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CCP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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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CP认证申请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申请
◆食品安全小组是否识别并建立了操作性前提方案OPRP?
◆操作性前提方案是否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① 由操作性前提方案控制的食品安全危害;
② 食品安全危害的控制措施;
③ 能够证实操作性前提方案(OPRP(s)) 实施的相关监视程序;
④ 当监视显示操作性前提方案失控时,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⑤ 职责和权限;
⑥ 监视的记录。
◆操作性前提方案包括了哪些方面?车间布局、人物流、供排水、灭鼠图等是否成为操作性前提方案的一部分?
◆操作性前提方案OPRP是否得到了确认、批准?
◆是否有作业指导书、培训、监管来支持?
◆是否定期对操作性前提方案OPRP进行验证?
◆现场对下列项目如何控制?是否达到了操作性前提方案OPRP的要求:
①虫害的防治。
②卫生检查控制
③鼠害检查
◆HACCP计划是否包括包括下列内容:
① 关键控制点所控制的食品安全危害;
② 控制措施;
③ 关键限值;
④ 监视程序;
⑤ 关键限值**出时,应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⑥ 职责和权限;
⑦ 监视的记录。
◆是否根据已确定的控制措施确定了关键控制点?
◆关键控制点(CCP)确定的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对CCP判断树的使用方法进行了培训?
◆所审核的生产过程共有几个CCP?控制什么危害?
◆关键控制点确定后,是否为每个关键控制点建立了关键限值?
◆关键限值是否合理、适宜、实用,并具有直观性、可操作性、易于监测?
◆关键限值是否适宜?
◆关键限值的监测能否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
◆偏离关键限值时,是否只需销毁或处理较少产品就可采取纠偏措施?

◆是否对所有原料、辅料和与产品接触的材料的特性进行了描述?描述的详略程度,是否能保证实施危害分析时的需要?
◆适用时,特性描述的内容是否包括以下方面:
①配制辅料的组成,包括添加剂和加工助剂;
②产地;
③生产方法;
④包装和交付方式;
⑤贮存条件和保质期;
⑥使用或生产前的预处理;
⑦原料和辅料的接收准则或规范。
◆是否有文件规定以适当的方式对产品进行标识?
◆是否在进料接受、生产、交付等阶段对产品进行标识?
◆标识的方法、方式是否有明确规定?
◆产品/物料移动后是否能及时移植标识,是否作出了规定?是否有效实施?
◆对标识的管理(如标签、印章等的管理)是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否有效实施?
◆是否对每个或每批产品进行了惟一性标识?
◆对于可追溯性标识是否有规定性记录?是否做了记录,是否能够达到追溯的目的?哪些记录能够识别产品批次及其与原料批次、生产和交付记录的关系
◆可追溯记录保存期是多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顾客的要求?是否足以满足体系评价、潜在不安全产品的处置和撤回的需要?
◆是否所有产品都有分销记录?
◆对检验状态标识是否有管理规定?
◆各种物料、过程中产品、成品的检验状态标识是否合适、正确?
◆用标签、印章或区域表示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存放的方式是否能区分不同监视和测量状态的产品?
◆标识的方法是否正确,是否随着检验状态变化而更改标识?
◆是否保护好检验状态标识?

◆组织、部门中可能产生潜在事件或紧急情况的设备、场所、活动是否得到明确?
◆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状态是什么?
◆是否有程序?
◆程序中是否规定了确定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的内容?
◆是否针对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规定了处置对策?
◆针对事故和紧急状态采取的对策能否起作用?
◆对策是怎样确定的?是否经过论证?
◆是否有明确的处置程序、方法、措施和组织?
◆是否有明确的职责和资源保证?
◆有无与相关部门联络的规定?
◆如何规定的?是否演练过?
◆演练的效果如何?
◆是否根据演练结果对程序加以修改?
◆有无上述记录?
◆什么情况下评审?
◆什么情况下修订?
◆是否明确规定当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后要对程序进行评审并适时进行修订?
◆是否对修订的程序进行评审、批准?
◆程序的更改是否有记录?
◆评审的时间间隔是怎样规定的?
◆是否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管理评审?
◆管理评审是否由总经理亲自主持?
◆受审部门应为管理评审提供什么资料?
◆管理评审的输入是否包括下列内容:
① 以往管理评审跟踪措施的实施情况;
② 验证活动结果的分析情况;
③ 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环境变化情况,包括与组织食品安全和法律法规有关的发展变化。
④ 紧急情况、事故和撤回的情况;
⑤ 体系更新活动的评审结果;
⑥ 对沟通活动(包括顾客反馈)的评价情况的;
⑦ 外部审核或检验的情况。
⑧ 改进建议。

1.公司每年组织生产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要做临时的健康检查,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检查合格并出具健康证,健康证由企管部统一管理。
2.人员的健康检查:
凡患有下列疾病之一者,立即调离产品加工岗位,不得从事产品生产与检验工作:
a.病毒性肝炎;b.活动性肺结核;c.肠伤寒及其带菌者;
d.性痢疾及其带菌者;e.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皮肤病患者;
f..手外伤未愈合者等,病愈后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加工过程中保洁员随时观察加工人员的身体状况,如生产加工过程中工作人员因意外造成身体外伤,对应加工的产品报废处理,受伤人员离开车间,经合理处理后方可上岗。
1. 进入车间之前必须更换工作服并洗手,参阅更衣程序及洗手消毒程序。
2. 保持工作服(必要时包括帽子和口罩)的清洁卫生,不得附有头发、线头,每天天清洗一次。
3. 工作鞋保持清洁卫生,至少每周一次,
4. 在车间内不得配戴首饰、手表等个人物品,如钱包、钥匙、手机等不得带入生产区。
5. 不得留长指甲,保持指甲清洁,不得涂指甲油,保洁员必须检查每一个工作人员工作服是否整齐、手指甲是否过长、手是否有外伤或化脓现象。
6. 每次去厕所后必须洗手消毒。
7. 生产区域严禁吃东西、饮水、吸烟。
8. 非生产人员进车间前的检查同车间加工人员一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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