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F16949认证IATF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ATF16949认证办理IATF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
IATF16949认证辅导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辅导
IATF16949认证培训汽车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
IATF16949认证咨询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
证书有效可查
公司机构正规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价格费用优惠面议
适用标准IATF16949:2016
周期140天左右
资料顾问整理
材料咨询协助
若甲方未在规定时限内通报乙方,则乙方有权**暂停认证证书,并将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或者其他措施:
1、客户及相关方有重大投诉;生产的产品、服务或职业卫生被执法部门认定不符合法定要求;
2、发生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环境/安全事故;
3、相关情况发生变更,包括:法律地位、生产经营状况、组织状态或所有权变更;取得的行政许可、强制性认证或其他资质证书变更;法定代表人、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变更;生产经营或服务的工作场所变更;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范围变更;管理体系和重要过程的重大变更等;
4、产品召回事件及处理情况,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信息;在乙方要求时,向乙方提供所有甲方收到有关投诉的记录和依据体系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记录;
5、出现影响管理体系运行的其他重要情况。
1 公司在每年的管理评审会议前,每年对员工的满意调查进行一次抽样调查。
2 管理部需要将“员工满意度调查表”发给除了总经理之外所有的工作人员。
3“员工满意度调查表”每次可以根据调查的重点做修改。调查表可采用书面或者口头查。
4 调查表的项目务必填写;员工有决定是否署名;管理部负责直接回收调查表而不可以经由他人。建议员工署名可更迅捷和针对性的解决问题。
5 回收后管理部需要按部门分别做统计,汇总所有的意见做统计。报告内容应该如下:
5.1调查时间;
5.2调查表发出和返回的情况;
5.3员工的满意程度;
5.4员工满意的方面和不满意的方面;
5.5提高员工满意程度的建议和措施。
6 统计的结果递交管理部主管采取方案措施。
7 管理部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员工。
1 市场部与客户签订供货合同,确定客户要求,并就P**标准内容与格式、客户要求等事宜与客户进行沟通。
2 工程部根据合同及客户要求,组织P**提交所要求的文件、记录和生产件样品,并在产品试生产阶段及下列情况下按客户要求和P**要求组织提交有关资料(包括对供应商要求):
2.1 一种新的产品或零辅件以及和以前批准的产品相比,使用了其它不同的加工方法或材料。
2.2 使用新的或改进的工装(不包括易损工装),包括附加的或替换用的工装。
2.3 在对现有的工装或设备进行翻新或重新布置之后进行生产。
2.4 生产是在工装和设备转移到不同的工厂或在一个新增的厂址生产的产品。
2.5 供应商对本厂产品的装配、性能有影响的零辅件的更改,包括材料和服务。
2.6 在工装停止生产达到或**过12个月后重新启用而生产的产品。
2.7 生产零(合)件的产品和过程变更,来自组织内部或供应商,此变更已影响市场产品的性能、适用性、机能和耐久性。
2.8 检验和试验方法更改——新技术的采用(不影响接收准则)。
3 生产件批准审核和提交:
3.1 当客户对生产件批准有特定要求时,市场部将获取的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工程部,工程部按客户确定的生产件批准等级及P**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落实P**资料和生产件样品,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3.2 当客户对生产件批准无等级要求时,按P**等级3提交。
4 客户批准:
由市场部提交P**资料和生产件样品给客户批准,当要求不被客户批准时,将信息反馈给工程部,由工程部根据客户P**要求组织相关部门采取纠正措施整改后,再次准备P**资料提交。
5 市场部将批准后的P**资料转交工程部,并将批准信息反馈给工程部,由工程部主导按P**批准的数量、时间、要求等生产条件进行生产。
6 工程部对P**资料进行归档保存,并针对相应情况对P**资料进行重新审核和更改。
7 供应商供货及出现6.2所列情况时,由工程部根据供应商质量体系开况对资材部提出P**要求,资材部负责反馈给供应商并跟进供应商重新提交P**,然后再次提供给工程部重新批准。原则上要求A类产品的供应商按P**手册中等级2提交资料;B类产品和C类产品的供应商按等级4提交资料。品保部对供应商提交的样品进行检查和测量;资材部负责接收及传递。客户要求时,将供应商提交的P**由市场部转交客户批准。
8 提供的P**内容参考《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控制程序》。
1.生产场所
工厂 生产工厂和制造场所的变更和追加 ■ ■
作业环境(温度、湿度、清洁度、照明等变更) ■
2.制造方法和条件
方法和步骤 生产方法的变更(例:分批生产变成单元式生产) ■
生产线的变更(A线生产变成B线生产)或 ■
作业步骤的变更(作业顺序、作业的追加或) ■
作业标准书的维护 ■
轮班的变更 ■
条件 作业条件的变更(如烘烤条件) ■
软件升级、程序的变更 ■
工序设备 手动变更自动化、手工作业变为夹具化 ■ ■
变更为不同的设备 ■
相同类型设备的追加 ■
设备发生故障时、恢复时 ■
维修频次、方法的变更、进行维修时 ■
设备 设备的追加、变更、废除、修理、改造 ■
加工剂(例:金属加工油、脱模剂变更) ■
夹具 夹具的追加、变更、废除、修理、改造 ■
工具的变更 ■
3.人
制造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的变更 ■
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的变更 ■
