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种类FS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
FSC认证顾问FSC/CO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顾问
证书有效可查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适用标准FSC森林coc产销监管链管理体系标准
周期1个月左右
申请材料协助推进
所需资料协助整理
FSC森林认证FSC森林认证申请
公司任命刘晓辉为企业的健康管理者代表,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如下:
a) 负责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
b) 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司的推行。
c) 负责全体员工的健康和
d) 确保员工明白工作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和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
e) 负责消防和急救知识的培训
执行手册
文件控制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
培训控制程序
投诉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控制程序
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程序
木材合法性验证控制程序
贸易和关税控制程序
标签使用管理程序

组织销售完全从小规模或者社区生产者获得投入材料的产品时,可在销售文件中添加以下声明“来自小规模或者社区林业生产者”。此声明能被证书持有者在供应链上传递。
如果产品是原材料或者是半成品,并且客户是通过FSC认证的企业,公司可只销售那些销售文件和交付文件中带有“FSC受控木材”声明的产品。
公司应确保贴有FSC/COC标签的产品销售,在销售单证中均有FSC/COC声明;
a) 如果FSC声明和/或证书号码不能在销售文件或交付文件中体现,组织应通过补充文件(例如,补充信件)将要求的信息提供给客户,这种情况下,组织应得到认证机构的许可,并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b) 应存在可以将补充文件和销售或交付文件连接的清楚的信息;
c) 不能够有使客户误解补充文件中哪些产品是FSC认证的,哪些不是FSC认证产品的风险;
d) 如果销售文件中包含带有不同FSC声明的多种产品,在补充文件中应为每个产品交互引用其FSC声明。

位于供应链终端的,销售FSC成品和贴标产品的组织(例如,零售商,出版商)可在销售文件中省略百分比或信用信息(例如,使用“FSC混合”声明来代替“FSC混合70%”或“FSC混合信用”)。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信息已经丢失,不允许供应链后续的组织再使用或者恢复这些产品的百分比或者信用信息。
如果产品运输时销售文件没有随行,相关的交付文件中应包含条款5.1中要求的信息,客户可以根据此信息辨认产品是FSC认证的,并与销售文件相互关联。
组织应确保销售文件中带有FSC , FSC混合或FSC回收声明销售的产品,不带有其他森林认证体系的标签。

运营商需要收集、并向主管部门的检查人员提供的信息包括:
1a. 木材采伐国 (一般来说,风险评估可能得出这样的结论: 一些国家,非法采伐的风险会随地区的变化而变化,这样就需要确定采伐地区,甚至需要确定具体的林场,以防高风险; 参见*2部分);
1b. 产品包含的树种——通用名即可,如果通用名会产生歧义,也需要提供拉丁名;
1c. 数量(用体积、重量或数量作为单位表示);
1d. 为运营商直接供货的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1e. 供给木材和木制品的贸易商 的名称和地址;
1f. 适用法律要求的其他有关木材和木制品合法性的文件(如木材检疫证、木材运输许可证等)或信息。
>1c, 1d 和 1e与公司收集的标准信息相关,这些信息应该作为木材的合法性追溯的一部分进行系统存储,并与其他信息联系起来。
满足1a、1b和1f更具挑战性。这些信息应该尽量在交易发生之前进行收集,因为它是风险评估和可能的风险的基础 (甚至在未发生交易之前)。
为了帮助运营商满足1a、1b和1f,企业可以参考FSC提供以下建议:
1a(木材采伐国)和1b(树种):在当前的FSC体系下,直接供应商并不一定要提供关于木材采伐国/采伐特许或树种的信息。因此FSC发布了一个建议说明性文件(Advice- 40 - 004 - 10: 关于树种和木材来源的信息获取) ,强制要求运营商的直接供应商根按其要求提供信息。如果供应商没有这些信息,那么他有责任根据建议说明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追溯上游供应链直到得到运营商所需要的信息为止。
如果采伐单位是FSC认证的,那么非法采伐的风险 “可以忽略不计”,因为确保森林管理的合法性是FSC认证和受控木材认证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此,不需要追溯到地区及具体林场来收集信息。
义务1f(适用法律要求的其他有关木材和木制品合法性的文件或信息):收集这些信息显然是一个困难的和繁重的任务。“适用法律”在EUTR中定义为“木材采伐国家的强制法规,包含下列事项:
> 具有在林场内采伐的法定权利;
> 支付了采伐权和木材本身的相关费用;
> 木材采伐的相关法规,包括环境和森林方面的法规,森林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与木材采伐直接相关的法规;
> 受木材采伐影响的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使用权和所有权,和
> 与森林相关的贸易和海关的规定;
以上列出的**项法规已经包含在FSC森林管理认证体系中。为避免可能的漏洞,FSC发布了建议性说明文件 ,向进行受控木材风险评估的公司、认证机构和森林管理证书持有者详细说明了必须遵守的法规。
*五项,也是上面列出的一项,贸易和海关法规,FSC刚刚从欧盟会获得了如下解释。这些解释也包括在EUTR文件中 (*20页)
“此处仅指必须符合木材采伐国的法律和法规,包括木材和木制品出口方面的法规。这项要求仅针对木材采伐国的出口,并不适用于出口到欧盟的*三国。例如,如果木材从国家X 出口到国家Y,然后再到欧盟,这项要求将适用于国家X,而不是出口到欧盟的国家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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