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认证服务业
认证种类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
服务内容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培训辅导
所在地厦门
HACCP认证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顾问
FSSC22000认证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内审员培训
发货地厦门或深圳
FSSC22000认证内审员培训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内审员培训
FSSC22000认证培训FSSC22000认证内审员培训
周期3个月左右
价格费用面谈,优惠
公司机构正规
适用标准FSSC22000 V5.1
审核流程顺畅
材料我方提供
资料协助整理
认证条件顾问预审
审核前提咨询把关
1.标准结构的变化
▪ 采用HSL结构,与ISO9001保持一致,便于整合
▪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系统模型的变化(体系的PDCA和食品安全计划的PDCA)
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管理原则的变化,强调质量管理7大原则同样适用
3.术语的变化,比旧版新增28个术语;对CCP、OPRP和PRP之间的区别作了明确的描述
4.明确了前提方案的引用标准:ISO/TS22002族标准
5.强调基于风险的思维方法,加强组织层面的风险和运行层面的风险管理
▪ 增加理解组织环境(4.1)
▪ 增加理解相关方的要求(4.2)
▪ 增加风险和机遇的应对措施(6.1)
6.强调高层力和食品安全文化(5.1,5.2)
1、目的:建立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管理规程,规范委托生产和委托检验管理,确保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适用于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的管理
3、责任者:质量部、生产部
4、管理规程
4.1基本要求
4.1.1为确保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和委托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规定各方责任、委托生产或委托检验的内容及相关的技术事项。
4.1.2委托生产或委托检验的所有活动,包括在技术或其它方面拟采取的任何变更,均应符合产品生产许可和注册批准的要求。
4.2委托方
4.2.1委托方应负责对受托方进行评估,对受托方的条件、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考核,确认其具有完成受托工作的能力,确认采用委托方式仍能保证遵照执行本规范阐述的原则和要求。
4.2.2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供所有必要的资料,以使受托方能够按产品注册和其它法定要求正确实施所委托的操作。委托方应当使受托方充分了解与产品或操作相关的各种问题,包括产品或操作对受托方的环境、厂房、设备、人员及其它物料或产品可能造成的危害。
4.2.3委托方应对受托生产或检验的全过程进行和监督。
4.2.4委托方应确保所有物料和产品均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产品由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
若在生产过程中因机台、材料等异常致原交期无法达成时,生产部需及时告知市场部门新交期,并知会客户,并与客户重新协商新的交期。
出货或发货作业依仓库管理规定执行。
收款作业及对帐作业
仓储部门需及时将发货的【出库单】移交财务。
财务根据客户对帐日,及时做好对帐单并核对【出库单】后,与客户对帐.当财务与客户对帐出现差异时及时反馈业务,业务负责协助处理解决,确保当月帐款核对。
对帐无误后,市场部门需要及时开16%给客户。
财务根据业务提供的合同付款方式列出应收款项,由业务跟进客户付款,当客户逾期未付出现拖欠现象,及时通知客户沟通处理。
财务部接到客户应收款后,应及时通知市场部进行核对。
1、目的:建立产品销售管理规程,规范产品销售各环节管理。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产品销售的管理
3、责任者:营销部
4、管理规程
4.1对销售人员管理
对销售组织(人员)开展以人为本、以绩效考核为中心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进取和创新精神。销售组织要定期(月或季度)召开全体业务人员会议,以会代课进行培训。
4.1.1研究和分析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整合队伍营销观念、营销思路和具体营销操作,作到观念**前、思路清晰、对整个营销环境、整个行业趋势和自身实力把握准确。
4.1.2结合业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学。
4.1.3 学习新开发产品的有关知识,如质量标准、用法用量、不良反应防治以及相应的生产质量管理知识。
4.1.4 交流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收集各地产品生产、市场信息。特别对用户的产品质量投诉和产品不良反应要及时反馈并作好授权范围内的调查处理。
4.1.5 总结任务完成情况、评价合同执行情况、货款收回情况。
4.1.6 听取并尽可能地解决销售人员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想法和建议。
4.1.7 分配与下达下月销售任务。
4.1.8 每个月末销售负责人应写出总结、拟订下月销售计划、经评价后作为下月生产计划的参考。
4.2销售人员报酬,实行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和销售费用**的原则。(具体办法另订)
4.3销售产品的管理
4.3.1 产品必须凭质量受权人签发的成品放行单,方可销售(出库发货)。
4.3.2 产品销售应按“先产先销”的原则。
4.4在销售活动中,根据经销商或生产企业经营情况、信誉好坏进行评级。对信誉低、状况不佳的单位,不予销售。
4.5 对合法的经销商或生产企业实行对公转账。
1、 目的:规范GMP自检工作,逐步提高公司的GMP管理水平。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GMP自检小组工作。
3、责任者:公司各及生产车间
4、管理规程
4.1 质量部应定期组织对企业进行自检,GMP的实施情况,评估企业是否符合GMP规范要求,并提出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2 GMP自检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质量部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4.2.1负责编制公司GMP自检方案;
4.2.2负责组织监督GMP自检小组开展工作;
4.2.3负责GMP自检方案、自检记录、整改计划、整改报告等GMP自检资料的审核、归档工作;
4.3质量部应组织建立GMP自检小组进行立、系统、全面的自检。GMP自检小组由具有丰富GMP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也可由外部人员或进行立的质量审计。
4.4 GMP自检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4.4.1 负责按照公司GMP自检方案对各部门、车间进行检查,并积极做好相关记录;
4.4.2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车间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4.4.3负责GMP自检的总结工作,并出具整改报告。
4.4.4负责GMP自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5 GMP自检至少每年全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增加GMP自检次数。
4.6质量部每年制定年度《自检计划》,GMP自检内容应涵盖GMP的各要素: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与产品、确认与验证、文件管理、生产管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委托生产和委托检验、产品发运与召回等项目。遇情况时,检查内容可有所侧重,或增加自检内容。
4.7质量部应根据需要结合生产实际制定GMP自检计划,自检方案应规定自检依据、人员组成、时间安排、自检内容及程序等。
4.8 GMP自检小组应严格按照质量部下达的GMP自检方案对各部门、车间进行全面详细地检查,检查应采用现场检查、现场提问、文件及记录检查等多样化的形式,收集客观证据,如实填写《GMP自检记录》,客观反应受检部门的GMP执行情况,找出差距和偏差,做出自检结论,经GMP自检小组讨论后,对现场自检情况出具,报告应报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质量受权人负责审核批准。对各部门自检出来的缺陷及时下达《GMP自检整改通知书》包含整改措施及建议,规定责任人和完成日期。
4.9 GMP自检结论可分为:基本符合、一般缺陷、主要缺陷和严重缺陷。缺陷项目应同时列出具体存在问题。
前提方案 查是否按照前提方案要求采购原辅材料? 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原辅料验收一览表》,验收要求记录均符合要求
可追溯系统 查看仓库物料的标识是否清楚、完整、可追溯 公司编制《标识及可追溯控制程序》,基本符合;
仓库布局合理、区域标识清晰;材料、设备均有标识;
每天出入库记录有品名、数量、材料名称等,可追溯。
仓库有常温库、冷库、速冻库等,材料放置于货架上,均有标识。
询问盘存工作如何开展,并根据库存盘点表到现场核查产品帐、物、卡是否一致
应急准备与响应 查应急器具是否采购齐全,如灭火器等,是否在有效期内? 查灭火器有效期,均符合要求
控制措施及其组合的确认 查是否按照确认结果采购相应的原辅材料? 查采购原料均是按照采购计划进行,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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