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
遵守法律,加强社会责任,建立法制化的工资分配制度。
6.10.1作业程序:
6.10.1.1劳动工资按《*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工资遵循按劳动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把劳动者的贡献与所获得的报酬紧密联系起来,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与劳动贡献相符合。
6.10.1.2 薪资计算依《*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所在地**相关文件及劳动部门相关规定标准进行计算,因结算所需时间,在每月15~20号将劳动者上月薪资转存于劳动者本人银行账户。
6.10.1.3公司决不会增立名目,例:员工因纪律或试用期间等扣压工人工资,同时本公司坚持合理支付,决不会逃避法律规定给员工的福利。
6.11 方针:
目的:针对社会责任议题制定相应方针,并强施实行,强化企业竞争力。
范围:公司各部门按方针行使的各项工作。
6.11.1 社会责任方针:社会责任体系是企业符合国际及国家劳动法规,减少违规风险和职业安全卫生危害而建立的,公司并承诺:
6.11.1.1按社会责任体系中的标准规范,行使所有行为(包括薪酬\工作时间\安全与健康等)。
6.11.1.2 遵守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一切法律、公司签署的各种规章,并与劳安卫管理体系、品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配合管理公司。
6.11.1.3 尊重所有人的权利,禁止有歧视行为和强迫劳动及违法的惩罚性措施。
6.11.1.4 按社会责任标准程序持续改善管理,规范行为,接受外部审查和员工监督。
6.11.1.5 员工代表有权就社会责任议题同管理代表进行沟通或谈判。
6.11.1.6 所有员工随时可以取阅社会责任体系方面的数据并提出建议,且不受到任何负面的影响。
6.11.1.7 社会责任方针对大众公开,建立和维持所有利益团体经常沟通和程序。
6.11.1.8 不使用监狱劳工,不考虑监狱工厂为本公司的分包商或供应商。
6.1公司在招聘员工时,不得有年龄、性别、种族等限制。
6.2公司员工的待遇实行同工同酬原则。不得以国籍、宗教、性别等进行区别。
6.3公司不可干涉员工遵奉涉及种族、社会**、国藉、宗教、残废、性别、性别取向和工 会的信条,规范或要求的权利.
6.4公司不可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实际的
接触.
6.5公司在聘雇、薪酬、训练机会、升级、解雇或退休等事务上,不可从事或支持任何基于种族、社会**、国藉、宗教、残废、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联系的歧视行为.
6.6 管理部负责监视以上内容,一旦发现有违背以上原则的情形,必须立即采取补救和纠正
措施.
6.7 如果员工就以上规定的执行有任何疑问,均可通过申诉程序反映。
对外沟通:
目的:对本公司相关SA8000社会责任标准进行内、外部信息沟通。
范围:所有社会责任及管理体系。
6.19.1作业程序
6.19.1.1由公司代表或代理人或劳安卫负责处理内部和外部沟通,对外部相关信息作出反应。
6.19.1.2对通过沟通来的各方面信息,应通过张贴告示或其它方式对所有员工进行沟通。
6.19.1.3外部沟通文件均应妥善保存。
6.19.1.4企业与**安全、劳动管理部及企业主管部门每半年沟通一次,邀请审查监测或座谈会的方法进行沟通。
6.19.1.5告之**安全、劳动管理部门、企业主管部门以及供应商、分包商,本公司已实施了SA8000,以信函方式沟通(颁证以后),要求上述部门为本企业提供相关的较新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之文件或信息。
6.19.1.6接受客商及**部门的审查,记录针对SA8000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6.19.1.7对分包商、供应商要求签定承诺书并传回保存;定期(一年一次)评估其绩效并记录。
6.19.1.8参加SA8000相关培训,包括劳动部门、消防部门的培训等。
组织工会的自由和集体谈判的权利:
目的:加强社会责任,尊重员工的自由,**员工的合法权益。
范围:公司的所有员工依法享有自由成立和参加工会、参与集体谈判权利的一切行为。
6.6.1作业程序:
6.6.1.1工人可以依法组织或参加工会和进行集体谈判。
6.6.1.2如集体谈判受到法律限制时,员工可以通过员工代表或以书面形式的目的与管理代表或代理人进行沟通。
6.6.1.3员工代表或员工所投送的报告、建议及意见书等由管理代表或代理人按总经理意见在15天内(较多不**过30天)对所有的报告、建议及意见书等以书面的形式或当面作出回答并公布于众。
6.6.1.4尊重员工代表和提*、建议及意见书的员工,绝不会行打击报复及岐视。
6.6.1.5保证员工代表在任何工作环境中都能够接触到工人并让他们对谈判的内容能相互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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