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对所有原料、辅料和与产品接触的材料的特性进行了描述?描述的详略程度,是否能保证实施危害分析时的需要?
◆适用时,特性描述的内容是否包括以下方面:
①配制辅料的组成,包括添加剂和加工助剂;
②产地;
③生产方法;
④包装和交付方式;
⑤贮存条件和保质期;
⑥使用或生产前的预处理;
⑦原料和辅料的接收准则或规范。
◆是否有文件规定以适当的方式对产品进行标识?
◆是否在进料接受、生产、交付等阶段对产品进行标识?
◆标识的方法、方式是否有明确规定?
◆产品/物料移动后是否能及时移植标识,是否作出了规定?是否有效实施?
◆对标识的管理(如标签、印章等的管理)是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否有效实施?
◆是否对每个或每批产品进行了惟一性标识?
◆对于可追溯性标识是否有规定性记录?是否做了记录,是否能够达到追溯的目的?哪些记录能够识别产品批次及其与原料批次、生产和交付记录的关系
◆可追溯记录保存期是多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顾客的要求?是否足以满足体系评价、潜在不安全产品的处置和撤回的需要?
◆是否所有产品都有分销记录?
◆对检验状态标识是否有管理规定?
◆各种物料、过程中产品、成品的检验状态标识是否合适、正确?
◆用标签、印章或区域表示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存放的方式是否能区分不同监视和测量状态的产品?
◆标识的方法是否正确,是否随着检验状态变化而更改标识?
◆是否保护好检验状态标识?
◆在OPRP和HACCP计划实施之前以及变更后,是否对它们进行了确认,确保它们(或它们的组合)能将食品安全危害控制在预期的水平?
◆当确认结果表明OPRP和HACCP计划不能对食品安全危害进行预期的控制时,是否对它们进行了修改、重新评价和确认?必要时,修改是否包括控制措施(即生产参数变更,和(或)原料、生产技术、终产品特性、分销方式、终产品预期用途的变更?
◆食品安全小组是否对各项验证结果进行评价,以确定验证结果的正确与完整?
◆当验证表明不符合时,相关验证人员是否要求有关部门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时,是否考虑了对下列方面进行评审,看看是否这些方面出现问题:
a) 现有的程序和沟通渠道。
b) 危害分析的结论、已建立的操作性前提方案和HACCP计划。
c) PRP。
d) 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活动有效性。
一、目的
对本公司印刷油墨的领用、存放、标识进行有效管理,避免油墨的混用及浪费,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印刷油墨的管理。
三、职责
3.1、仓储部负责原装油墨的收发、存放、保管和标识。
3.2、生产部负责油墨的领用、余墨(含混合墨及原装剩余油墨)的标识和存放。
3.2、技术部负责余墨的管理、标识和监督。
四、内容
4.1、仓储部负责原装油墨的收发、存放、保管和标识管理,对检验合格原装油墨进行分类存放,有效标识,达到目视化管理,并做到先进先出。对保质期只剩下三个月的油墨及时预警,填写《工作联络单》反馈到相关部门。
4.2、生产部按生产工艺单要求领用所需类型、数量的油墨,并对余墨有效标识,按规定保存。
4.2.1、生产人员在接到生产任务时,首先向油墨管理员**申领余墨,进行过滤后配合新墨使用,不得以种种理由拒绝使用余墨。为保证产品品质,领用余墨由机长或副机长负责把关。
4.2.2、印刷过程中加到油墨槽中的墨量要少一些,以保持经常添加新墨,油墨使用要根据用量少配勤配,原则上1次/小时,以保证油墨颜色和粘度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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