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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1个月左右
审核材料咨询依据标准
所需资料顾问整理
认证条件预先排查
认证机构在现场检查前应向检查组下达检查任务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认证委托人的联系方式、地址等;
(2)检查依据,包括认证标准、认证实施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检查范围,包括检查的产品种类、生产加工过程和生产加工基地等;
(4)检查组成员,检查的时间要求;
(5)检查要点,包括管理体系、追踪体系、投入物的使用和包装标识等;
(6)上年度认证机构提出的不符合项(适用时)。
**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一年,认证证书基本格式应符合本规则附件1、2的规定。认证证书的编号应当从“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中获取,认证机构不得自行编制认证证书编号发放认证证书。
认证机构应当每年对获证组织至少实施一次现场检查。认证机构应根据申请认证产品种类和风险、生产企业管理体系的稳定性、当地诚信水平总体情况等,合理确定现场检查频次。同一认证的品种在证书有效期内如有多个生产季的,则每个生产季均需进行现场检查。
证书与标志使用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管理、使用应当符合《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和《**产品》国家标准的规定。
中国**产品认证标志分为中国**产品认证标志和中国**转换产品认证标志。获证产品或者产品的小销售包装上应当加施中国**产品认证标志及其编号(编号前应“**码”以便识别)、认证机构名称或者其标识。
(1)法律地位、经营状况、组织状态或所有权变更的信息;
(2)组织和管理层变更的信息;
(3)联系地址和场所变更的信息;
(4)**产品管理体系、生产、加工、经营状况或过程变更的信息;
(5)认证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营场所周围发生重大动、植物的信息;
(6)生产、加工、经营的**产品质量安全重要信息,如相关部门抽查发现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或消费者重大投诉等;
(7)获证组织因违反国家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
(8)采购的原料或产品存在不符合认证依据要求的情况;
(9)不合格品撤回及处理的信息;
(10)其他重要信息。
**转换要求
未能保持**认证的生产单元,需重新经过**转换才能再次获得**认证。
**转换计划须获得认证机构批准,并且在开始实施转换计划后每年须经认证机构核实、确认。未按转换计划完成转换的生产单元不能获得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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