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物源的评估、控制
1 异物源的评估
HACCP小组具体负责异物源的评估;具体执行《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控制程序》及《工厂HACCP计划》
2 异物源的控制
2.1 原物料的采购只能从经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处进行,且现有供应商须定期审核。相关内容参见《采购控制程序》、《供方管理控制程序》
6.1.2.2 生产部、维修科在新工艺设施、设备的设计及现有工艺设施、设备的改造、维护过程中应对潜在的异物源进行评估并采取一定的措施来避免异物源的存在。
2.3 为确保公司产品安全、有效剔除异物,以防止污染产品,执行《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控制程序》
2.4 公司积极鼓励员工发现异物,实施《关于员工发现异物的奖励制度》
2.5 跟进/纠正措施
2.6 当异物被发现时应进行跟进并采取纠正措施,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2.7 生产部执行“开班检查”,发现异物隐患后,及时去除。
◆实施纠正措施时,是否做到了:
a)评审不合格和(或)潜在不合格(包括顾客抱怨),并对可能表明向失控发展的监视结果的趋势进行评审。
b)确定不合格的原因。
c)纠正措施需求的评价。
d)确定纠正措施并实施。
e)对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评审。
f)记录纠正措施的结果。
◆不合格品评审工作是如何进行的。谁负责?谁参加?哪一级处理?
◆不合格品处置的方法有哪些?
◆不合格品标识、记录、隔离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不合格品处理记录是否注明不合格品发生时间、地点、有关责任人/班组?
◆不合格处理记录中是否有参加评审和处置人员的签字,是否按评审后的决定进行处置?
◆不合格品纠正后是否重新验证?
◆是否建立了产品召回程序,程序中应规定如何通知相关方、如何处置受影响的产品以及召回工作各项措施的顺序?
◆是否*了有权启动撤回的人员和负责执行撤回的人员?
◆是否通过模拟撤回或实际撤回等手段验证并记录撤回方案的有效性?
◆被撤回产品在处置(销毁、改变预期用途、确定按原有(或其他)预期用途使用是安全的或重新加工以确保安全)之前,是否被监督保留?
◆是否做好了撤回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撤回的原因、范围和处理的结果?是否将撤回的原因、范围和处理的结果向管理者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是否对撤回的产品进行了评价,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的要求进行了处理?
◆组织、部门中可能产生潜在事件或紧急情况的设备、场所、活动是否得到明确?
◆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状态是什么?
◆以往是否发生过?
◆一旦发生会产生怎样的食品安全危害?
◆是否有程序?
◆程序中是否规定了确定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的内容?
◆是否针对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规定了处置对策?
◆针对事故和紧急状态采取的对策能否起作用?
◆对策是怎样确定的?是否经过论证?
◆是否有明确的处置程序、方法、措施和组织?
◆是否有明确的职责和资源保证?
◆有无与相关部门联络的规定?
◆如何规定的?是否演练过?
◆演练的效果如何?
◆是否根据演练结果对程序加以修改?
◆有无上述记录?
◆组织是否规定了确定、提供并维护基础设施的方法?
◆组织提供了哪些设施和设备?
◆设施和设备是否符合需要?
◆设施和设备是否得到了维护?
◆前提方案是否包括以下的内容:
a)建筑物和相关设施的布局和建设。
b)包括工作空间和员工设施在内的厂房布局。
c)空气、水、能源和其他基础条件的提供。
d)包括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的支持。
e)设备的适宜性,及其清洁、保养和预防性维护的可实现性。
f)对采购材料、供给、清理和产品处置的管理。
g)交叉污染的预防措施。
h)清洁和消毒。
i)虫害控制。
j)人员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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