质量负责人 与设计、制造质量相关的质量部门负责人交替更换 ■
环境管理负责人 环境管理负责人的更换 ■
4.部件材料
材料制造商 制造商的追加、变更 ■ ■
制造工艺 制造工艺流程变更 ■
材料颜色 材料颜色变化 ■
规格 图纸、规格书规定的材料变更 ■ ■
图纸、规格书尚未规定的材料变更 ■ ■
变更项 变更内容 类别
送样 申请 记录
4.部件材料
材料批次 材料批次的变更 ■
使用再生材料 新材料变为再生材料、混合比例变更(旧料) ■ ■
采购方法 自给变更为客供 ■
产品环境质量物质 MSDS成分变化 ■ ■
保管保存环境 静电、湿度、温度、照明、防尘等环境变更 ■
5.部件构造
规格 图纸、规格书规定的构造变更 ■ ■
图纸、规格书尚未规定的构造变更 ■ ■
6.模具
模具修正、故障、修理 镶块、销追加、浇口方式/位置、弯管接头的追加、、形状变更、流道形状变更 ■ ■
维修 焊接、外观面的磨光、发生故障后生产恢复时 ■
方法(频次、步骤等)的变更 ■
增加更新模具 增加或更新模具时 ■ ■
模具移交管理 向合作工厂、其它工厂的移交管理 ■ ■
7.真装(条件的变更)
加工条件 温度、时间、固化条件等的变更 ■
8.工序内检查
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的或无检查化 ■
方法 抽样方式、检查要点数、检查倍率的变更 ■
检查装置夹具 变更、改造、故障恢复 ■
9.出货检查
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的或无检查化 ■
方法 抽样方式、检查要点数、检查倍率的变更 ■
检查装置夹具 变更、改造、故障恢复 ■
10.包装规格
内包装 防湿包装、托盘、贴条的规格变更 ■
内装袋、托盘等规格变更 ■
外包装 材料的变更 ■ ■
包装形态 散装、袋装等包装形态的变更、方向性变更 ■
变更项 变更内容 类别
送样 申请 记录
包装数量 相对初期规格的数量变更 ■
运送方法 运送公司的变更、方法的变更 ■
11.仓库
场所 场所的变更、作业者的变更 ■
保管保存环境 静电、湿度、温度、照明、防尘等环境变更 ■
1 4M:指产品制造中,涉及的Man(人)、Machine(机)、Material(料)、Method(法,含环境场所),内容包括:作业人员、检查员、环境品质责任者、治工具、设备、材料、副资材、检查方法、检查方法、协力厂商、生产场所、制造方法、制造条件等。
2 4M变更:指样品已通过客户认定后(即批量制造阶段),与产品制造的4M方面相关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况。包括人员变更、设备变更、材料变更和方法变更。
3 4M变更管理类别:送样、申请、记录。
4 变更分为临时变更和长久变更:
临时变更:不改变4M标准,因偶然变异而引起的变更,所生产的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长久变更:需对4M标准进行变更的变更。
变更管理内容:
客户提出的4M变更由市场部向公司内部提出申请,按《新产品开发管理程序》。
供应商提出的4M变更由资材部向公司内部提出申请。
公司内部的4M变更:由提出部门提出申请。
变更管理类别:
送样:
变更前,申请部门填写《4M变更评审单》,由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必要时需呈总经理批准,评审通过后由工程部负责打样,市场部向客户交样,合格后才能实施变更;客户承认前,变更的物料禁止出货。
申请:
变更前,申请部门填写《4M变更评审单》,必要时需呈总经理核准。申请部门提供原档给工程部存档,申请部门保留复印档,由申请部门组织评审部门进行评审,必要时市场部向客户提出申请,经客户确认同意后才能实施变更。
变更申请部门填写《4M变更评审表》,变更实施部门审查后,由变更实施人将通过的《4M变更评审表》和其它相关评审报告记录在《4M变更评审表》中,客户评价结果由市场部负责收集并反馈厂内有关部门,如果由业务人员代签,需由业务总监批准后生效。
记录:由公司内部自行管理评估,并保存变更记录。
变更评审:
由工程部负责组织相关评审部门,根据变更内容对产品品质的影响程序进行必要的研讨;
开会研讨过程由各评审部门审查确认,必要时由市场部收集客户意见后实施;
必要时由工程部、品保部对生产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宣导和培训,由申请部门负责记录《___产品4M变更履历表》,并提供给工程部汇总保存。
一、经双方约定的审核依据是:
1. IATF16949:2016
2. 甲方按上述标准建立的体系管理制度及有关文件
3. 有关法律法规文件
二、
1、始终遵守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与乙方的相关认证程序等规定;
2、建立并持续有效运行相应的体系;
3、体系正式运行至少12个月后并完成了内审和管理评审方可实施正式审核;
4、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管理体系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5、按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6、为实施审核做出所有必要的安排,包括检查文件;接触的所有过程、区域、记录及人员提供条件。适用时,为接纳到场的观察员、认可评审员等提供条件。
7、在调查投诉、事故、变更认证、对暂停认证进行追踪等情况下应接受乙方开展的现场审核。
8、协助认可机构、部门开展的见证审核、确认审核、监督检查等,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9、向乙方提供真实充分的信息和记录;
10、正确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和有关信息;不擅自利用体系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或服务通过认证;宣传与认证结果有关的事项时不应损害乙方的声誉;
11、在获证后维持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在证书有效期内,接受并配合乙方实施监督审核。在一个为期三年的认证周期内,监督审核应在认证证书签发日起的每12个月内进行一次, 且每次审核间隔期不能**过12个月。同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监督审核费用。
12、根据法律法规、行业或自身要求,提出可息的限制性要求。
13、若认证证书被乙方撤销或换发证书,应将原证书及副本交回乙方。
http://lsjsqd.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