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45001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ISO45000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ISO45001认证辅导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内审员辅导
证书有效可查
公司机构正规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价格费用优惠面议
适用标准ISO45001:2018
周期1个月左右
资料顾问整理
材料咨询协助
1.确保按照ISO 9001:2015标准、ISO 14001:2015标准及iso45001:2018标准建立、实施和维持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2.定期向管理者汇报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作情况,包括改进需求。
3.在公司整个体系内提升对客户要求的认识。
4.负责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关事项对外联络和内部沟通工作。
5.确保在策划和实施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变更时保持其完整性。
6.确保各过程获得其预期输出;
7.确定企业面临的风险和机遇,并制定应对措施
伤害程度分类
1 轻伤:系指休工在以上,相当于GB 6441 《企业职亡事故分类标准》附录B表定105个工作日以内的失能伤害。
2 重伤:系指相当于GB 6441 《企业职亡事故分类标准》附录B表定工作日等于和**过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事故报告程序
1 因服务或工作发生休工一个工作日及以上的伤害事故,均应进行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2 公司内各岗位发生事故应先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于事故发生半小时内报告行政部及有关部门。
3 市内发生事故应于4小时内报告本部门及行政部和有关单位。外地发生事故应于12小时内报告部门及行政部和有关单位。
4 发生重伤及以上伤亡事故,事故发生部门必须在30分钟内报告公司和行政部,积抢救伤员和严格保护好事故现场。
5 出现事故后必须依时上报,不得隐瞒,对漏报、补报者一律从严惩处。
6 行政部接到报告后应*前往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并在内报告企业、市劳动局和市总工会。发生1人及以上事故和一次重伤3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应同时报告受理。
7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致害物名称,伤害方式。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8 住院人员应的有关手续。
按照我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要求,发生部门应及时填报或提供如下资料:
发生事故10小时内将《事故伤害报告表》报行政部。
发生事故当月月底前将《职亡事故月报表》报行政部。
发生事故后3日内将伤亡事故分析材料、《事故处理“三不放过”报告表》报行政部,并在分析报告中写明事故简单经过、具体原因、预防措施、对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等内容。
提供保险机构的诊断书、出院证、(X光片)、医嘱、用药的双等有关。
住院期间填报《职工(职业病)确定停工留薪期审批表》(一式三份),由主治医师签字并加盖诊断章。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综合部负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即危险作业审批表);
(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3)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4)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综合部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5)作业前,应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一、 评审目的
评价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与公司实现的管理方针目标之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及其对职业健康安全提供保证的能力,以改进管理体系的运行效果。
二、 评审参加部门、人员:
会议主持人:总经理
会议参加人员: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人员
评审内容:
1. 由综合部提出方针、目标的完成情况;
2. 综合部提出:人员培训、消防安全、职业健康安全控制及公司在法律法规方面执行情况等方面的运行情况。
3. 由各部门提出本部门安全运行状况。
4. 由管理者代表提出内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报告、纠正和预防措施分析报告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体运行情况报告。
5. 由综合部提出在职业健康方面的资源**及费用效果情况报告。
四、各部门评审准备工作要求:
1.管理评审输入内容的责任部门按本计划规定准备书面报告。
2.与会者就评审内容发表评审意见,并结合本部门工作情况准备有关资料。
3.与会者准时到会并签到,保证会场秩序,坚持始终。
4.管理评审确定的项目,由综合部按规定组织实施。
5.综合部按规定保持管理评审的全部记录。
1 危险作业范畴及基本要求
(1)本制度涉及的危险作业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带电作业、高处作业、交叉作业、破土作业等。
(2)危险作业实行审批制度(审批表见附表1)。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危险作业前相关部门必须在公司安全技术人员下,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对分析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形成危险作业方案。
2 动火作业
(1)在厂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方可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证由公司综合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厂长审批。
(4)综合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动火证”。
(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审核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符合ISO 9001:2015、ISO 14001:2015、ISO45001标准要求,为申请认证提供自我申明合格基础。
审核范围 覆盖认证范围内的公司各单位及所有产品和相关管理活动。
审核依据 ISO 9001:2015、ISO 14001:2015、iso45001标准、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客户要求、相关方要求、法律法规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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