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审核的情况介绍:
现场审核包括以下各个阶段:
• **会议——确认审核范围和流程
• 生产设施检查——审核体系的实际实施情况,包括观察产品转换规程和人员访谈
• 文件审核——审阅 HACCP 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 可追溯性核查——包括对所有相关生产记录的审核(如原材料进货、生产记录、成品检查和规格)。此为一种纵向审核——如同 BRC **标准有关审核技术的文件中所规定的那样
• 标签审核——包括对产品标签样品的审核,以检查是否符合规格和法律
• 生产设施检查审核——验证及进一步检查文件
• 审核员对审核发现的较终回顾——为总结会做准备
• 总结会——与工厂一起回顾审核发现(请注意,不符合项将以审核机构管理层的后续独立核准为准)。
工厂将全程、*地协助审核员的工作。代表工厂出席**会议和总结会的人员应为高级经理层人员,他们应持有适当的权限,以确保在发现不符合项时可推进纠正措施的实施。工厂的较高运营经理或所任命的副经理应在审核期间待命,而且应出席**会议和总结会
为持续改进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以下简称HACCP认证)制度,保持和提升HACCP认证工作的国际化水平,根据《*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等有关规定,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补充要求 1.0》,增加为HACCP认证依据。
01致敏物质的管理
1.1企业应建立并实施针对所有食品加工过程及设施的致敏物质管理方案,以较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致敏物质交叉污染。
1.2企业应对原辅料、中间品、成品、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接触材料及任何新产品开发引入的新成分进行致敏物质评估,以确定致敏物质存在的可能性,并形成文件化信息。
1.3企业应识别致敏物质的污染途径,并对整个加工流程可能的致敏物质污染进行风险评估,避免致敏物质交叉污染的发生。
1.4企业应制定减少或消除致敏物质交叉污染的控制措施,并对控制措施进行确认和验证。
1.5对于产品设计所包含的致敏物质成分,或在生产中由于交叉接触所引入产品的致敏物质成分,应按照工厂所在国和目的国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标识。
食品欺诈的预防02
2.1企业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食品欺诈脆弱性评估程序,包括:
a)识别潜在的脆弱环节;
b)制定预防食品欺诈的措施;
c)根据脆弱性,对措施的**顺序进行排序。
2.2企业应收集有关供应链食品欺诈的以往和现行威胁信息,对食品链所有的原辅料进行脆弱性评估,以评估食品欺诈的潜在风险。
2.3企业应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制定文件化的食品欺诈预防计划,针对识别的食品欺诈脆弱环节制定并实施具体的措施,以减少或消除识别的脆弱环节
2.4企业的食品欺诈预防计划应覆盖相关的食品类别,并被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所支持。
2.5企业应对预防措施进行确认和验证,并持续地对食品欺诈预防计划进行评审,至少每年一次。
厕所
6.14.1 应设于适当而方便的地点,其数量应足供员工使用。
6.14.2 应采用冲水式,并采不透水、易清洗、不积垢且其表面可供消毒的材料构筑。
6.14.3 厕所内的洗手设施,应符合本规范*6.11节的规定且宜设在出口邻近。
6.14.4 厕所的外门应能自动关闭,且不得正面开向生产作业场所,但如有隔离设施及有效控制空气流向以防止污染者不在此限。
6.14.5 厕所应使用抽风机使其保持负压,排气良好并有适当的照明,门窗应便于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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