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通过自检及首检,确保产品首检合格,从而防止产品发生批量不合格。
2. 范围
适用于所有工序产品的自检及首检。
3. 职责
3.1 生产机台机长负责开机产品的自检。
3.2 品管部现场质检员负责自检合格产品的首检确认。
3.3生产当班班长、质检员负责首检异常时的品质沟通及确认,如无法达成一致,报生产经理、品质经理处理。
4.程序
4.1 所**台生产机长负责对生产的每单产品进行开机自检。
4.2机长在自检合格后,通知当班班长进行复检。
4.2 班长在复检合格后,通知现场质检员进行首检。
4.3 质检员接到通知后,及时按各工序首检表的规定进行首检。
4.4 自检、首检合格后,机长、班长及质检员签字确认;正式开始生产。
4.5 首检不合格,严禁开机生产。
4.6 对在自检、首检中出现的品质疑义,如果机长、质检员无法达到一致,报生产班长及质检部长处理。
◆在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时,是否充分利用了下列活动与方法:
a) 通过内外部沟通、内部审核、单项验证结果的评价、验证活动结果的分析、控制措施组合的确认,不断寻求改进的机会,并做出适当的改进活动安排。
b) 在管理评审中评价改进效果,确定新的改进目标和改进措施。
c) 实施纠正措施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更新以实现改进。
◆食品安全小组是否定期对下列信息进行分析:
a) 内部和外部沟通的信息。
b) 验证结果分析报告。
c) 管理评审报告。
d) 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信息。
◆在上述信息分析的基础上,是否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作出了评价(必要时还需对危害分析、OPRP、HACCP计划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对其进行更新?
◆是否做好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更新的记录?
◆是否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新情况形成了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异物源的评估、控制
1 异物源的评估
HACCP小组具体负责异物源的评估;具体执行《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控制程序》及《工厂HACCP计划》
2 异物源的控制
2.1 原物料的采购只能从经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处进行,且现有供应商须定期审核。相关内容参见《采购控制程序》、《供方管理控制程序》
6.1.2.2 生产部、维修科在新工艺设施、设备的设计及现有工艺设施、设备的改造、维护过程中应对潜在的异物源进行评估并采取一定的措施来避免异物源的存在。
2.3 为确保公司产品安全、有效剔除异物,以防止污染产品,执行《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控制程序》
2.4 公司积极鼓励员工发现异物,实施《关于员工发现异物的奖励制度》
2.5 跟进/纠正措施
2.6 当异物被发现时应进行跟进并采取纠正措施,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2.7 生产部执行“开班检查”,发现异物隐患后,及时去除。
◆组织是否有沟通的程序?程序中是否对沟通的方式、内容作了规定?程序制定过程中是否听取了员工意见?
◆是否与供方和分包商进行了沟通?
◆是否与顾客或消费者进行了沟通?沟通的内容是否包括产品信息(包括有关预期用途、特定贮存要求以及适宜时含保质期的说明书)、问询、合同或订单处理及其修改,以及包括抱怨的顾客反馈?
◆是否与食品主管部门进行沟通。
◆是否与对组织食品安全有影响的相关方以及受组织食品安全影响的相关方进行交流?
◆外部沟通是否能确保给组织的产品提供充分的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
◆当已知的食品安全危害是由食品链中的其他组织控制时,是否要求这些组织给本组织提供充分的食品安全危害方面的信息?
◆沟通时是否做好了记录。
◆是否通过外部沟通,获得了顾客和主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的要求?
◆是否*专门人员进行食品信息的外部沟通?是否明确了这些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外部沟通获得的信息是否作为体系更新和管理评审的输入?
◆是否就影响食品安全的事项进行内部沟通?
◆食品安全小组是否及时获得了变更的信息?这些变更的信息是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产品或新产品;
原料、辅料和服务;
生产系统和设备;
生产场所,设备位置,周边环境;
清洁和卫生方案;
包装、贮存和分销系统;
人员资格水平和(或)职责及权限分配;
法律法规要求;
与食品安全危害和控制措施有关的知识;
组织遵守的顾客、行业和其他要求;
来自外部相关方的有关问询;
表明与产品有关的食品安全危害的抱怨;
影响食品安全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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