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种类FS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
FSC认证顾问FSC/CO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顾问
证书有效可查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适用标准FSC森林coc产销监管链管理体系标准
周期1个月左右
申请材料协助推进
所需资料协助整理
FSC森林认证FSC森林认证申请
什么是FSC
森林管理会(FSC)是一个由利益相关者所有的体系,其目的是为了促进负责任的**森林经营。 它为对负责任的森林感兴趣的公司和组织提供标准制定、商标保证、认可服务和市场准入。截止2006年1月,FSC认可了15家认证机构,通过认证的企业有权使用FSC标志。
FSC背景
FSC的主要任务是:评估、授权和监督认证机构,为制定国家和地区认证标准提供和服务;通过教育培训和示范推广活动,来提高国家森林认证和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能力。FSC建立了一个**网络,包括FSC国际中心、国家倡议和地区办公室。FSC自身并不直接认证森林,它是标准制定机构和认可机构。它制定了**统一的《FSC原则与标准》,并认可认证机构开展认证。截止2006年1月,FSC认可了15家认证机构。通过认证的企业有权使用FSC标志。对FSC公共数据库、商标包和标签工具的在线支持FSC在全世界拥有近15,000个持有者,它用市场适宜的工具和资源支持投资于FSC体系的公司。在我们不断为持有者改善服务质量的努力中,FSC开发了两个新网页,旨在为FSC公共数据库(fsc-info)的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包括持有者使用的在线商标包和标签工具。数据库的公共界面提供了一个“帮助(Help)”按钮,该按钮链接到提供常见问的网页。在持有者资源中心也能找到更多的在线支持。在这里,除常见问题外,持有者还能找到以及与数据库、在线商标包和标签工具的相关更新。这些网页将帮助持有者在使用在线商标包和标签工具时节省时间,并增强与FSC数据库相关技术问题的及时交流。数据库由FSC**发展部管理,该部门负责承担商标支持、经营和市场发展。
销售定制产品的组织(例如,木工,建筑承包商,建筑公司),不需要在补充文件中按照条款5.1对的要求那样列出FSC认证的产品,组织可为建筑或者其他相关服务提供补充文件。补充文件应包含下列信息:
a) 能够充分将服务与补充文件连接的参考信息;
b) 用于相关数量和FSC声明的FSC认证组成清单;
c) 组织的证书号码。
在转化体系中,当投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材料时,组织可依据《产出FSC声明的降级规则》降低产出的FSC声明等级,FSC标签与销售文件上的FSC声明相符,除非是零售商将终产品和贴标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

1 负责建立一个管理体系推动工作小组,在认证审核通过前确保该工作小组人员的稳定;
2 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真实充分的信息和记录,甲方文件化的管理体系覆盖的产品/服务的质量是稳定的,运作秩序是正常的,具备一定的管理基础;
3 甲方在乙方的下,按照“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保持实施和改进;
4 按本合同之“五、服务费用及其付款方式”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在应用FSC核心劳工要求时,公司应充分了解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符合本要求。
公司不得使用童工。
除*7.2.2条另行规定,公司不得雇用15岁以下或低于或 地方法律或法规规定的年龄(以较高者为准)的工人。
在法律或法规允许雇用13至15岁的人从事轻量工作的,这种雇用不应妨碍教育,也不应损害他们的健康或发展。 如果儿童受义务教育法的约束,他们只能在学习以外的正常 的工作时间工作。
未满18岁的人不得从事危险或繁重的工作,除非已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接受培训。
公司禁止恶劣形式的童工。
公司一切形式的强迫劳动。
雇佣关系是自愿的,建立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不受惩罚的威胁。
没有证据表明存在任何强迫或强制劳动的做法,包括但不限于:
• 身体
• 抵债性劳动
• 扣留工资,扣留支付雇佣费和/或支付开始业的
• 限制行动
• 扣押和件
• 威胁向当局告发或投诉。

FSC认证是什么认证?
FSC认证:即合法来源的木制品。
FSC背景:
森林面积减少,森林退化加剧。森林资源在数量(面积)和质量(生态系统多样性)上出现下降趋势,的一些消费者拒绝购买没有合法来源的木制品。
“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
> 禁令、配额和其他木制品出口的限制,例如:禁止出口未加工的原木或初级锯材
> 木材和木制品出口许可证
> 出口木材和木制品的公司需获取的授权
> 出口木制品的税费和关税的支付。”
关于证据要求,文件表示:“通常是纸质或电子格式的文件,例如合同、银行、贸易文件、进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出口关税的收据、出口限制清单、授予的出口配额等”。
FSC CoC标准并不要求CoC证书持有者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FSC因此发布了一个建议性文件 (Avice- 40 - 004 – 11:贸易和海关法律)要求FSC CoC证书持有者有适当的程序,以确保遵守这些法律。
因为欧盟进口商需要获取信息来确认其合法性,FSC已就信息交换修订了前面提及的建议说明性文件 (Advice- 40 - 004 - 10),包括要求配合收集符合贸易和海关法律的信息 (见上)
Advice-40-004-10的核心内容:关于树种和木材来源的信息获取
1. 根据要求,FSC认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给客户以下关于FSC认证、FSC受控木材和木制品合法性的信息:
a) 通用名/或根据适用法律提供树种的拉丁名;
注意:这个要求**于FSC- STD - 40 – 004 v2-1 条款2.1.1(c)。
b) 木材来源 (木材采伐国,适用时,采伐地区和林场);
注意:当非法采伐的风险在地区一级或林场之间有所差异时,必须提供相应层级的信息。以任何形式被授予了木材采伐权的一个确定的区域即被视为林场。
c) 符合贸易和海关相关法律的。
2.FSC认证的供应商必须及时提供条款1中的信息。
3.FSC认证供应商和客户之间可以协商信息提供的形式和频次,只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能与所提供的每一种FSC认证材料或受控木材正确地关联。
4.如果FSC认证的供应商缺乏条款1中规定的信息,必须将此要求传递给上游FSC认证的供应商,直到获得所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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