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分类方法参考
按能量和有害物质释放控制原理分为二类
按伤害机理分类
按GB/T 13861-92
《生产过程危险和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分类
4.参照GB 6441-86《企业伤亡事故分类》分类
一、按能量和有害物质释放控制原理分类
第一类危险源:
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能源或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
2. 第二类危险源:
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控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
二、按伤害机理分类
1.机械类
2.电气类
3.放射类
4.物质类
5.火灾与爆炸类
4.1 原则
4.1.1公司员工健康管理实行两级管理者负责制,总经理是公司员工健康的**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员工健康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负责,落实本单位员工健康管理工作规划和计划。
4.2 职业健康和卫生管理
4.2.1 有职业危害的工作岗位应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实施。

4.1 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1)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生产监督综合部门和公司综合部负责组织进行,其必须经安全培训取得资格后,方可任职,并定期进行知识更新的学习和培训。
(2)班组长及班组安全员的培训,由综合部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要集中组织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其安全素质。
4.2 生产岗位员工安全培训教育
福建亨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编号 HT/OHS-ZD-02 版本 1.0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生效日期 2018-08-01 页码 2
(1)新进职工培训教育
①新进职工经公司级培训教育合格后,持安全教育介绍信,到综合部进行登记,进行厂级培训。
②综合部根据培训合格开具调令分配到各车间,进行车间级培训,培训合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然后分配到岗位上,进行班组级培训,培训合格后,*带领师傅,上岗一段时间后,填写员工工作情况反馈信息单。
4.3 外来实习和代培人员培训教育
由综合部负责管理,并通知综合部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在有关部门派专人带领下,按*路线进入生产现场。
4.4 “转岗”、“复工”、“四新”安全培训教育
①员工调整工作岗位(转岗)或离岗30天以上,重新上岗(复岗)时,应实行相应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离岗30天以下,视其情况,应进行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②非本厂职工调入,无论是否改变工种,应按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③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在投产以前,应及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对岗位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一定操作技能后,方可上岗作业。

4.1 原则
4.1.1公司员工健康管理实行两级管理者负责制,总经理是公司员工健康的**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员工健康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负责,落实本单位员工健康管理工作规划和计划。
4.2 职业健康和卫生管理
4.2.1 有职业危害的工作岗位应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实施。
4.3 有害作业场所管理
4.3.1有害作业场所的管理工作具体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
4.4 劳动保护用品
4.4.1必须根据各工种特点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4.5 员工健康培训和教育
4.5.1根据各部门健康教育培训需求,确定健康教育的内容和方法,组织、协调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4.5.2综合部协助利用报纸、板报、宣传材料等传播媒介开展对员工的健康安全宣传教育。

-/gbacfji/-
http://lsjsqd.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