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申诉内容:
6.1.1 本公司任何员工,如果发现公司未按照SA8000体系文件执行时,均可进行申诉。例如**时加班、薪资问题、福利待遇、安全卫生等。
6.1.2不可以因私人恩怨进行诬告、诽谤他人。
6.1.3与SA8000体系无关的事情,应通过其他渠道沟通。
6.2申诉渠道:
6.2.1公司设立“董事长信箱”,各员工将申诉问题以书面形式投入信箱。
6.2.2 也可以反映给本公司的员工代表,员工代表与SA8000管理代表进行沟通。
6.3申诉受理:
6.3.1管理部(或其*人员)每月至少打开董事长信箱,所有员工申诉事项均登记在《员工申诉受理一览表》中。
6.3.2 管理部决定受理与否,如受理,则应*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进行记录,相关证据须予以保留。
6.3.3必须为申诉者保密,非必要时,不可泄露其姓名、工号。
6.3.4也可按照《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6.4 申诉结果回复:
6.4.1无论申诉是否被受理,管理代表(或其*人员)都应将结果回复给申诉人。如果不满意,应继续协商处理。
6.5处理的依据:
6.5.1申诉的处理应以SA8000标准、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书面规定为依据。如上述规定有冲突,应依据要求较严格的为标准。
处理疑虑和采取纠正行动:
目的:确认体系以解决不符合性,规范改善要求的执行和保证改善措施的有效性。
范围:对有可能导致大小事故和其它不当程序及疑虑采取改善措施的行为。
6.18.1作业程序:
6.18.1.1处理和采取纠正行动通常从:员工投诉及建议、SA8000方面客户投诉、通过监督检测发现、稽查过程中发现、SA8000标准的执行情况和工人要求中发现等方面着手规划。
6.18.1.2公司任何员工都可提出建议,并投入投诉箱,一个月内公司代表会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给予答复。任何员工不会因提出建议而受到公司处罚或歧视。
6.18.1.3公司管理代表将会委派员工代表调查核实原因,并确认合适的改善和预防方案并对其采取纠正行动中。
6.18.1.4如果改善计划经公司通过,公司管理代表将委派员工代表监督和认证此项措施是否执行和有效,员工代表将完成认证报告并交给公司代表审核。
6.1新供应商SA8000评估:
6.1.1新的供应商要评估他们是否符合SA8000标准的要求。
6.1.2评估由问卷或实地审查进行,对于经过实地考察发现有故意或存在使用童工或未成年工,而又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将不会考虑纳入在供应商清单中,除非供应商愿意根据提出的问题立即作改善,直到符合我司要求、SA8000要求及劳动法要求。
6.2现有的供应商:
6.2.1主要的供应商每年较少进行一次社会责任的审查。
6.2.2审查报告行为守则记录在审查报告上。
6.2.3主要的供应商会鼓励他们得到SA8000证书。
6.2.4特别供应商须提供经营资格证明。
6.2.5化学危险品供应商须提供经营资格证明、餐饮供应商要求他们提供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人员健康证等证明。
6.2.6凡涉及到安全与健康的产品由需要产品合格证,才能采购和使用。
6.3已在合作的供应商向其宣导本公司的行为守则及承诺遵守国家、当地劳动法规和SA8000社会责任标准;
6.4对现有供应商对其每年作社会责任审查后要对我司提出的不符合项作追踪改善;
规划与实施:
目的:保证公司的各个部门了解和实施本体系规定。
范围:对SA8000标准所有计划的落实。
6.16.1作业程序:
6.16.1.1各部门明确本标准定义、责任和职权。
6.16.1.2由公司管理代表及员工代表将制定的规划、条款落实到各部门,并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6.16.1.3按要求与规定对新进员工和新调动员工进行培训,加强安全教育,防范在工作中的不当行为。
6.16.1.4监督相关活动和成效,证明实施体系是否有效的达到公司的方针和本标准规划的目标。
6.16.1.5对新、老员工每年一次上岗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技能与操作技能,防止不当行为。
6.16.1.6目标:加强社会责任,完善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竞争力。
6.16.1.7指标:按法规标准,确保工人基本需求,包括薪水、工作、与休息、安全与健康、劳保与福利。

强迫性劳工:
6.4.1 依据《*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禁止各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强迫性劳工行为,以加强社会责任。
6.4.2公司所有被聘用之劳工必须以自愿为原则,绝不允许有任何强迫性行为,不利用欺骗手段,引诱工人来本厂工作。
6.4.3凡是录用入厂手续的人员,严格遵守招工规则,不允许任何人向新进厂之员工索取入厂介绍费;同时公司招请任何工人一律不准收取押金、保证金或扣押其身份证和其它法定证明文件。
6.4.4员工可以依合同或劳动法相关条款提前申请离厂。
6.4.5员工生病出具医生证明公司会予请假休息。
6.4.6管理人员不得滥用职权强迫他人工作,保证员工有充足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必须坚持以自愿为原则,如确实因生产需要,经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加班加点不得**过法定时间。
6.4.7凡自愿加班的员工,在人资体系中以个人或班、组、课等为单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加班,【加班申请单】在人资体系中备查,月累计加班时间不**过劳动部门规定。
6.4.8 在一切生产过程中,管理人员必须持认真正确态度详细地为员工介绍清楚上述内容而要求员工生产、导致产品不合格而返工时,不得以强迫手段延长工作时间作无偿返工或打骂虐待性行为。
6.4.9 公司不得扣留工人的部分工资、福利、财产或证件,以迫使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
6.4.10员工有权在完成标准的工作时间后离开工作场所。员工在给公司的合理通知期限后, 可以自由终止聘用合约。
6.4.11本厂**不使用监狱劳工,不考虑监狱工厂为分包商(监狱工厂的囚犯出于违反法律而接受国家的惩罚,他们的劳动是非自愿的劳动)。
1. 目的:
为发展、维持及实施相关方针的管理方案,控制我公司社会责任及安全卫生损失,改善本司作业环境,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维护社会责任,使方针与实务**符合标准要求和相关法规规定,改善与工人及相关利益团体的关系,提高企业形象及声誉,能增强员工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
2. 范围:
适此守则适用于本公司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事务运作。
3. 定义:
3.1 童工: 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体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3.2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有经济收入的劳动者。
3.3 强迫性劳工:在惩罚、威胁下榨取劳工的利益和强迫员工工作情况下的劳动者。
3.4 SA8000:SA8000即“社会责任标准”,是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的英文简称,是**一个道德规范国际标准。其宗旨是确保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皆符合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SA8000标准适用于世界各地,任何行业,不同规模的公司。其依据与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一样,皆为一套可被第三方认证机构审核之国际标准。
4. 职责:
公司成员:以本守则精神为指导方针进行作业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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