负责人委派人员调查并在调查后2个工作日内对投诉者作出书面或口头的答复。
6.7.1.9 公司绝不干涉所有员工遵奉涉及种族、社会**、国籍、宗教、残废、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和工会的信条规范或要求等的权利,同时绝不会因此受到歧视。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目的:遵守法律规定,维护社会责任,控制因工作时间长而影响员工安全与健康。
6.9.1作业程序:
6.9.1.1按《*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行新工时制度, 公司在岗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不**过8小时,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不**过40小时,员工每周至少休息1天。
6.9.1.2 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提供员工合理适当的休息时间。
6.9.1.3 员工上下班记录,其本人的工作时间,可以清楚其个人所得报酬是否与出勤记录一致。
6.9.1.4 如生产特点不能执行以上规定的,征得劳动者本人同意,并经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过3小时,全年不得**过432小时,员工有权拒绝加班,加班是员工的自由选择。
6.9.1.5 法定假日,员工可以全部或部分不参加工作,法定假日依国家法规规定执行,并享受相应的有薪假,如年休假。
记录:
目的:通过保存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各方面活动的记录及数据,来证明本公司符合本守则的各项规定。
范围:所有关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文件。
6.21.1作业程序:
6.21.1.1制作汇总记录表,收集本守则的各类记录,包括各类培训记录、巡查记录等,由文控保留或销毁。
6.21.1.2记录要清晰可辩,以目录或分类的方式储存,便于取阅。
6.21.1.3 已**过过保存期的记录可以由负责人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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